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34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Celgene Corporation Patheon Italia S.p.A. 新基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同时接受Janus激酶2(JAK2)抑制剂治疗且需要输注红细胞(RBC)的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相关骨髓纤维化(MF)受试者: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post-PV MF)和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post-ET MF)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同时接受JAK2抑制剂治疗且需红细胞输注的骨髓增殖性肿瘤相关骨髓纤维化受试者中比较LUSPATERCEPT(ACE-536)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3期、双盲、随机研究,“INDEPENDENCE”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1-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2-23;国际:2021-02-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4-19;国际:2021-03-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7 人;国际: 309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5 人;国际: 31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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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肖志坚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常春康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高素君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沈文怡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翁建宇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段明辉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许娜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贡铁军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李军民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魏旭东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陈苏宁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付蓉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贺艳娟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党惠兵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马艳萍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研究者:刘红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周泽平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赵春亭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汤爱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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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黑红亚
- 申请人名称
- Celgene Corporation Patheon Italia S.p.A. 新基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黑红亚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大厦15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肖志坚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CE-536-MF-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1.1(中国)
- 版本日期
- 2023-01-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luspatercept与安慰剂相比同时接受JAK2抑制剂治疗且需输注RBC的MPN相关MF受试者贫血的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在签署ICF时年龄≥18岁。
2.受试者根据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附录C)诊断为PMF或根据IWG-MRT 2007标准(附录D)诊断为post-ET或post-PV MF,并得到最近当地病理学报告的证实。
3.受试者需要输注RBC,定义为:
a. 平均RBC输血频率:随机化之前4-12个RBC单位/12周。不得有间隔(未输注≥1次RBC)>6周(42天)。
b. 对RBC输注进行评分,以确定接受以下治疗的合格性:
输血前Hgb≤9.5 g/dL的症状性(即疲乏或呼吸短促)贫血,或
无症状性贫血,输血前Hgb≤7 g/dL
c. 在确定合格性时,不对因出血或感染所致贫血恶化而给予的RBC输注进行评分。
4.受试者接受连续(例如,无持续≥2周的剂量中断)JAK2抑制剂治疗(研究中心所在国家批准用于治疗MPN相关MF,作为其标准治疗的一部分)至少32周,接受稳定日剂量治疗至少16周(随机化之前),并预期在随机化后接受稳定日剂量的JAK2抑制剂治疗至少24周。
5.受试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2。
