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63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850mg)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单剂量口服、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1-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都新华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雍小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阳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66号
- 联系人邮编
- 3100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雍小兰
- 学位
- 药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180号
- 邮编
- 610055
- 单位名称
- 成都新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1FWX-HDBG-02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ersion1.0
- 版本日期
- 2021-09-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规格:15mg/850mg)与TAKEDA PHARMACEUTICALS USA INC生产的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规格:15mg/850mg)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中国志愿者,男女均可;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19.0kg/m2≤体重指数≤26.0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2(m2);
3.对试验内容、试验过程充分了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19.0kg/m2≤体重指数≤26.0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2(m2);
3.对试验内容、试验过程充分了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者;
2.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3. 有严重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吡格列酮、二甲双胍)及辅料过敏者;
4. 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溃疡或穿孔或瘘、胃肠道出血、梗阻等)者;
5.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6.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或计划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8.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9. 试验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CYP3A4和CYP2C8的药物者,或者使用过半衰期长的药物者;
10. 药物滥用者;
11. 酒精呼气或尿液毒品筛查结果阳性者;
12.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度白酒35ml或5度啤酒350ml),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4. 长期过量饮用茶、葡萄柚以及富含黄嘌呤(包括咖啡因、可可碱等)的饮料(8杯/日以上,1杯=250mL),或长期过量食用富含葡萄柚、黄嘌呤的食物者,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以上食物/饮料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16. 筛选期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8. 女性志愿者试验筛选开始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19. 试验前经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育龄女性血妊娠)、心电图检查结果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在试验筛选开始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90天)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21. 有维生素B12 或叶酸缺乏史、巨幼细胞性贫血史、败血症史及膀胱癌病史者;
22. 研究者认为志愿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2.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3. 有严重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吡格列酮、二甲双胍)及辅料过敏者;
4. 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溃疡或穿孔或瘘、胃肠道出血、梗阻等)者;
5. 既往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6.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或计划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8.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9. 试验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CYP3A4和CYP2C8的药物者,或者使用过半衰期长的药物者;
10. 药物滥用者;
11. 酒精呼气或尿液毒品筛查结果阳性者;
12.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度白酒35ml或5度啤酒350ml),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4. 长期过量饮用茶、葡萄柚以及富含黄嘌呤(包括咖啡因、可可碱等)的饮料(8杯/日以上,1杯=250mL),或长期过量食用富含葡萄柚、黄嘌呤的食物者,或在试验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期间不能停止饮用以上食物/饮料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16. 筛选期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8. 女性志愿者试验筛选开始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19. 试验前经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育龄女性血妊娠)、心电图检查结果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0. 在试验筛选开始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90天)内有生育、供精或供卵计划,且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通过禁欲、宫内节育器、避孕套避孕,但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21. 有维生素B12 或叶酸缺乏史、巨幼细胞性贫血史、败血症史及膀胱癌病史者;
22. 研究者认为志愿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850mg): 英文通用名: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mg和盐酸二甲双胍8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周期,每次15mg/850mg
用药时程:两周期
规格: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mg和盐酸二甲双胍8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周期,每次15mg/850mg
用药时程: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850mg) 英文通用名:Pioglitazone Hydrochloride and 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Actoplus Met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mg和盐酸二甲双胍8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周期,每次15mg/850mg
用药时程:两周期
规格: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mg和盐酸二甲双胍8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周期,每次15mg/850mg
用药时程: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等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 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给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5-11
- 1.02022-05-1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63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27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639
- 药物名称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850mg)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在饮食控制和运动基础上,本品适用于目前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或单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后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850mg)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单剂量口服、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5mg/850mg)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1FWX-HDBG-02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ersion1.0
- 版本日期
- 2021-09-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