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48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9-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2-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7-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晓稼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蔡清清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亮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尹青松
- 重庆市中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辇伟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训强
- 申请人名称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训强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 联系人邮编
- 21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王晓稼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 区半山桥广济路38号
- 邮编
- 310022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蔡清清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 区 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QB3617-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23-09-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估TQB3617 胶囊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初步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估TQB3617 胶囊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年龄≥18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3.ECOG 评分:0-2 分;
4.预计生存期≥12 周;
5.标准治疗失败的或缺乏有效治疗的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
6.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7.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2.年龄≥18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计算);男女不限;
3.ECOG 评分:0-2 分;
4.预计生存期≥12 周;
5.标准治疗失败的或缺乏有效治疗的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
6.主要器官功能良好
7.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既往合并曾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2. 脾脏切除患者或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过脾脏放射治疗者(包括内放射和外放射);
3. 既往接受过BET抑制剂治疗者;
4. 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5. 具有影响药物吸收或口服的多种因素者(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慢性腹泻定义为:粪便稀薄,排便次数≥3次/日,且病程超过4周);
6.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该项不适用于脱发、符合入选标准第6条、或淋巴瘤受试者淋巴细胞计数减少2级者);
7. 首次用药前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或明显创伤性损伤者;
8.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
9. 目前存在先天性出血或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抗凝剂治疗者;
10.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1. 首次用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CYP3A5、CYP2A6、CYP2D6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者;
12.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或有精神障碍者;
13.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14.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男QTc ≥450ms,女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者;
15. 活动性感染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者;
16. 活动性肝炎者(乙肝:HBsAg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 ULN;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 ULN)或活动性COVID-19感染者(通过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已获批上市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检测为阳性;注:不包括既往感染过COVID-19,但核酸或抗原检测已转阴性者);
17.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18.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新诊断的肺间质纤维化、或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疾病者;
1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20.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GLU>10mmol/L)者;
21.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该条件不适用于MM受试者);
22.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23. 患有消化道溃疡或者其他出血性的食道炎或胃炎者;
24. 患有≥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者;
25. 首次用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或仍处于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较短时间为准);
26.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
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27. "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
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28. 未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29. "具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者(除非无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
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天);"
30.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者,或仍处于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较短时间为准);
3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2. 脾脏切除患者或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过脾脏放射治疗者(包括内放射和外放射);
3. 既往接受过BET抑制剂治疗者;
4. 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
5. 具有影响药物吸收或口服的多种因素者(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慢性腹泻定义为:粪便稀薄,排便次数≥3次/日,且病程超过4周);
6.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该项不适用于脱发、符合入选标准第6条、或淋巴瘤受试者淋巴细胞计数减少2级者);
7. 首次用药前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或明显创伤性损伤者;
8. 长期未治愈的伤口;
9. 目前存在先天性出血或凝血性疾病,或正在使用抗凝剂治疗者;
10.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1. 首次用药前2周内使用过CYP3A4、CYP3A5、CYP2A6、CYP2D6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者;
12.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或有精神障碍者;
13.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14. 患有≥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男QTc ≥450ms,女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者;
15. 活动性感染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者;
16. 活动性肝炎者(乙肝:HBsAg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且HBV DNA≥ ULN;丙肝: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 ULN)或活动性COVID-19感染者(通过逆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PCR]/已获批上市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检测为阳性;注:不包括既往感染过COVID-19,但核酸或抗原检测已转阴性者);
17.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18.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新诊断的肺间质纤维化、或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疾病者;
19.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20.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GLU>10mmol/L)者;
21.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该条件不适用于MM受试者);
22.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23. 患有消化道溃疡或者其他出血性的食道炎或胃炎者;
24. 患有≥2级的周围神经病变者;
25. 首次用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其它抗癌疗法,或仍处于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较短时间为准);
26.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
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27. "影像学(CT或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周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
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28. 未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29. "具有中枢神经系统侵犯者(除非无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
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天);"
30.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者,或仍处于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较短时间为准);
31.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QB3617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mg/粒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剂量爬坡:受试者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1mg~0.4mg,中剂量组1.0mg~1.5mg,高剂量组1.5mg~2.0mg。每次服用0.1mg~2.0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规格:0.1mg/粒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剂量爬坡:受试者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1mg~0.4mg,中剂量组1.0mg~1.5mg,高剂量组1.5mg~2.0mg。每次服用0.1mg~2.0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TQB3617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5mg/粒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剂量爬坡:受试者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1mg~0.4mg,中剂量组1.0mg~1.5mg,高剂量组1.5mg~2.0mg。每次服用0.1mg~2.0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规格:0.5mg/粒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28天为一个周期;剂量爬坡:受试者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1mg~0.4mg,中剂量组1.0mg~1.5mg,高剂量组1.5mg~2.0mg。每次服用0.1mg~2.0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TQB3617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1mg/粒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方案1/2/3:每天给药1次;给药方案4:每周期21天(3周),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各给药1次;剂量爬坡: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05mg~0.15mg,高剂量组0.2mg~0.3mg。每次服用0.05mg~0.3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规格:0.1mg/粒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方案1/2/3:每天给药1次;给药方案4:每周期21天(3周),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各给药1次;剂量爬坡: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05mg~0.15mg,高剂量组0.2mg~0.3mg。每次服用0.05mg~0.3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中文通用名:TQB3617胶囊: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0.05mg/粒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方案1/2/3:每天给药1次;给药方案4:每周期21天(3周),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各给药1次;剂量爬坡: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05mg~0.15mg,高剂量组0.2mg~0.3mg。每次服用0.05mg~0.3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规格:0.05mg/粒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方案1/2/3:每天给药1次;给药方案4:每周期21天(3周),每周周一、周三、周五各给药1次;剂量爬坡:根据分配剂量组,低剂量组0.05mg~0.15mg,高剂量组0.2mg~0.3mg。每次服用0.05mg~0.3 mg。
用药时程:持续用药直至疾
病进展或者出现
不能耐受的毒性。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7天内及连续给药1个治疗周期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最大耐受剂量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7天内及连续给药1个治疗周期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二期推荐剂量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1-6天及连续给药1个治疗周期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CR+PR)评价时间:晚期恶性肿瘤:每奇数周期末或第1、3、5、7周期末及随后的每3个周期末或每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CR+PR+ SD)评价时间:晚期恶性肿瘤:每奇数周期末或第1、3、5、7周期末及随后的每3个周期末或每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晚期恶性肿瘤:每奇数周期末或第1、3、5、7周期末及随后的每3个周期末或每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晚期恶性肿瘤:每奇数周期末或第1、3、5、7周期末及随后的每3个周期末或每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晚期恶性肿瘤:每奇数周期末或第1、3、5、7周期末及随后的每3个周期末或每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周脾脏容积较基线缩小≥35%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3、6、9、12及随后的每5个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24周骨髓增殖性肿瘤总症状评分较基线减少≥50%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第1、3、6、9、12及随后的每5个周期末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3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19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2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8-26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08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2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06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13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8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训强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08
- 申请人名称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482
- 药物名称
- TQB3617胶囊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TQB3617 胶囊在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QB3617-I-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23-09-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