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38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2-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山东省 · 济南市安徽省 · 蚌埠市河南省 · 洛阳市广东省 · 广州市山西省 · 太原市天津市 · 天津市陕西省 · 西安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浙江省 · 宁波市四川省 · 成都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徐农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徐建明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潍博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赵福友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张治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龙健婷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宋翔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钟殿胜
- 陕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白俊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刘宝刚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张健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国俊
- 中国科学院大学宁波华美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钱素英
- 陕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张燕军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李秋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婷
- 申请人名称
- 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婷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百环大厦18层
- 联系人邮编
- 10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徐农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徐建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 邮编
- 100853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09-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2-1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估AK109和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估AK109和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1.评估AK109和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总生存期(OS)。
2.评估AK109联合AK104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评估AK109联合AK104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免疫原性。
4.评价肿瘤组织PD-L1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
1.评估AK109和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估AK109和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目的:
1.评估AK109和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总生存期(OS)。
2.评估AK109联合AK104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评估AK109联合AK104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免疫原性。
4.评价肿瘤组织PD-L1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研究要求的指定研究程序前签署。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均可。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实体瘤,晚期阶段经系统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包括非小细胞肺癌(NSCLC),晚期肝细胞癌(HCC),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和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等。
4.根据RECIST v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5.必须提供处于晚期阶段的肿瘤组织样本。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8.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9.育龄妇女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且为非哺乳期。育龄妇女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12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禁欲、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均可。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实体瘤,晚期阶段经系统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治疗。包括非小细胞肺癌(NSCLC),晚期肝细胞癌(HCC),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和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等。
4.根据RECIST v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5.必须提供处于晚期阶段的肿瘤组织样本。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计生存期≥3个月。
8.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9.育龄妇女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且为非哺乳期。育龄妇女受试者和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药物治疗后12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禁欲、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排除标准
1.在过去3年内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
2. 正在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3.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2周内接受过系统性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或2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既往接受过除抗PD-1/PD-L1单抗的其他免疫治疗(队列B除外,HCC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
5. 既往接受过抗PD-1/PD-L1单抗治疗,但由于出现不良反应永久停药,未缓解至1级,或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6. 经影像学检查或病理学检查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软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软脑膜疾病。
7. 存在有临床症状、需要接受利尿剂治疗和/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8.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需要输血,需要有创干预或需要住院治疗的出血性事件,或目前存在出血症状且需要干预治疗(如咯血、血尿、血便),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出血风险的高危因素。
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梗阻、胃肠道穿孔、腹腔内脓肿、瘘管形成等。
10. 存在活动性、未被控制的或反复发作的炎症性胃肠道疾病。
11. 首次给药前7天内或正在持续接受非甾体类抗炎药或抗凝药物治疗。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有重大创伤(包括骨折),或存在创伤的伤口尚未愈合或愈合不良或存在处理伤口的并发症。
13. 严重或未得到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和高血压。
14.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重度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15. 研究治疗开始前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复发或计划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16. 已知存在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
17.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
18.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已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结果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滴度(HBV-DNA)>1000拷贝/ml,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可检测到HCV核糖核酸[RNA])。
19.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20. 已知存在免疫缺陷病史, HIV抗体(HIVAb)检测阳性。
21. 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22. 既往抗肿瘤治疗未能缓解的毒性,定义为未消退至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0级或1级,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但脱发除外。
23. 已知有精神病史且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
24.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5.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双特异性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已知对多种物质过敏或患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
26.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7. 首次给药前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2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9. 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
30.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受试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有风险、干扰研究药物的评价,或影响研究结果解析的任何状况。
2. 正在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3.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2周内接受过系统性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或2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既往接受过除抗PD-1/PD-L1单抗的其他免疫治疗(队列B除外,HCC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
5. 既往接受过抗PD-1/PD-L1单抗治疗,但由于出现不良反应永久停药,未缓解至1级,或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6. 经影像学检查或病理学检查证实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软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软脑膜疾病。
7. 存在有临床症状、需要接受利尿剂治疗和/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8.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需要输血,需要有创干预或需要住院治疗的出血性事件,或目前存在出血症状且需要干预治疗(如咯血、血尿、血便),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出血风险的高危因素。
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梗阻、胃肠道穿孔、腹腔内脓肿、瘘管形成等。
10. 存在活动性、未被控制的或反复发作的炎症性胃肠道疾病。
11. 首次给药前7天内或正在持续接受非甾体类抗炎药或抗凝药物治疗。
12.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有重大创伤(包括骨折),或存在创伤的伤口尚未愈合或愈合不良或存在处理伤口的并发症。
13. 严重或未得到控制的心脑血管疾病和高血压。
14. 当前存在未得到控制的合并疾病,如失代偿性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未控制的代谢紊乱、重度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15. 研究治疗开始前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复发或计划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16. 已知存在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
17.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
18. 已知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已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结果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滴度(HBV-DNA)>1000拷贝/ml,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可检测到HCV核糖核酸[RNA])。
19. 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20. 已知存在免疫缺陷病史, HIV抗体(HIVAb)检测阳性。
21. 已知活动性梅毒感染。
22. 既往抗肿瘤治疗未能缓解的毒性,定义为未消退至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 v5.0)0级或1级,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但脱发除外。
23. 已知有精神病史且无行为能力者或限制行为能力者。
24.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5. 已知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双特异性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已知对多种物质过敏或患有严重过敏性疾病者。
26.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7. 首次给药前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2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9. 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非恶性肿瘤导致的局部或全身性疾病;肿瘤继发的疾病或症状,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的不确定性。
30.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受试者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有风险、干扰研究药物的评价,或影响研究结果解析的任何状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K104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25mg/10mL/瓶
用法用量:10 mg/kg,每3周给药,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或临床不可获益
规格:125mg/10mL/瓶
用法用量:10 mg/kg,每3周给药,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或临床不可获益
中文通用名:AK109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10mg/kg或15mg/kg,每3周给药,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或临床不可获益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10mg/kg或15mg/kg,每3周给药,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或临床不可获益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事件、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和心电图(ECG)结果。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有效性: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ORR。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有效性:由研究者基于RECIST v1.1评估的PFS、DCR、DoR、TTR、OS。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AK109、AK104 给药后,检测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血清中AK109、AK104的药物浓度,并计算其非房室模型PK参数。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出现可检测抗AK109抗体、抗AK104抗体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价肿瘤组织中PD-L1表达与疗效的相关性。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同意 · 2021-08-25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同意 · 2021-08-2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8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18
- 申请人名称
- 康融东方(广东)医药有限公司/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88
- 药物名称
- AK109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AK109联合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开放性、多中心、 Ib/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AK109联合AK104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开放性、多中心、 Ib/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09-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2-1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