6.本研究中有生育能力的女性(FCBP)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女性:1)已经达到初潮:2)没有接受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3)没有达到自然绝经(癌症治疗后的闭经不排除生育可能)至少连续24个月(即,之前连续24个月中的任何时间有月经)。参加研究且具有生育能力(FCBP)的女性必须:
a.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2次妊娠试验的结果呈阴性,并经研究者证实。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IP停药后继续进行妊娠试验。即使受试者实行真正的禁欲避免异性性接触*,这一要求也同样适用。
b. 承诺真正禁欲*避免异性性接触(必须每月审查并记录来源) 或同意在开始IP给药前28天、研究治疗期间(包括给药中断)以及研究治疗终止后12周(基于多次给药PK数据,约为IP平均终末半衰期的5倍)内,使用并可遵守有效的避孕方法**且不中断使用。
7.男性受试者必须:
实行真正的禁欲*(必须每月审查一次)或同意在参与研究期间、剂量中断期间以及停用IP后至少12周(基于多次给药PK数据,约为IP平均终末半衰期的5倍)内与妊娠女性或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发生性接触时使用避孕套,即使已成功接受输精管切除术也需如此。
*如果这与患者的首选和常规生活方式一致,则完全禁欲是可接受的。[周期性禁欲(如按日历、排卵、症状-体温、排卵后方法)以及体外射精不属于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持续正确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即单独或者联用时珀尔指数年失败率小于1%的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这些方法包括:复方(含雌激素和孕激素)激素避孕药:口服、阴道用、透皮;能够抑制排卵的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药:口服;注射用激素避孕药;植入激素避孕药;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放置宫内激素释放系统(IUS); 双侧输卵管阻塞; 伴侣输精管切除;禁欲。
8.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评估/程序前,受试者必须理解并自愿签署ICF。
9.受试者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访视计划和其他方案要求,包括使用电子患者报告结局设备
2.受试者根据201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附录C)诊断为PMF或根据IWG-MRT 2007标准(附录D)诊断为post-ET或post-PV MF,并得到最近当地病理学报告的证实。
3.受试者需要输注RBC,定义为:
a. 平均RBC输血频率:随机化之前4-12个RBC单位/12周。不得有间隔(未输注≥1次RBC)>6周(42天)。
b. 对RBC输注进行评分,以确定接受以下治疗的合格性:
输血前Hgb≤9.5 g/dL的症状性(即疲乏或呼吸短促)贫血,或
无症状性贫血,输血前Hgb≤7 g/dL
c. 在确定合格性时,不对因出血或感染所致贫血恶化而给予的RBC输注进行评分。
4.受试者接受连续(例如,无持续≥2周的剂量中断)JAK2抑制剂治疗(研究中心所在国家批准用于治疗MPN相关MF,作为其标准治疗的一部分)至少32周,接受稳定日剂量治疗至少16周(随机化之前),并预期在随机化后接受稳定日剂量的JAK2抑制剂治疗至少24周。
5.受试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评分≤2。
6.本研究中有生育能力的女性(FCBP)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女性:1)已经达到初潮:2)没有接受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3)没有达到自然绝经(癌症治疗后的闭经不排除生育可能)至少连续24个月(即,之前连续24个月中的任何时间有月经)。参加研究且具有生育能力(FCBP)的女性必须:
a.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2次妊娠试验的结果呈阴性,并经研究者证实。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IP停药后继续进行妊娠试验。即使受试者实行真正的禁欲避免异性性接触*,这一要求也同样适用。
b. 承诺真正禁欲*避免异性性接触(必须每月审查并记录来源) 或同意在开始IP给药前28天、研究治疗期间(包括给药中断)以及研究治疗终止后12周(基于多次给药PK数据,约为IP平均终末半衰期的5倍)内,使用并可遵守有效的避孕方法**且不中断使用。
7.男性受试者必须:
实行真正的禁欲*(必须每月审查一次)或同意在参与研究期间、剂量中断期间以及停用IP后至少12周(基于多次给药PK数据,约为IP平均终末半衰期的5倍)内与妊娠女性或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发生性接触时使用避孕套,即使已成功接受输精管切除术也需如此。
*如果这与患者的首选和常规生活方式一致,则完全禁欲是可接受的。[周期性禁欲(如按日历、排卵、症状-体温、排卵后方法)以及体外射精不属于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持续正确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即单独或者联用时珀尔指数年失败率小于1%的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这些方法包括:复方(含雌激素和孕激素)激素避孕药:口服、阴道用、透皮;能够抑制排卵的仅含孕激素的激素避孕药:口服;注射用激素避孕药;植入激素避孕药;放置宫内节育器(IUD);放置宫内激素释放系统(IUS); 双侧输卵管阻塞; 伴侣输精管切除;禁欲。
8.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评估/程序前,受试者必须理解并自愿签署ICF。
9.受试者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访视计划和其他方案要求,包括使用电子患者报告结局设备
排除标准
1.患有除MPN相关MF或JAK2抑制剂治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贫血(例如,铁缺乏、维生素B12和/或叶酸缺乏、自身免疫性或溶血性贫血、感染、或任何类型的已知临床显著出血或隔离)的受试者。
2. 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8周内使用羟基脲、免疫调节化合物如泊马度胺、沙利度胺、ESA、雄激素类固醇或其他可能影响造血的药物。
