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44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1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1-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房茂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晨曦
- 申请人名称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黄晨曦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海岸生物工业区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519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房茂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 邮编
- 430012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100661-01
- 试验方案编号
- PD-TBBX-BE09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主要终点评价指标,分别比较在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生产厂家: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0.25g)与参比制剂头孢丙烯干混悬剂(持证商:Lupin LTD,规格:250mg/5ml)后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2.体重:男性不低于50kg,女性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6之间(包括边界值)
3.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体温正常
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不低于50kg,女性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6之间(包括边界值)
3.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体温正常
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尤其是有结肠炎病史者
3. 试验前7天内有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生理状况者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任一种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青霉素类或头孢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
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6.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丙烯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左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丙磺舒等)者
7.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试验前两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9. 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尿妊娠(女性)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试验前6个月内胸部CT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原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mL乙醇,即1单位= 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3.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15. 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等特殊成份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火龙果、芒果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16. 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
18.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疫苗者
19. 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0.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21.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22. 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
2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24.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尤其是有结肠炎病史者
3. 试验前7天内有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生理状况者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任一种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青霉素类或头孢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
5.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6.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丙烯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左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丙磺舒等)者
7.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8.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试验前两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9. 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血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尿妊娠(女性)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试验前6个月内胸部CT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0.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原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12.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mL乙醇,即1单位= 357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3.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15. 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等特殊成份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火龙果、芒果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16. 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7. 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
18.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疫苗者
19. 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20.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21.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
22. 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
2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24.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Cefprozil for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干混悬剂
规格:0.25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0.25g,每周期第一天给药,清洗期5天
用药时程:共2个周期。
规格:0.25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0.25g,每周期第一天给药,清洗期5天
用药时程:共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英文通用名:Cefprozil for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干混悬剂
规格:250mg/5ml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0.25g,每周期第一天给药,清洗期5天
用药时程:共2个周期。
规格:250mg/5ml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0.25g,每周期第一天给药,清洗期5天
用药时程:共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t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9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Tmax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λz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1/2z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学伦理委 员会同意 · 2021-08-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3-02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4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黄晨曦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14
- 申请人名称
-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43
- 药物名称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100661-01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由指定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轻度至中度感染的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PD-TBBX-BE09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