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50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消化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深圳普罗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1-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5-1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深圳市湖南省 · 长沙市湖南省 · 益阳市江西省 · 萍乡市河北省 · 廊坊市江西省 · 宜春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锐
-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陈军
- 长沙市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何鸽飞、蒋芳清
- 益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益阳市 · 研究者:李伟、曾跃红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唐琳、李兴
-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 · 研究者:赵可新、何文艳、闫再宏
- 宜春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宜春市 · 研究者:胡小雄、范惠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安亚君
- 申请人名称
- 深圳普罗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安亚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路 23 号
- 联系人邮编
- 26400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锐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副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 邮编
- 10003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rHSA 20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1-11-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评价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在肝硬化腹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后期临床研究中推荐给药剂量或范围。
2、评价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在肝硬化腹水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药代动力学(PK)特征、药效动力学(PD)特征及初步有效性。
2、评价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在肝硬化腹水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药代动力学(PK)特征、药效动力学(PD)特征及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及PK/PD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18周岁且<65周岁,性别不限;体重指数(BMI)在18.5~28.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3.临床诊断为失代偿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且根据筛选期腹部超声检查确认腹水分级为1~2级,同时满足血清白蛋白(ALB)<30 g/L;
4.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7天内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18周岁且<65周岁,性别不限;体重指数(BMI)在18.5~28.0 kg/m2范围内(包含边界值);
3.临床诊断为失代偿肝硬化腹水的患者,且根据筛选期腹部超声检查确认腹水分级为1~2级,同时满足血清白蛋白(ALB)<30 g/L;
4.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育龄期女性在首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前≤7天内的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恶性腹水或根据2012年美国肝病研究协会(AASLD)推荐的顽固型腹水诊断标准被诊断为顽固型腹水者;
2. 对酵母或酵母源制品有已知的过敏史/过敏反应者,或对研究制剂中任何组分过敏者;过敏体质(多种药物或食物过敏)、或有生物制品过敏史、其他原因引起的严重全身过敏反应历史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使用试验药物治疗者;筛选时抗酵母抗体阳性者;
3. 筛选期Child-Pugh分级(详见附录II)为C级者;
4. 患者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1000/mm3);血小板(PLT)<20×109/L(2×104/mm3);血红蛋白(HGB)<8.0 g/dL;
肾功能: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ULN);尿蛋白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5.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心血管系统疾病或病史,或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人血白蛋白治疗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研究者判断用药控制良好且病情稳定的除外)、重度贫血、急性心脏病、严重的心肺或结构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正常血容量或高血容量的)失代偿心力衰竭、不稳定心绞痛、筛选前近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代谢系统疾病或病史,或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血清白蛋白治疗的肾损伤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肾性/肾后性无尿、肝肾综合征(HRS)、慢性肾脏疾病、乙肝相关肾病等;
7. 筛选时存在以下活动性并发疾病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肺水肿、出血倾向或活动性出血疾病、持续或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SBP])、根据West-Haven分级标准诊断为III级或IV级肝性脑病、门静脉癌栓/血栓、腹腔穿刺后循环功能障碍、经超声或其他影像学检查确定的胆道阻塞性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5.0版3级及以上)等;
8.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包括肝细胞癌[HCC]),或既往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接受治愈性治疗的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原位导管癌等风险极低恶性肿瘤除外)者;
9. 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曾接受皮质激素或人血浆制剂(包括人血白蛋白制剂)治疗者;有器官移植史者;在研究期间需进行或计划进行介入性有创检查或治疗者;
10. 筛选前30天内参加或筛选时正在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且使用了研究药物/研究治疗者;既往曾参加重组人血清白蛋白临床试验者;
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阳性,或患有梅毒(定义为梅毒抗体检测阳性且反应素试验阳性)者;
12. 筛选前30天内每周饮酒量超过14单位酒精者(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无法戒酒者;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2. 对酵母或酵母源制品有已知的过敏史/过敏反应者,或对研究制剂中任何组分过敏者;过敏体质(多种药物或食物过敏)、或有生物制品过敏史、其他原因引起的严重全身过敏反应历史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使用试验药物治疗者;筛选时抗酵母抗体阳性者;
3. 筛选期Child-Pugh分级(详见附录II)为C级者;
4. 患者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1000/mm3);血小板(PLT)<20×109/L(2×104/mm3);血红蛋白(HGB)<8.0 g/dL;
肾功能: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ULN);尿蛋白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
