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40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GlaxoSmithK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td. England Glaxo Operations UK Ltd (trading as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哮喘未充分控制的中国受试者中探讨固定剂量复方制剂FF/UMEC/VI每日一次经干粉吸入器给药与二联复方制剂FF/VI相比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的12周、随机、双盲、4组、平行组、III期桥接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7-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7-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2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8-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5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5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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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郑劲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林英翔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新
- 浙江省新华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晟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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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金美玲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蒋毅
- 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江门市 · 研究者:黄炎明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春涛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杨霞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曹洁
其余 37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深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邱晨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曲仪庆
- 上海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瑛
- 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周向东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赵立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玮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丽敏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曾惠清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公平
-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研究者:乔华
-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易震南
-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栓盈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王在义
- 桂林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研究者:高枫
- 无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卞涛
- 上海华东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朱惠莉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吴斌
- 江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肖祖克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宋卫东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惠州市 · 研究者:周五铁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谢丽华
- 新乡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马胜喜
-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郑翠侠
- 武汉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国忠
- 武汉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高宝安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彭丽萍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陈碧
-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赵子文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张平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黄天霞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研究者:罗淼
- 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钟富宽
- 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谷伟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周亮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梅晓冬
- 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三亚市 · 研究者:梁冬
-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新桥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徐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莹
- 申请人名称
- GlaxoSmithK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td. England Glaxo Operations UK Ltd (trading as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黄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18
- 联系人邮编
- 51018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郑劲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邮编
- 510120
- 单位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HL2000355