a. 允许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非血液学疾病,即受试者在随机化前4周内正在接受相当于≤10 mg稳定剂量的泼尼松。
b. 允许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8周内接受稳定剂量铁螯合治疗(ICT)。
3. 筛选时有以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受试者:
a. 中性粒细胞:< 1 × 109/L
b. 白细胞计数(WBC):> 100 × 109/L
c. 血小板:获批接受伴随JAK2抑制剂的最低允许水平,但未<25×109/L或>1000×109/L
d. 外周血原始粒细胞:> 5%
e. 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1.73 m2(通过4变量肾脏病膳食改良[MDRD]公式)或肾病受试者(例如,尿白蛋白/肌酐比值>3500 mg/g)
f.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正常值上限(ULN)
g. 直接胆红素:≥2×ULN
如果升高可归因于骨髓内活性红细胞前体破坏(即无效红细胞生成),则可接受较高水平。
4.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受试者,定义为收缩压反复升高≥140 mmHg或舒张压反复升高≥90 mmHg,且在随机化时未消退。
5. 有恶性肿瘤既往史(研究疾病除外)的受试者,除非受试者已无疾病≥3年。但是,允许有以下病史/伴随疾病的受试者参加:
a. 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
b. 宫颈原位癌
c. 乳腺原位癌
d. 前列腺癌的偶然组织学发现(经肿瘤、淋巴结、转移[TNM]临床分期系统评估的T1a或T1b)
6. 既往接受过造血细胞移植的受试者或预期在随机化日期后24周内接受造血细胞移植的受试者。
7. 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出现过卒中、心肌梗死、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或动脉栓塞。
8. 受试者在随机化前2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截至随机日期前,受试者必须已从任何既往手术中完全恢复。
9. 在随机化前6个月内发生大出血事件(定义为重要区域或器官的症状性出血和/或导致Hgb降低≥2 g/dL或导致输注≥2个单位浓缩红细胞的出血)的受试者。
10. 心脏病控制不佳和/或已知左心室射血分数 < 35%的受试者。
11. 患有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真菌、细菌或病毒感染的受试者(定义为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和/或其他治疗,但仍存在与感染相关的体征/症状,且无改善)。
a)筛选前4周内有活动性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史,除非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症状和相关并发症已彻底恢复并与医学监查员进行了讨论。在随机化前4周内禁止接种COVID-19活疫苗。
12. 已知携带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受试者,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HBVDNA阳性)证明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epB)的证据,和/或具有充分灵敏度的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检测阳性证实有活动性丙型肝炎(HepC)的证据。
13.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luspatercept或sotatercept治疗。
14. 受试者对试验用药品中的重组蛋白或辅料有严重过敏或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史(参见luspatercept IB)。
15.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16. 受试者参加任何其他临床方案或试验性试验,涉及在随机分组日期前30天内使用试验性治疗(包括试验用药物)和/或治疗性器械,或在5个半衰期内使用试验用药物(以时间较晚发生者为准)。
17. 受试者患有任何重大医学疾病、实验室检查异常、精神疾病或被当地法规(例如,被监禁或收容)认为弱势群体,如果受试者参加研究,将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
18. 受试者有任何状况或伴随用药可能混淆研究数据的解读。
2. 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8周内使用羟基脲、免疫调节化合物如泊马度胺、沙利度胺、ESA、雄激素类固醇或其他可能影响造血的药物。
a. 允许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非血液学疾病,即受试者在随机化前4周内正在接受相当于≤10 mg稳定剂量的泼尼松。
b. 允许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8周内接受稳定剂量铁螯合治疗(ICT)。
3. 筛选时有以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受试者:
a. 中性粒细胞:< 1 × 109/L
b. 白细胞计数(WBC):> 100 × 109/L
c. 血小板:获批接受伴随JAK2抑制剂的最低允许水平,但未<25×109/L或>1000×109/L
d. 外周血原始粒细胞:> 5%
e. 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1.73 m2(通过4变量肾脏病膳食改良[MDRD]公式)或肾病受试者(例如,尿白蛋白/肌酐比值>3500 mg/g)
f.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正常值上限(ULN)
g. 直接胆红素:≥2×ULN
如果升高可归因于骨髓内活性红细胞前体破坏(即无效红细胞生成),则可接受较高水平。
4.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受试者,定义为收缩压反复升高≥140 mmHg或舒张压反复升高≥90 mmHg,且在随机化时未消退。
5. 有恶性肿瘤既往史(研究疾病除外)的受试者,除非受试者已无疾病≥3年。但是,允许有以下病史/伴随疾病的受试者参加:
a. 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
b. 宫颈原位癌
c. 乳腺原位癌
