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32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受试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规格:40mg)与参比制剂(泽普思® )(规格:40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外用条件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7-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1-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2-1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苏州市
- 新郑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金喜
- 上海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袁施楠
- 苏州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余祝宏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尹威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尹威
- 申请人名称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尹威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天运广场二期3幢5号楼12层
- 联系人邮编
- 2151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金喜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解放北路126号
- 邮编
- 451100
- 单位名称
- 新郑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100596-01
- 试验方案编号
- LMYY-2021-001-XZ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7-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外用条件下单次给予受试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规格:40 mg,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泽普思®,规格:40 mg;日本三笠制药株式会社)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外用条件下给予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1、研究受试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规格:40 mg)和参比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泽普思®)(规格:40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研究受试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规格:40 mg)和参比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泽普思®)(规格:40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黏附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者,才可入选。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者,才可入选。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过敏体质,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
3.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
4.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5. 有支气管哮喘既往史者;
6. 在贴敷部位有纹身、湿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色素异常、外伤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者;
7. 患有全身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等)的人员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者;
8. 过去曾经由于贴剂(包括绊创膏)导致出现可构成临床问题的瘙痒、红斑、湿疹者;
9. 在给药前2个月以内被剥离过背部皮肤角质层者;
10. 在给药前的1个月以内,在给药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者;
11.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12.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3.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5. 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6.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
17.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8.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9.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1. 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3.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不得入选。
2. 过敏体质,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
3. 有酗酒史(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
4.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5. 有支气管哮喘既往史者;
6. 在贴敷部位有纹身、湿疹、接触性皮炎、干癣、脂溢症、色素异常、外伤等皮肤症状或过度日晒者;
7. 患有全身性皮肤病(过敏性皮肤病等)的人员或有此类疾病既往史者;
8. 过去曾经由于贴剂(包括绊创膏)导致出现可构成临床问题的瘙痒、红斑、湿疹者;
9. 在给药前2个月以内被剥离过背部皮肤角质层者;
10. 在给药前的1个月以内,在给药部位使用过外用制剂者;
11.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12.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3.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
15. 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6.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
17.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18.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9.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1. 有晕针晕血史者;
22.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3.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者,不得入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Flurbiprofen Cataplasms 商品名称:NA
剂型:贴膏剂
规格:40mg/贴
用法用量:每周期外用1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外用一次,共两个周期,两周期间设7天清洗期
规格:40mg/贴
用法用量:每周期外用1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外用一次,共两个周期,两周期间设7天清洗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英文通用名:Flurbiprofen Cataplasms 商品名称:泽普思
剂型:贴膏剂
规格:40mg/贴
用法用量:每周期外用1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外用一次,共两个周期,两周期间设7天清洗期
规格:40mg/贴
用法用量:每周期外用1贴
用药时程:每周期外用一次,共两个周期,两周期间设7天清洗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动学指标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用药前1h至用药后6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次要药动学指标:Tmax、λz、t1/2评价时间:用药前1h至用药后6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评价时间:入住临床中心至试验结束出组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2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尹威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9
- 申请人名称
- 乐明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29
- 药物名称
- 氟比洛芬凝胶贴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100596-01
- 适应症
-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受试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规格:40mg)与参比制剂(泽普思® )(规格:40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外用条件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受试制剂氟比洛芬凝胶贴膏(规格:40mg)与参比制剂(泽普思 ®)(规格:40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外用条件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MYY-2021-001-XZ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7-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