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339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奥希替尼联合铂类+培美曲塞化疗一线治疗携带罕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EGFRm)的复发性或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疗效和安全性的开放标签、单臂、多中心、探索性I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1-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1-1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26;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2-12-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研究实际入组速度和计划有较大差异,预期无法在可接受时间内完成方案要求的病例数,申办方决定于2022年12月19日终止本研究。)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郑州市四川省 · 南充市四川省 · 绵阳市四川省 · 宜宾市浙江省 · 温州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卢铀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刘先领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兰海涛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仓顺东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晓菊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南充市 · 研究者:马代远
- 绵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杜小波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贾钰铭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姚文秀
- 温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郑纪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阳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 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亮景路1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卢铀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5161C0001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1-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奥希替尼+化疗用于携带罕见EGFRm(G719X/L861Q/S768I/原发T790M单一或多种突变不伴其他EGFR突变[包括ex19del和L858R])的局部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NSCLC成年患者一线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计划招募大约35名EGFR罕见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接受奥希替尼+化疗的治疗。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月(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知情同意书(ICF)和本次研究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表示依从
2.在任何强制性研究特定程序、采样以及分析开始前,必须提供已签字并签署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3.年龄大于等于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4.病理学确诊为非鳞状NSCLC
5.新诊断患有局部晚期(临床IIIB期、IIIC期)或转移性NSCLC(临床IVA期或IVB期),或复发性NSCLC(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IASLC]胸部肿瘤分期手册[第8版]),且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
6.根据中国监管部门批准的认证实验室的肿瘤组织或血浆的ARMS或Super-ARMS或NGS检测结果,肿瘤至少携带4种罕见EGFR突变(G719X/L861Q/S768I/T790M)中的一种(单一突变或复合突变),但不包括其他EGFR突变(含ex19del/L858R)
7.受试者必须适合接受(经研究者评估)且即将接受标准治疗(培美曲塞+卡铂或顺铂持续4~6个周期以及随后培美曲塞维持治疗)
8.受试者必须为未经治疗的晚期NSCLC患者,且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对于既往接受过辅助和新辅助疗法(化疗、放疗、免疫疗法、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或根治性放疗/化放疗联合或不联合包括免疫治疗、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在内的治疗方案,的患者,如在复发性疾病出现前至少6个月已完成前述治疗,则允许入组
9.存在稳定CNS转移瘤的受试者可入组研究
10.筛选时ECOG/WHO PS评分为0分至1分,且过去2周内无临床显著恶化
11.于研究第1天时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12.基线时具有至少一处可通过CT或MRI精确测量(最长直径≥10 mm;淋巴结除外,其短轴必须≥15 mm)、且适用于精确重复测量的、先前未接受放疗的病灶。如果仅存在1处可测量病灶,只要该病灶既往未放疗过且在基线肿瘤评估扫描前14天内未进行活检,则该病灶可以使用(作为靶病灶)
13.女性患者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不得进行母乳喂养,在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进行妊娠试验并呈阴性,或必须在筛选时满足下述标准之一,以证明其无生育能力: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50岁并且在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并且促黄体激素(LH)和促卵泡激素(FSH)水平下降至研究机构规定的绝经后范围的50岁以下女性也将视为绝经后女性。
-有接受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除输卵管结扎术外)等不可逆性绝育手术的文件记录。
-更多信息请参见附录E(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4.男性受试者必须使用屏障避孕法
2.在任何强制性研究特定程序、采样以及分析开始前,必须提供已签字并签署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3.年龄大于等于18岁的男性或女性患者
4.病理学确诊为非鳞状NSCLC
5.新诊断患有局部晚期(临床IIIB期、IIIC期)或转移性NSCLC(临床IVA期或IVB期),或复发性NSCLC(根据国际肺癌研究协会[IASLC]胸部肿瘤分期手册[第8版]),且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
6.根据中国监管部门批准的认证实验室的肿瘤组织或血浆的ARMS或Super-ARMS或NGS检测结果,肿瘤至少携带4种罕见EGFR突变(G719X/L861Q/S768I/T790M)中的一种(单一突变或复合突变),但不包括其他EGFR突变(含ex19del/L858R)
7.受试者必须适合接受(经研究者评估)且即将接受标准治疗(培美曲塞+卡铂或顺铂持续4~6个周期以及随后培美曲塞维持治疗)
8.受试者必须为未经治疗的晚期NSCLC患者,且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对于既往接受过辅助和新辅助疗法(化疗、放疗、免疫疗法、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或根治性放疗/化放疗联合或不联合包括免疫治疗、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在内的治疗方案,的患者,如在复发性疾病出现前至少6个月已完成前述治疗,则允许入组