5.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心血管系统疾病或病史,或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人血白蛋白治疗的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研究者判断用药控制良好且病情稳定的除外)、重度贫血、急性心脏病、严重的心肺或结构性心脏病、严重心律失常、(正常血容量或高血容量的)失代偿心力衰竭、不稳定心绞痛、筛选前近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塞、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6.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代谢系统疾病或病史,或其他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血清白蛋白治疗的肾损伤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肾性/肾后性无尿、肝肾综合征(HRS)、慢性肾脏疾病、乙肝相关肾病等;
7. 筛选时存在以下活动性并发疾病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肺水肿、出血倾向或活动性出血疾病、持续或活动性感染(包括活动性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SBP])、根据West-Haven分级标准诊断为III级或IV级肝性脑病、门静脉癌栓/血栓、腹腔穿刺后循环功能障碍、经超声或其他影像学检查确定的胆道阻塞性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5.0版3级及以上)等;
8. 筛选时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包括肝细胞癌[HCC]),或既往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接受治愈性治疗的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原位导管癌等风险极低恶性肿瘤除外)者;
9. 首次给予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曾接受皮质激素或人血浆制剂(包括人血白蛋白制剂)治疗者;有器官移植史者;在研究期间需进行或计划进行介入性有创检查或治疗者;
10. 筛选前30天内参加或筛选时正在参加其它新药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且使用了研究药物/研究治疗者;既往曾参加重组人血清白蛋白临床试验者;
1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阳性,或患有梅毒(定义为梅毒抗体检测阳性且反应素试验阳性)者;
12. 筛选前30天内每周饮酒量超过14单位酒精者(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无法戒酒者;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4.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原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血清白蛋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 g/瓶(20%,50 mL)
用法用量:试验药物不进行稀释,按照各给药剂量组的剂量计算所需体积,进行静脉泵入给药(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
用药时程:每10 g白蛋白静脉给药时间约为30 min,即10 g/天剂量组静脉给药时间为30 min(±2 min),2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 h(±4 min),3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5 h(±6 min),所有剂量组给药过程中保持匀速泵入,两次给药时间间隔为24 h(±1 h)
规格:10 g/瓶(20%,50 mL)
用法用量:试验药物不进行稀释,按照各给药剂量组的剂量计算所需体积,进行静脉泵入给药(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
用药时程:每10 g白蛋白静脉给药时间约为30 min,即10 g/天剂量组静脉给药时间为30 min(±2 min),2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 h(±4 min),3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5 h(±6 min),所有剂量组给药过程中保持匀速泵入,两次给药时间间隔为24 h(±1 h)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人血白蛋白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人血白蛋白
剂型:注射液
规格:20% 50ml 10g/瓶
用法用量:试验药物不进行稀释,按照各给药剂量组的剂量计算所需体积,进行静脉泵入给药(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
用药时程:每10 g白蛋白静脉给药时间约为30 min,即10 g/天剂量组静脉给药时间为30 min(±2 min),2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 h(±4 min),3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5 h(±6 min),所有剂量组给药过程中保持匀速泵入,两次给药时间间隔为24 h(±1 h)
规格:20% 50ml 10g/瓶
用法用量:试验药物不进行稀释,按照各给药剂量组的剂量计算所需体积,进行静脉泵入给药(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
用药时程:每10 g白蛋白静脉给药时间约为30 min,即10 g/天剂量组静脉给药时间为30 min(±2 min),2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 h(±4 min),30 g/天剂量组给药时间为1.5 h(±6 min),所有剂量组给药过程中保持匀速泵入,两次给药时间间隔为24 h(±1 h)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首次静脉给药后14天内血生化检查确认的血清白蛋白浓度≥35 g/L评价时间:约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试验期间受试者需要在规定时间接受安全性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等)、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ECG)、体格检查、眼底检查、甲状腺功能检查等评价时间:约1~9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给药后腹围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约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后体重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约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后腹水深度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约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1-09-0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09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24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7-0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50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安亚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9-30
- 申请人名称
- 深圳普罗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509
- 药物名称
- 重组人血清白蛋白注射液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肝硬化腹水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在肝硬化腹水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随机、双盲、阳性药物对照、剂量递增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估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在肝硬化腹水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有效性的随机、双盲、阳性药物对照、剂量递增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rHSA 20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1-11-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