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65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4-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毕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袁红波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袁红波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41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毕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61号
- 邮编
- 410100
- 单位名称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TSL-202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9-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四周期全重复交叉、单剂量给药设计分别比较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碳酸锂片(250 mg)与SANOFI-AVENTIS FRANCE持证的碳酸锂片(商品名:TERALITHE®;规格:250 mg)在中国健康人群中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的差异,并评价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碳酸锂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包括18周岁)的中国健康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者或者使用研究药物者;
2. 对锂或制剂的其他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有震颤麻痹综合症病史者;
4. 有肾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疾病病史者;
5. 有脑器质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病史者;
6. 从事手机电脑修理或从事电池生产装配等工作的受试者;
7. 三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肠炎、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8.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9.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10. 试验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2.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保健品者;
13.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吉非贝齐等)者;
14. 试验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15.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6.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7.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8.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9.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21. 低钠血症或限制性低盐饮食者;
22. 试验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4. 肌酐清除率(CrCl)低于80 mL/min(计算公式:男性: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Scr(血肌酐)(umol/L)],女性: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Scr(umol/L)]}×0.85)者;
25.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6.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7. 试验前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8.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9. 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试验阳性者;
30. 呼气酒精检测结果>0.0 mg/100 mL者;
31. 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 对锂或制剂的其他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有震颤麻痹综合症病史者;
4. 有肾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疾病病史者;
5. 有脑器质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病史者;
6. 从事手机电脑修理或从事电池生产装配等工作的受试者;
7. 三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肠炎、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8.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9.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10. 试验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2. 试验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保健品者;
13.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可能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环孢素、大环内酯类、维拉帕米、喹诺酮类、吡咯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抑制剂、吉非贝齐等)者;
14. 试验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柚子、橘子、甘蓝类蔬菜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15.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6.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7.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8.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9.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21. 低钠血症或限制性低盐饮食者;
22. 试验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23.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4. 肌酐清除率(CrCl)低于80 mL/min(计算公式:男性: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Scr(血肌酐)(umol/L)],女性:CrCl={[(140-年龄)×体重(kg)]/[0.818×Scr(umol/L)]}×0.85)者;
25.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6.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7. 试验前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8. 受试者依从性差或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原因不宜参加试验者;
29. 尿药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试验阳性者;
30. 呼气酒精检测结果>0.0 mg/100 mL者;
31. 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碳酸锂片: 英文通用名:Lithium Carbon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25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0.2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0.25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0.2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碳酸锂片 英文通用名:Lithium Carbonate Tablets 商品名称:TERALITHE
剂型:片剂
规格:0.25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0.2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0.25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0.25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9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 hr评价时间:给药后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ECG、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65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袁红波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28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656
- 药物名称
- 碳酸锂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主要治疗躁狂症,对躁狂和抑郁交替发作的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有很好的治疗和预防复发作用,对反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预防发作作用。也用于治疗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碳酸锂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碳酸锂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TSL-202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09-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