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54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非布司他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1-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1-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赵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梁斌红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3170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卉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副院长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78号
- 邮编
- 230601
- 单位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HYY-FBST-B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空腹条件下,比较和评估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非布司他片80mg与Takeda Pharmaceuticals America, Inc.销售的ULORIC(非布司他)片80mg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监测受试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监测受试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性别比例适当;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对非布司他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3. 患有血栓、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史者;
4. 既往有甲状腺相关疾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5.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6. 有痛风性关节炎者;
7.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并入组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10.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使用与非布司他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硫唑嘌呤、巯嘌呤、茶碱、阿糖胞苷、去羟肌苷、细胞毒类化疗药物、秋水仙碱、萘普生、吲哚美辛、氢氯噻嗪、华法林、地昔帕明等)者;
11.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等者;
12.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毒品史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血液检测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6. 筛选期尿酸、ALT或AST值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17.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免疫十项、甲状腺功能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8.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期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意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的避孕措施;
19.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女性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20.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用此类饮食者;
22. 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23.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摄取富含黄嘌呤、咖啡因、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者;
2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2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26. 在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发生急性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7. 研究者判定其他不适宜参加本项研究的受试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3. 患有血栓、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心血管疾病史者;
4. 既往有甲状腺相关疾病史,且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5.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6. 有痛风性关节炎者;
7.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并入组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10.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使用与非布司他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硫唑嘌呤、巯嘌呤、茶碱、阿糖胞苷、去羟肌苷、细胞毒类化疗药物、秋水仙碱、萘普生、吲哚美辛、氢氯噻嗪、华法林、地昔帕明等)者;
11.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保健品等者;
12.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毒品史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酒精血液检测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6. 筛选期尿酸、ALT或AST值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17.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免疫十项、甲状腺功能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8.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期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意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的避孕措施;
19.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育龄女性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有未保护性性行为,或血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20.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试验期间不能停用此类饮食者;
22. 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23.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摄取富含黄嘌呤、咖啡因、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者;
2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2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26. 在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发生急性疾病,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7. 研究者判定其他不适宜参加本项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布司他片: 英文通用名:Febuxo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80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空腹条件两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80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空腹条件两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布司他片 英文通用名:Febuxo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ULORIC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80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空腹条件两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80mg,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试验设计为空腹条件两周期交叉给药,整个试验中每个受试者给予该药物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3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3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坐位血压、脉搏、耳温)、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至完成临床研究部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4-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54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14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547
- 药物名称
- 非布司他片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非布司他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非布司他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HYY-FBST-B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