d. 前列腺癌的偶然组织学发现(经肿瘤、淋巴结、转移[TNM]临床分期系统评估的T1a或T1b)
6. 既往接受过造血细胞移植的受试者或预期在随机化日期后24周内接受造血细胞移植的受试者。
7. 受试者在随机分组前6个月内出现过卒中、心肌梗死、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或动脉栓塞。
8. 受试者在随机化前2个月内接受过大手术。截至随机日期前,受试者必须已从任何既往手术中完全恢复。
9. 在随机化前6个月内发生大出血事件(定义为重要区域或器官的症状性出血和/或导致Hgb降低≥2 g/dL或导致输注≥2个单位浓缩红细胞的出血)的受试者。
10. 心脏病控制不佳和/或已知左心室射血分数 < 35%的受试者。
11. 患有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真菌、细菌或病毒感染的受试者(定义为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抗生素、抗病毒治疗和/或其他治疗,但仍存在与感染相关的体征/症状,且无改善)。
a)筛选前4周内有活动性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史,除非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症状和相关并发症已彻底恢复并与医学监查员进行了讨论。在随机化前4周内禁止接种COVID-19活疫苗。
12. 已知携带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受试者,存在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HBVDNA阳性)证明有活动性乙型肝炎(HepB)的证据,和/或具有充分灵敏度的丙型肝炎病毒RNA(HCV-RNA)检测阳性证实有活动性丙型肝炎(HepC)的证据。
13.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luspatercept或sotatercept治疗。
14. 受试者对试验用药品中的重组蛋白或辅料有严重过敏或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史(参见luspatercept IB)。
15.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
16. 受试者参加任何其他临床方案或试验性试验,涉及在随机分组日期前30天内使用试验性治疗(包括试验用药物)和/或治疗性器械,或在5个半衰期内使用试验用药物(以时间较晚发生者为准)。
17. 受试者患有任何重大医学疾病、实验室检查异常、精神疾病或被当地法规(例如,被监禁或收容)认为弱势群体,如果受试者参加研究,将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
18. 受试者有任何状况或伴随用药可能混淆研究数据的解读。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CE-536: 英文通用名:Luspatercept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冻干粉剂
规格:25 mg/瓶 和 75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起始剂量水平为1.33mg/kg, 最大剂量水平1.75mg/kg
用药时程: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将持续直到失去临床获益、不可耐受的毒性、患者或医生决定中止治疗、或接受试验治疗的患者死亡
规格:25 mg/瓶 和 75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起始剂量水平为1.33mg/kg, 最大剂量水平1.75mg/kg
用药时程: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治疗将持续直到失去临床获益、不可耐受的毒性、患者或医生决定中止治疗、或接受试验治疗的患者死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0.9%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l/袋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起始剂量水平为1.33mg/kg, 最大剂量水平1.75mg/kg
用药时程:每 3 周一次
规格:50ml/袋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起始剂量水平为1.33mg/kg, 最大剂量水平1.75mg/kg
用药时程:每 3 周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红细胞输注非依赖性(RBC-TI)≥12周(RBC-TI 12):连续12周内无RBC输注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随机化开始至第24周(含)得任何连续“滚动”12周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3 项,展开查看
- RBC-TI≥16周(RBC-TI 16):连续16周内无RBC输注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随机化开始至第24周(含)得任何连续“滚动”12周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RBC-TI持续时间 12:RBC-TI反应的最长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随机化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降低输血负荷:任何连续12周期间,输血负荷较基线降低≥50%和≥4个单位/12周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随机化至第24周(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输血负荷减少的持续时间:任何连续12周内输血负荷较基线降低≥50%和≥4个单位/12周的RBC输血依赖性受试者的最长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随机化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RBC-TI≥12周(RBC-TI 12/TP):连续12周内无RBC输注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随机化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RBC-TI≥16周(RBC-TI 