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39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C-1119 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 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 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和安全性的 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5-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1-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3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12-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蚌埠市重庆市 · 重庆市广东省 · 广州市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山东省 · 聊城市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赵久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周焕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胡鹏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剑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雷燕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研究者:沈雄虎
-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 研究者:朴红心
-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聊城市 · 研究者:郭瑞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畅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5号楼蓉药大厦1栋4层附2、3号
- 联系人邮编
- 61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赵久法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
- 邮编
- 233000
- 单位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周焕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
- 邮编
- 233000
- 单位名称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42,CTR20171334,CTR20180717,CTR20180746,CTR20190794,CTR2019019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C-1119-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2-05-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HC-1119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为HC-1119软胶囊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评估HC-1119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评估HC-1119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为HC-1119软胶囊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评估HC-1119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8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2;
4.年龄为18~68岁男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8岁);
5.体重不低于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30 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6.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血压正常(90 mmHg≤收缩压<140mmHg 和 60 mmHg≤舒张压<90mmHg);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定适合参加本研究,实验室检查建议(研究者判断适合参加研究的情况除外):凝血功能:PT 延长≤6 秒,PTA≥40%;血常 规:中性粒细胞≥1.5 × 109 /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50×109 /L;ALT及 AST≤5×ULN;
7.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既往无重要脏器的严重原发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呼吸系统、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8.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还需符合以下入选标准:筛选前 4 周内无针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长期治疗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有至少 4 周的稳定用药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方案禁用药除外)
9.通过既往病史、体检、血清学指标(如白蛋白、胆红素、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凝血酶原时间等)、肝活检或影像学检查(如计算机 X 线断层摄影术,磁共振成像,超声波检查,腹腔镜等)确诊为肝功能损害且有文件证明者;
10.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药物性肝损害、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除外)导致的Child-Pugh分级为A级/轻度(Child Pugh 评分:5~6 分)或B级/中度(Child Pugh 评分:7~9 分)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2;
4.年龄为18~68岁男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8岁);
5.体重不低于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30 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6.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血压正常(90 mmHg≤收缩压<140mmHg 和 60 mmHg≤舒张压<90mmHg);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定适合参加本研究,实验室检查建议(研究者判断适合参加研究的情况除外):凝血功能:PT 延长≤6 秒,PTA≥40%;血常 规:中性粒细胞≥1.5 × 109 /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50×109 /L;ALT及 AST≤5×ULN;
7.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既往无重要脏器的严重原发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呼吸系统、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8.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还需符合以下入选标准:筛选前 4 周内无针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长期治疗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有至少 4 周的稳定用药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方案禁用药除外)
9.通过既往病史、体检、血清学指标(如白蛋白、胆红素、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凝血酶原时间等)、肝活检或影像学检查(如计算机 X 线断层摄影术,磁共振成像,超声波检查,腹腔镜等)确诊为肝功能损害且有文件证明者;
10.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药物性肝损害、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除外)导致的Child-Pugh分级为A级/轻度(Child Pugh 评分:5~6 分)或B级/中度(Child Pugh 评分:7~9 分)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 对试验药品HC-1119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3.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如下标准:女性超过 14 g(例如,145 mL 葡萄酒、497 mL 啤酒或 44 mL 低度白酒),男性 超过 28 g(例如,290 mL 葡萄酒、994 mL 啤酒或 86 mL 低度白酒) 或给药前 48 h 内摄取过任何含有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20 mg/dl);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服用过中草药(长期治疗用药除外)、3 周内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计)服用CYP3A4 、 CYP2C9 或CYP2C8 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者,如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如克拉霉素)、抗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基 异 恶 唑 、 甲 氧 苄啶)、解热镇痛抗炎药(如保泰松、安替比林、塞来昔布)、抗真菌药(如伊曲康唑、氟康唑、伏立康唑、酮康唑、咪康唑,局部皮肤用药的情况可除外)、抗抑郁药(如氟伏沙明、舍曲林、氟西汀、帕罗西汀)、巴比妥类(如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吉非贝齐、孟鲁司特、槲皮素、苯妥英钠、利福平、卡马西平、胺碘酮者;
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1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研究(参加了药物临床研究但未服药者可纳入);
7. 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胃肠道手术或其它外科大手术者;
8.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如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F间期延长(QTcF≥470 ms)(按Fridericia’-s公式校正)或临床医生判定有其它临床意义的异常);
9. 既往有癫痫发作史,包括任何发热性癫痫发作史或反复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以及任何增加癫痫发作风险的情况(如中风史、脑动静脉畸形史、需住院治疗的外伤性脑损伤史和腔隙性脑梗死);
