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40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三序列、三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2-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西省 · 萍乡市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唐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俞竹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俞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078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二期药谷四路8号
- 联系人邮编
- 570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唐琳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
- 邮编
- 337055
- 单位名称
- 萍乡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1-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考察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受试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规格:80/5mg/片)与参比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倍博特?,规格:80/5mg/片)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为该药的申报及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考察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受试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规格:80/5mg/片)与参比制剂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倍博特?,规格:80/5mg/片)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为该药的申报及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单次口服80/5mg(空腹/餐后)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含19.0和26.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3.筛选时依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状态良好。
4.受试者应在自筛选日起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捐精、捐卵或致性伴侣怀孕。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含19.0和26.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3.筛选时依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状态良好。
4.受试者应在自筛选日起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捐精、捐卵或致性伴侣怀孕。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过敏史(已知对缬沙坦和氨氯地平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或严重的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两种及以上食物或两种及以上药物)。
2. 合并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3.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病史,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1)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功能异常者;
(2)吞咽困难者;
(3)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
(4)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5)筛选时有肝病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受损的证据;
(6)胆道阻塞性疾病。
4.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5.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研究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高黄嘌呤(如动物内脏、深海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或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6.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药品或中药者(接种新冠疫苗距筛选时的时间大于3天,筛选时没有不良反应且能避开试验期间接种新冠疫苗者除外)。
7.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CYP3A4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利福平和圣约翰草;CYP3A4抑制剂如吡咯类抗真菌药(伊曲康唑、酮康唑),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他克莫司,环孢素,西咪替丁,西地那非)者。
8.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10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内不能放弃吸烟者。
9.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约等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研究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药筛查呈阳性者。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重大外伤、术后不能参加本研究者,或近3个月内有手术计划者。
1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16. 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7.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2. 合并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3.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病史,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1)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功能异常者;
(2)吞咽困难者;
(3)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
(4)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5)筛选时有肝病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受损的证据;
(6)胆道阻塞性疾病。
4.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5.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研究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高黄嘌呤(如动物内脏、深海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或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6.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药品或中药者(接种新冠疫苗距筛选时的时间大于3天,筛选时没有不良反应且能避开试验期间接种新冠疫苗者除外)。
7.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CYP3A4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利福平和圣约翰草;CYP3A4抑制剂如吡咯类抗真菌药(伊曲康唑、酮康唑),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他克莫司,环孢素,西咪替丁,西地那非)者。
8.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10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内不能放弃吸烟者。
9.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约等于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研究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药筛查呈阳性者。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重大外伤、术后不能参加本研究者,或近3个月内有手术计划者。
1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16. 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17.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 英文通用名:Valsartan and Amlodip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80/5mg: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用法用量:1片/临床上推荐剂量缬沙坦为80mg至320mg,氨氯地平为5mg至10mg,每日1次。
用药时程:即单次给药80/5mg应为安全剂量。
规格:80/5mg: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用法用量:1片/临床上推荐剂量缬沙坦为80mg至320mg,氨氯地平为5mg至10mg,每日1次。
用药时程:即单次给药80/5mg应为安全剂量。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 英文通用名:Valsartan and Amlodipi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80/5mg: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用法用量:1片/临床上推荐剂量缬沙坦为80mg至320mg,氨氯地平为5mg至10mg,每日1次。
用药时程:即单次给药80/5mg应为安全剂量。
规格:80/5mg: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5mg
用法用量:1片/临床上推荐剂量缬沙坦为80mg至320mg,氨氯地平为5mg至10mg,每日1次。
用药时程:即单次给药80/5mg应为安全剂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1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MRT、CL/F、Vd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1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将通过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及凝血功能)、妊娠检查、12 导联心电图等检查进行评价评价时间:筛选期到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萍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同意 · 2021-09-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0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俞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29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08
- 药物名称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专业题目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三序列、三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 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1-01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