16/TP):连续16周内无RBC输注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随机化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RBC输血负荷的变化:输血负荷(RBC单位)较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随机化至第24周(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RBC输血非依赖性的累积持续时间:达到多次RBC-TI 12的受试者的累积反应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随机化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平均血红蛋白(Hgb)升高≥1 g/dL:在未行RBC输注的情况下,任何连续12周期间达到平均Hgb较基线增加≥1 g/dL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随机化开始至第24周(含)得任何连续“滚动”12周期; 随机化直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铁蛋白的较基线变化:血清铁蛋白变化评价时间:随机化至第24周(含); 随机化直至治疗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包括:不良事件(AEs)的类型、频率、严重程度和严重性,以及AE与luspatercept/安慰剂的关系:AE的频率/严重程度/严重性评价时间:筛选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向急变期转化:转变为急变期的受试者例数和百分比(例如,急性髓系白血病[AML])评价时间:随机化至首次给药后至少5年或末次给药后3年(以较晚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ADA频率评价时间:随机化至首次给药后48周(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 (PK):luspatercept的血清浓度评价时间:随机化至首次给药后48周(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总生存期:从随机化日期到任何原因死亡之间的时间评价时间:随机化至首次给药后至少5年或末次给药后3年(以较晚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暴露-反应:描述luspatercept PK暴露量和相关变异性的PK模型。选定疗效终点和关注AE的暴露-反应。评价时间:随机化至首次给药后48周(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症状总分:通过骨髓纤维化症状评估表(MF-SAF 4.0版)评估的总症状评分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1周期第1天直至第24周(含);第1周期第1天直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欧洲五维五水平健康量表 (EQ-5D-5L):通过多项选择项目和EQ-5D视觉模拟量表测量的健康效用评分和一般健康状况评价时间:第1周期第1天直至第24周(含);第1周期第1天直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癌症治疗功能评估-贫血(FACT-An):贫血相关生活质量评价评价时间:第1周期第1天直至)第24周(含);第1周期第1天直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RBC输注相关经历指标:采集红细胞输注特定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评价时间:第1周期第1天直至第24周(含);第1周期第1天直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患者对治疗满意度的总体印象(PGI-TS):受试者对其输血经历总体满意度的单项指标评价时间:第1周期第1天直至第24周(含);第1周期第1天直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体治疗满意度:受试者对研究治疗总体满意度的2项指标评价时间:第1周期第1天直至第24周(含);第1周期第1天直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医疗资源利用率:研究期间与试验用药品(IP)相关的医疗资源利用评价(例如,住院、门诊访视、药物、诊断程序、AE治疗)评价时间:筛选至末次给药后42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7-2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14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4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黑红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3
- 申请人名称
- Celgene Corporation/Patheon Italia S.p.A./新基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46
- 药物名称
- ACE-536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同时接受Janus激酶2(JAK2)抑制剂治疗且需要输注红细胞(RBC)的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相关骨髓纤维化(MF)受试者: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post-PV MF)和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post-ET MF)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同时接受JAK2抑制剂治疗且需红细胞输注的骨髓增殖性肿瘤相关骨髓纤维化受试者中比较LUSPATERCEPT(ACE-536)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3期、双盲、随机研究,“INDEPENDENCE”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同时接受JAK2抑制剂治疗且需红细胞输注的骨髓增殖性肿瘤相关骨髓纤维化受试者中比较LUSPATERCEPT(ACE-536)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CE-536-MF-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正案1.1(中国)
- 版本日期
- 2023-01-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