- 试验方案编号
- 21426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02
- 版本日期
- 2022-07-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目的为评价FF/UMEC/VI与FF/VI相比通过干粉吸入器每日一次给药12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主要估计目标为,在哮喘未充分控制的中国受试者中,无论是与大流行病无关还是由于大流行病感染而终止研究治疗,以及在未由于大流行病的间接影响而终止研究治疗的情况下,FF/UMEC/VI 100/62.5/25组与FF/VI 100/25 μg组之间的第12周FEV1谷值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平均值差异。次要估计目标评估FEV1如上所述,但为FF/UMEC/VI 200/62.5/25与FF/VI 200/25 μg比较。研究人群将与研究205715(CAPTAIN研究)一致,由根据全球哮喘防治创议确诊为哮喘的成年受试者(≥18岁)组成 [GINA,2020]。此外,这些患者必须为在筛选访视(访视1)时尽管接受了ICS/LABA维持治疗后哮喘控制仍不佳(ACQ-6评分≥1.5),并且保持ICS/LABA每日给药至少12周,且在访视0之前的6周治疗期间维持哮喘药物治疗不变。访视1时,受试者还必须在支气管扩张剂给药前(上午)FEV1 ≥30%且<85%预计正常值,并且具有可逆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年龄必须为 ≥18岁
2.诊断:在访视0前至少一年的哮喘诊断记录
3.目前的哮喘维持治疗:如果患者在访视0前至少12周,需要每日ICS/LABA治疗,并且在访视0之前的6周内维持哮喘药物治疗不变(包括维持>250 μg/日稳定总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 [FP或等效药物] 不变)
4.有症状:尽管接受ICS/LABA维持治疗,在访视1时哮喘仍未充分控制(ACQ-6评分≥1.5)的受试者
5.非妊娠或非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无生育能力(WONCBP)或者
WOCBP至少在研究干预期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及完成随访访视内采取高效(每年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参加方案附录4)
在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WOCBP的高灵敏度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6.肺功能测定:访视1时,支气管扩张剂给药前(上午)最佳FEV1 ≥30%且<85%正常预计值
7.疾病可逆性:气道可逆性定义为访视1时吸入4揿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剂后20至60分钟之间的FEV1增加 ≥12%且 ≥200 mL。
注:如果受试者在访视1时不符合上述可逆性标准,当符合条件a)或b)时,可在访视1后7天内重复一次可逆性评估:
a)访视1时吸入4揿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剂后20至60分钟之间的FEV1增加≥9%。
b)访视1前1年内有可逆性评估书面证据显示使用支气管扩张药后FEV1增加≥12%且≥200 mL。
如果在第二次尝试中,受试者成功显示气道可逆性(定义为吸入4揿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剂后20至60分钟之间的FEV1增加≥12%且≥200 mL,且符合访视1时评估的所有其他资格性标准,则受试者可进入3周导入期
8.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在本研究期间,所有受试者必须能在访视1时按需将目前使用的SABA吸入剂换为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吸入剂。受试者必须能在研究访视前暂停使用舒喘宁/沙丁胺醇至少6小时
2.诊断:在访视0前至少一年的哮喘诊断记录
3.目前的哮喘维持治疗:如果患者在访视0前至少12周,需要每日ICS/LABA治疗,并且在访视0之前的6周内维持哮喘药物治疗不变(包括维持>250 μg/日稳定总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 [FP或等效药物] 不变)
4.有症状:尽管接受ICS/LABA维持治疗,在访视1时哮喘仍未充分控制(ACQ-6评分≥1.5)的受试者
5.非妊娠或非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无生育能力(WONCBP)或者
WOCBP至少在研究干预期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及完成随访访视内采取高效(每年失败率<1%)的避孕措施(参加方案附录4)
在研究治疗干预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WOCBP的高灵敏度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6.肺功能测定:访视1时,支气管扩张剂给药前(上午)最佳FEV1 ≥30%且<85%正常预计值
7.疾病可逆性:气道可逆性定义为访视1时吸入4揿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剂后20至60分钟之间的FEV1增加 ≥12%且 ≥200 mL。
注:如果受试者在访视1时不符合上述可逆性标准,当符合条件a)或b)时,可在访视1后7天内重复一次可逆性评估:
a)访视1时吸入4揿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剂后20至60分钟之间的FEV1增加≥9%。
b)访视1前1年内有可逆性评估书面证据显示使用支气管扩张药后FEV1增加≥12%且≥200 mL。
如果在第二次尝试中,受试者成功显示气道可逆性(定义为吸入4揿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剂后20至60分钟之间的FEV1增加≥12%且≥200 mL,且符合访视1时评估的所有其他资格性标准,则受试者可进入3周导入期
8.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在本研究期间,所有受试者必须能在访视1时按需将目前使用的SABA吸入剂换为舒喘宁/沙丁胺醇气雾吸入剂。受试者必须能在研究访视前暂停使用舒喘宁/沙丁胺醇至少6小时
排除标准
1.感染性肺炎 :在访视1之前的6周内,胸部X线检查证实存在感染性肺炎
2. 哮喘急性发作:在访视1前的6周内出现任何需要改变哮喘维持治疗的哮喘急性发作。
注:在访视1时,不完全排除访视1前6周内需要暂时改变哮喘治疗方案(例如口服皮质类固醇或增加ICS剂量)来治疗急性发作的受试者,前提是根据研究者的自行判断,受试者在恢复急性发作前维持性哮喘治疗(未经调整)后病情稳定,并且被认为适合入组此项最长持续12周的研究
3.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受试者,确诊包括以下所有方面:
暴露于风险因素史(烟草烟雾、职业粉尘和化学物质、家庭烹饪和取暖燃料产生的烟雾)。对于个人烟草使用,请参见排除标准第14条:烟草使用;
且舒喘宁/沙丁胺醇用药后FEV1/用力肺功能(FVC)比值<0.70且舒喘宁/沙丁胺醇用药后FEV1 ≤70%正常预计值;
且 发病年龄≥ 40岁
4. 合并呼吸道疾病:受试者目前存在感染性肺炎、活动性肺结核、肺癌、明显支气管扩张症、结节病、肺纤维化、肺动脉高血压、间质性肺病或其他哮喘以外的活动性肺病或异常
5. 感染性肺炎的风险因素:免疫抑制(例如,HIV、狼疮)或感染性肺炎的其他风险因素(例如,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等影响上呼吸道控制的神经系统疾病)。具有潜在高风险(例如,BMI非常低、重度营养不良或FEV1非常低)的患者的入选仅由研究者自行决定
6. 有不稳定肝病,定义为存在腹水、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静脉曲张或持续性黄疸、肝硬化、已知胆管异常(Gilbert综合征或无症状胆结石除外)。注:如果受试者符合入组标准,则可以接受疾病稳定的慢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
7. 具有临床意义的ECG异常
8. 不稳定型或危及生命的心脏病
9. 抗毒蕈碱作用
10. 癌症
11. 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异常
2. 哮喘急性发作:在访视1前的6周内出现任何需要改变哮喘维持治疗的哮喘急性发作。