9.存在稳定CNS转移瘤的受试者可入组研究
10.筛选时ECOG/WHO PS评分为0分至1分,且过去2周内无临床显著恶化
11.于研究第1天时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12.基线时具有至少一处可通过CT或MRI精确测量(最长直径≥10 mm;淋巴结除外,其短轴必须≥15 mm)、且适用于精确重复测量的、先前未接受放疗的病灶。如果仅存在1处可测量病灶,只要该病灶既往未放疗过且在基线肿瘤评估扫描前14天内未进行活检,则该病灶可以使用(作为靶病灶)
13.女性患者必须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不得进行母乳喂养,在研究干预治疗首次给药前进行妊娠试验并呈阴性,或必须在筛选时满足下述标准之一,以证明其无生育能力: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50岁并且在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并且促黄体激素(LH)和促卵泡激素(FSH)水平下降至研究机构规定的绝经后范围的50岁以下女性也将视为绝经后女性。
-有接受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除输卵管结扎术外)等不可逆性绝育手术的文件记录。
-更多信息请参见附录E(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定义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14.男性受试者必须使用屏障避孕法
排除标准
1.脊髓压迫、症状性且不稳定的脑转移,除外已完成根治性治疗、未使用类固醇以及完成根治性治疗和类固醇治疗后至少2周神经状态稳定的受试者。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可入组研究,前提是研究者认为无需对其立即进行根治性治疗
2. 既往ILD史、药物性ILD史、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史,或有临床活动性ILD的证据
3. 有任何有关重度和未得到控制的全身疾病的证据,包括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和活动性出血倾向(研究者认为这些受试者不得参与试验或这些疾病可能会影响方案依从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任何因感染而接受治疗的患者,不限于乙肝、丙肝以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无需进行慢性疾病筛查
4. 符合以下任一心脏标准:根据临床筛选心电图机获得的QTcF值和3次心电图检查(ECG)结果,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c)>470毫秒;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静息ECG节律、传导或形态异常,例如,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和二度心脏传导阻滞;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例如电解质异常*、心脏衰竭、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一级亲属原因不明猝死,或已知可延长QT间期和导致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任何合并用药。(*筛选期间可将电解质异常纠正至正常范围内。)
5. 以下任意实验室值显示造血功能或器官功能不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LLN*;血小板计数低于LLN*;血红蛋白<90 g/L*(*不允许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输注和输血以满足这些标准。);无明显肝转移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值上限(ULN)或存在肝转移时>5×ULN;在未提示肝转移时AST>2.5×ULN,或存在肝转移时>5×ULN;无肝转移时总胆红素>1.5×ULN,或有Gilbert综合征(高非结合胆红素血症)或存在肝转移时>3×ULN;采用Cockcroft和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60 mL/min
6. 研究干预治疗(奥希替尼)首次给药前2年内出现需要治疗的任何合并和/或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7. 除脱发和既往含铂治疗相关的2级神经病变外,在开始研究干预治疗时有任何既往治疗(如辅助化疗)导致的未消退的CTCAE 1级以上毒性
8. 难治性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无法吞咽制剂产品、或既往接受过将妨碍吸收足量奥希替尼的大规模肠切除手术
9. 既往使用任何全身抗癌疗法治疗不适合手术治疗或放疗的晚期NSCLC,包括化疗、生物疗法、免疫治疗或任何试验性药品。既往接受过辅助和新辅助疗法(化疗、放疗、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或根治性放疗/化放疗联合或不联合包括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在内的治疗方案的患者,在复发性疾病出现前至少6个月已完成前述治疗,则允许入组
10. 既往使用EGFR-TKI治疗或肿瘤免疫(IO)治疗
11. 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治疗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允许进行诸如血管通路置入、纵隔镜活检或电视胸腔镜手术(VATS)活检的外科操作
12. 对超过30%的骨髓进行放射治疗,或首次给予研究干预治疗前4周内广泛区域照射
13. 患者正在接受(或无法在接受首次研究干预治疗之前停用)已知是细胞色素P450(CYP)3A4强诱导剂的药物或草药补充剂(至少3周前)。所有患者必须设法避免同时使用任何药物、草药补充剂和/或摄入已知对CYP3A4具有诱导作用的食物
14. 研究第1天前4周内曾参加另一项使用试验性药品的临床研究。患者如果处于另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则可以入组
15. 参与研究计划和/或执行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公司员工和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16. 如果受试者不太可能遵从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研究者可判断受试者不得参与研究
17. 先前入组本研究
18. 目前妊娠(通过妊娠试验阳性确认)或哺乳
19. 对研究干预治疗的活性或非活性辅料,或对与研究干预治疗化学结构或类别相似的药物存在超敏反应史
20. 此外,以下情况被视为排除标准:曾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采集遗传学样本的120天内曾输注含白细胞的全血
2. 既往ILD史、药物性ILD史、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史,或有临床活动性ILD的证据
3. 有任何有关重度和未得到控制的全身疾病的证据,包括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和活动性出血倾向(研究者认为这些受试者不得参与试验或这些疾病可能会影响方案依从性),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任何因感染而接受治疗的患者,不限于乙肝、丙肝以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无需进行慢性疾病筛查
4. 符合以下任一心脏标准:根据临床筛选心电图机获得的QTcF值和3次心电图检查(ECG)结果,平均静息校正QT间期(QTc)>470毫秒;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静息ECG节律、传导或形态异常,例如,完全左束支传导阻滞、三度心脏传导阻滞和二度心脏传导阻滞;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例如电解质异常*、心脏衰竭、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一级亲属原因不明猝死,或已知可延长QT间期和导致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任何合并用药。(*筛选期间可将电解质异常纠正至正常范围内。)