10. 应用肾脏病饮食调整(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 60 mL/min/1.73m2(MDRD计算公式见附录8);
11.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进行治疗且无复发征象的皮肤非黑色素瘤,和已切除的宫颈上皮内瘤变除外);
12. 预估试验期间可能有手术或住院倾向者;
13. 给药前1天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食物或饮料,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尿药物筛查阳性(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15.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16. 序号16-18排除标准仅适用于肝功能正常受试者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丙肝核心抗体/抗原、HIV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筛选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18. 既往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等病史,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19. 序号19-24仅适用于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
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mmHg 和舒张压<100mmHg)者;
20. 有肝移植史;
21. 筛选前 6 个月内曾患肝衰竭受试者,或合并肝性脑病、严重门脉高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与研究的并发症的肝硬化受试者;
22. 有胆汁性肝硬化,胆道梗阻,胆汁淤积性肝病等影响胆汁排泄的疾病;
23. 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存在研究者评估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本研究结果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
24. HIV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2. 对试验药品HC-1119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3.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如下标准:女性超过 14 g(例如,145 mL 葡萄酒、497 mL 啤酒或 44 mL 低度白酒),男性 超过 28 g(例如,290 mL 葡萄酒、994 mL 啤酒或 86 mL 低度白酒) 或给药前 48 h 内摄取过任何含有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20 mg/dl);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服用过中草药(长期治疗用药除外)、3 周内或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计)服用CYP3A4 、 CYP2C9 或CYP2C8 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者,如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如克拉霉素)、抗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基 异 恶 唑 、 甲 氧 苄啶)、解热镇痛抗炎药(如保泰松、安替比林、塞来昔布)、抗真菌药(如伊曲康唑、氟康唑、伏立康唑、酮康唑、咪康唑,局部皮肤用药的情况可除外)、抗抑郁药(如氟伏沙明、舍曲林、氟西汀、帕罗西汀)、巴比妥类(如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吉非贝齐、孟鲁司特、槲皮素、苯妥英钠、利福平、卡马西平、胺碘酮者;
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1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研究(参加了药物临床研究但未服药者可纳入);
7. 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胃肠道手术或其它外科大手术者;
8.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如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F间期延长(QTcF≥470 ms)(按Fridericia’-s公式校正)或临床医生判定有其它临床意义的异常);
9. 既往有癫痫发作史,包括任何发热性癫痫发作史或反复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以及任何增加癫痫发作风险的情况(如中风史、脑动静脉畸形史、需住院治疗的外伤性脑损伤史和腔隙性脑梗死);
10. 应用肾脏病饮食调整(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 60 mL/min/1.73m2(MDRD计算公式见附录8);
11.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进行治疗且无复发征象的皮肤非黑色素瘤,和已切除的宫颈上皮内瘤变除外);
12. 预估试验期间可能有手术或住院倾向者;
13. 给药前1天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食物或饮料,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尿药物筛查阳性(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15.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16. 序号16-18排除标准仅适用于肝功能正常受试者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丙肝核心抗体/抗原、HIV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筛选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18. 既往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等病史,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19. 序号19-24仅适用于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
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mmHg 和舒张压<100mmHg)者;
20. 有肝移植史;
21. 筛选前 6 个月内曾患肝衰竭受试者,或合并肝性脑病、严重门脉高压、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与研究的并发症的肝硬化受试者;
22. 有胆汁性肝硬化,胆道梗阻,胆汁淤积性肝病等影响胆汁排泄的疾病;
23. 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存在研究者评估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本研究结果的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
24. HIV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C-1119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40mg
用法用量:需要隔夜空腹至少 10 个小时后, D1 早晨空腹条件下,以大约 240mL 温水口服 HC-1119 软胶囊 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6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一个给药周期。
规格:40mg
用法用量:需要隔夜空腹至少 10 个小时后, D1 早晨空腹条件下,以大约 240mL 温水口服 HC-1119 软胶囊 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6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一个给药周期。
中文通用名:HC-1119软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胶囊
规格:40mg
用法用量:需要隔夜空腹至少 10 个小时后, D1 早晨空腹条件下,以大约 240mL 温水口服 HC-1119 软胶囊 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6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一个给药周期。
规格:40mg
用法用量:需要隔夜空腹至少 10 个小时后, D1 早晨空腹条件下,以大约 240mL 温水口服 HC-1119 软胶囊 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6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一个给药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HC-1119 及其代谢产物(M1、 M2)的血药浓度。药代动力学参数有:Cmax、AUC0-t、AUC0-∞、Tmax、t1/2、MRT、CL/F、Vz/F评价时间:HC1119给药至给药后840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HC1119给药至给药后840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09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18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11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02-2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9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9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海创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395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70042,CTR20171334,CTR20180717,CTR20180746,CTR20190794,CTR20190199
- 药物名称
- HC-1119软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HC-1119 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 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 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和安全性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C-1119 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中度肝功能不全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C-1119-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2
- 版本日期
- 2022-05-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