注:在访视1时,不完全排除访视1前6周内需要暂时改变哮喘治疗方案(例如口服皮质类固醇或增加ICS剂量)来治疗急性发作的受试者,前提是根据研究者的自行判断,受试者在恢复急性发作前维持性哮喘治疗(未经调整)后病情稳定,并且被认为适合入组此项最长持续12周的研究
3.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受试者,确诊包括以下所有方面:
暴露于风险因素史(烟草烟雾、职业粉尘和化学物质、家庭烹饪和取暖燃料产生的烟雾)。对于个人烟草使用,请参见排除标准第14条:烟草使用;
且舒喘宁/沙丁胺醇用药后FEV1/用力肺功能(FVC)比值<0.70且舒喘宁/沙丁胺醇用药后FEV1 ≤70%正常预计值;
且 发病年龄≥ 40岁
4. 合并呼吸道疾病:受试者目前存在感染性肺炎、活动性肺结核、肺癌、明显支气管扩张症、结节病、肺纤维化、肺动脉高血压、间质性肺病或其他哮喘以外的活动性肺病或异常
5. 感染性肺炎的风险因素:免疫抑制(例如,HIV、狼疮)或感染性肺炎的其他风险因素(例如,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等影响上呼吸道控制的神经系统疾病)。具有潜在高风险(例如,BMI非常低、重度营养不良或FEV1非常低)的患者的入选仅由研究者自行决定
6. 有不稳定肝病,定义为存在腹水、脑病、凝血障碍、低白蛋白血症、食管或胃静脉曲张或持续性黄疸、肝硬化、已知胆管异常(Gilbert综合征或无症状胆结石除外)。注:如果受试者符合入组标准,则可以接受疾病稳定的慢性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
7. 具有临床意义的ECG异常
8. 不稳定型或危及生命的心脏病
9. 抗毒蕈碱作用
10. 癌症
11. 其他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异常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替美维吸入粉雾剂: 英文通用名:Fluticasone Furoate, Umeclidinium Bromide and Vilanterol Trifenat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 商品名称:Trelegy
剂型:吸入制剂
规格:糠酸氟替卡松 100μg 、乌美溴铵(以乌美铵计)62.5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 (以维兰特罗计)25μg;糠酸氟替卡松 200μg 、乌美溴铵(以乌美铵计)62.5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 (以维兰特罗计)25μg
用法用量:本品仅用于经口吸入。
吸入后,患者应用清水漱口,但不要将水咽下,以减少口咽部念珠菌病的风险。
本品应在每天同一时间使用,每日一次,每次一吸。
每日使用本品不要超过 1 次。
用药时程:治疗期持续时间:12 周
规格:糠酸氟替卡松 100μg 、乌美溴铵(以乌美铵计)62.5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 (以维兰特罗计)25μg;糠酸氟替卡松 200μg 、乌美溴铵(以乌美铵计)62.5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 (以维兰特罗计)25μg
用法用量:本品仅用于经口吸入。
吸入后,患者应用清水漱口,但不要将水咽下,以减少口咽部念珠菌病的风险。
本品应在每天同一时间使用,每日一次,每次一吸。
每日使用本品不要超过 1 次。
用药时程:治疗期持续时间:12 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糠酸氟替卡松维兰特罗吸入粉雾剂(Ⅱ);糠酸氟替卡松维兰特罗吸入粉雾 剂(Ⅲ) 英文通用名:Fluticasone Furoate and Vilanterol Trifenat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 (Ⅱ); Fluticasone Furoate and Vilanterol Trifenat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 (Ⅲ) 商品名称:Relvar
剂型:吸入制剂
规格:成人: 100μg/25μg {糠酸氟替卡松 100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 罗计)25μg} 或 200μg/25μg {糠酸氟替卡松 200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罗计) 25μ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吸入本品
用药时程:导入期给予100μg/25μg {糠酸氟替卡松 100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
罗计)25μg}3周,
治疗期持续时间:12 周
规格:成人: 100μg/25μg {糠酸氟替卡松 100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 罗计)25μg} 或 200μg/25μg {糠酸氟替卡松 200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罗计) 25μ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吸入本品
用药时程:导入期给予100μg/25μg {糠酸氟替卡松 100μg 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
罗计)25μg}3周,
治疗期持续时间:12 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评估治疗12周后FF/UMEC/VI 100/62.5/25 μg与FF/VI 100/25 μg相比对肺功能的有效性评价时间:第12周时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谷值自基线的变化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旨在评估治疗12周后FF/UMEC/VI 200/62.5/25 μg与FF/VI 200/25 μg相比对肺功能的有效性评价时间:第12周时FEV1谷值自基线的变化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治疗12周后FF/UMEC/VI与FF/VI相比对哮喘控制的作用评价时间:第12周时ACQ-7总评分自基线的变化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估整个12周治疗期间FF/UMEC/VI(100/62.5/25和200/62.5/25 μg)与FF/VI(100/25和200/25 μg)相比的安全性评价时间: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和类型 急性发作发生率 ECG参数自基线的变化 相对于正常范围而言最差生命体征结果的发生率 相对于正常范围而言最差临床血液学和化学结果的发生率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7-28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6-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0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8
- 申请人名称
- GlaxoSmithK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Ltd. England/Glaxo Operations UK Ltd (trading as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06
- 药物名称
- 氟替美维吸入粉雾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HL2000355
- 适应症
- 哮喘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哮喘未充分控制的中国受试者中探讨固定剂量复方制剂FF/UMEC/VI每日一次经干粉吸入器给药与二联复方制剂FF/VI相比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的12周、随机、双盲、4组、平行组、III期桥接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FF /UMEC/VI在哮喘未充分控制的中国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 试验方案编号
- 21426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02
- 版本日期
- 2022-07-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