5. 以下任意实验室值显示造血功能或器官功能不足: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LLN*;血小板计数低于LLN*;血红蛋白<90 g/L*(*不允许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血小板输注和输血以满足这些标准。);无明显肝转移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正常值上限(ULN)或存在肝转移时>5×ULN;在未提示肝转移时AST>2.5×ULN,或存在肝转移时>5×ULN;无肝转移时总胆红素>1.5×ULN,或有Gilbert综合征(高非结合胆红素血症)或存在肝转移时>3×ULN;采用Cockcroft和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60 mL/min
6. 研究干预治疗(奥希替尼)首次给药前2年内出现需要治疗的任何合并和/或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
7. 除脱发和既往含铂治疗相关的2级神经病变外,在开始研究干预治疗时有任何既往治疗(如辅助化疗)导致的未消退的CTCAE 1级以上毒性
8. 难治性恶心和呕吐、慢性胃肠道疾病、无法吞咽制剂产品、或既往接受过将妨碍吸收足量奥希替尼的大规模肠切除手术
9. 既往使用任何全身抗癌疗法治疗不适合手术治疗或放疗的晚期NSCLC,包括化疗、生物疗法、免疫治疗或任何试验性药品。既往接受过辅助和新辅助疗法(化疗、放疗、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或根治性放疗/化放疗联合或不联合包括生物疗法、试验性药品在内的治疗方案的患者,在复发性疾病出现前至少6个月已完成前述治疗,则允许入组
10. 既往使用EGFR-TKI治疗或肿瘤免疫(IO)治疗
11. 在首次给予研究干预治疗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允许进行诸如血管通路置入、纵隔镜活检或电视胸腔镜手术(VATS)活检的外科操作
12. 对超过30%的骨髓进行放射治疗,或首次给予研究干预治疗前4周内广泛区域照射
13. 患者正在接受(或无法在接受首次研究干预治疗之前停用)已知是细胞色素P450(CYP)3A4强诱导剂的药物或草药补充剂(至少3周前)。所有患者必须设法避免同时使用任何药物、草药补充剂和/或摄入已知对CYP3A4具有诱导作用的食物
14. 研究第1天前4周内曾参加另一项使用试验性药品的临床研究。患者如果处于另一项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则可以入组
15. 参与研究计划和/或执行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公司员工和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16. 如果受试者不太可能遵从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研究者可判断受试者不得参与研究
17. 先前入组本研究
18. 目前妊娠(通过妊娠试验阳性确认)或哺乳
19. 对研究干预治疗的活性或非活性辅料,或对与研究干预治疗化学结构或类别相似的药物存在超敏反应史
20. 此外,以下情况被视为排除标准:曾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采集遗传学样本的120天内曾输注含白细胞的全血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奥希替尼: 英文通用名:Osimertinib M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泰瑞沙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片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再获益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片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再获益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奥希替尼: 英文通用名:Osimertinib M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泰瑞沙
剂型:片剂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片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为了控制与研究药物相关的毒性,可降至40 mg 每日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再获益
规格:4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片
用药时程:多次给药,为了控制与研究药物相关的毒性,可降至40 mg 每日一次,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再获益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最后一名患者入组(LSI)后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2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深度评价时间: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治疗失败时间(TTF)评价时间: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至首次后续治疗时间(TFST)评价时间: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所有不良事件(AE)评价时间:1. 最后一名患者入组(LSI)后24周;2. 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3. 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3级AE/严重AE(SAE)的发生率评价时间:1. 最后一名患者入组(LSI)后24周;2. 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3. 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所有药物不良反应(ADR)的发生率评价时间:1. 最后一名患者入组(LSI)后24周;2. 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3. 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AE导致的停药率评价时间:1. 最后一名患者入组(LSI)后24周;2. 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3. 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查体、实验室检查、特殊检查分析及体能状态评价时间:1. 最后一名患者入组(LSI)后24周;2. 无进展生存期(PFS)60%成熟度;3. 总生存(OS)60%成熟度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08-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39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2
- 申请人名称
- 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39
- 药物名称
-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联合铂类+培美曲塞化疗用于具有罕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EGFRm)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奥希替尼联合铂类+培美曲塞化疗一线治疗携带罕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EGFRm)的复发性或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疗效和安全性的开放标签、单臂、多中心、探索性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估奥希替尼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携带罕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突变(EGFRm)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疗效和安全性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D5161C0001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1-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