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68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淄博百极常生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Bruton酪氨酸激酶(BTK)抑制剂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7-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0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2-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2-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7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洛阳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金洁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申屠建中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郭双双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姜永生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龙静雯
- 申请人名称
- 淄博百极常生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龙静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786号临淄区创业孵化基地第23层2306房间
- 联系人邮编
- 2554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金洁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申屠建中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S-001-CL-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7-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1)评估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2)评估SS-0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及II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1)评价单次和多次口服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人体药代动力学(PK)特征。2)评估SS-001在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s)中BTK靶点占据程度。3)初步评价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1)评价单次和多次口服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人体药代动力学(PK)特征。2)评估SS-001在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s)中BTK靶点占据程度。3)初步评价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包含界值),性别不限。
2.ECOG评分0-1分。
3.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3个月。
4.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根据2017年WHO分类定义的成熟B细胞淋巴瘤,包括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细胞淋巴瘤(CLL/SLL)、套细胞淋巴瘤(MCL)、滤泡性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和弥漫大B细胞性淋巴瘤(DLBCL)。DLBCL先前治疗必须包括美罗华(CD20单抗)和蒽环类且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①经2线治疗后未达完全缓解;②充分治疗达缓解后疾病进展;③充分治疗未获缓解,或治疗期间/充分治疗结束6个月内疾病进展;④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12个月内疾病进展或复发;⑤经2线治疗后复发;⑥最近一次治疗方案不可耐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和其他惰性B细胞NHL符合下列标准之一:①至少经过一线治疗无效(疗效评价为SD或PD);②任何缓解(CR或PR)和疾病稳定后疾病进展;③最近一次治疗方案不可耐受。
5.具有可测量病灶:a. 对于SLL、MCL、FL、DLBCL、MZL,要求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0cm;b. 对于CLL,外周血单克隆淋巴细胞≥5.0×109/L;c. 对于WM,IgM>2×ULN。
6.任何与既往治疗相关的非血液学毒性应恢复至1级或以内(根据NCICTCAE版本5.0),脱发除外。
7.骨髓和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下列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0.75×109/L(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0.5×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血红蛋白≥80g/L(WM受试者、CLL受试者伴骨髓浸润者则需≥70g/L)。b.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有肝转移,则血清总胆红素应≤3.0×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如有肝转移,则允许≤5.0×ULN)。c.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
8.育龄期女性和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男性受试者从开始治疗至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禁止捐精。
9.吞咽口服胶囊无困难。
10.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可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2.ECOG评分0-1分。
3.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3个月。
4.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根据2017年WHO分类定义的成熟B细胞淋巴瘤,包括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细胞淋巴瘤(CLL/SLL)、套细胞淋巴瘤(MCL)、滤泡性淋巴瘤(FL)、边缘区淋巴瘤(MZL)、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和弥漫大B细胞性淋巴瘤(DLBCL)。DLBCL先前治疗必须包括美罗华(CD20单抗)和蒽环类且需符合下列标准之一:①经2线治疗后未达完全缓解;②充分治疗达缓解后疾病进展;③充分治疗未获缓解,或治疗期间/充分治疗结束6个月内疾病进展;④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12个月内疾病进展或复发;⑤经2线治疗后复发;⑥最近一次治疗方案不可耐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和其他惰性B细胞NHL符合下列标准之一:①至少经过一线治疗无效(疗效评价为SD或PD);②任何缓解(CR或PR)和疾病稳定后疾病进展;③最近一次治疗方案不可耐受。
5.具有可测量病灶:a. 对于SLL、MCL、FL、DLBCL、MZL,要求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0cm;b. 对于CLL,外周血单克隆淋巴细胞≥5.0×109/L;c. 对于WM,IgM>2×ULN。
6.任何与既往治疗相关的非血液学毒性应恢复至1级或以内(根据NCICTCAE版本5.0),脱发除外。
7.骨髓和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下列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0.75×109/L(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0.5×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血红蛋白≥80g/L(WM受试者、CLL受试者伴骨髓浸润者则需≥70g/L)。b.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ULN(如有肝转移,则血清总胆红素应≤3.0×ULN),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2.5×ULN,(如有肝转移,则允许≤5.0×ULN)。c. 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d.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APTT)≤1.5×ULN。
8.育龄期女性和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男性受试者从开始治疗至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禁止捐精。
9.吞咽口服胶囊无困难。
10.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可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
排除标准
1.曾接受具有相同机制药物(BTK抑制剂)的治疗。
2. 伴有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浸润。
3.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4.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进行过治愈性治疗且治疗后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其它原位癌的患者。)
5. 未经控制的全身性感染或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治疗的感染。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7. 有无法控制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包括(但不限于):a. 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III或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b.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c. 明显的心电图异常,如房颤(EHRA分级≥2b级),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F法)>470msec(女性)或>450msec(男性);d. 目前使用降压药物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8.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现有的肾病、神经/精神疾病、肝病或内分泌疾病而影响参与试验的受试者。
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或颅内出血病史。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1. 患有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DNA≥各中心检测限)、丙型肝炎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患有梅毒。
12.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已知的憩室病或曾接受胃切除术或胃束带手术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吸收的情况。
13. 给药前7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CYP3A4/5抑制剂或UGT1A4抑制剂或诱导剂。
14. 给药前4周内或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华法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等抗凝治疗,或存在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
15. 给药前4周内使用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或抗体类药物的抗肿瘤治疗(亚硝基脲类为6周内),2周内使用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或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给药前7天内接受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20mg)抗肿瘤治疗。
16. 对同类药过敏或对本药物辅料过敏者。
17. 孕妇,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以及停止治疗后的3个月内与其伴侣有生育计划的女性或男性。
18.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受试者被迫中途终止研究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有其他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血样收集的因素。
2. 伴有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浸润。
3.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4.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史(除外进行过治愈性治疗且治疗后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宫颈癌或其它原位癌的患者。)
5. 未经控制的全身性感染或需要静脉注射抗菌药治疗的感染。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7. 有无法控制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包括(但不限于):a. 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III或IV级)、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b.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c. 明显的心电图异常,如房颤(EHRA分级≥2b级),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间期(F法)>470msec(女性)或>450msec(男性);d. 目前使用降压药物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8.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现有的肾病、神经/精神疾病、肝病或内分泌疾病而影响参与试验的受试者。
9.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卒中或颅内出血病史。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不稳定性呼吸系统疾病,如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11. 患有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HBV-DNA≥各中心检测限)、丙型肝炎感染(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患有梅毒。
12. 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已知的憩室病或曾接受胃切除术或胃束带手术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吸收的情况。
13. 给药前7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CYP3A4/5抑制剂或UGT1A4抑制剂或诱导剂。
14. 给药前4周内或研究治疗期间需要接受华法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等抗凝治疗,或存在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
15. 给药前4周内使用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或抗体类药物的抗肿瘤治疗(亚硝基脲类为6周内),2周内使用过小分子靶向药物或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给药前7天内接受类固醇激素(剂量相当于泼尼松>20mg)抗肿瘤治疗。
16. 对同类药过敏或对本药物辅料过敏者。
17. 孕妇,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以及停止治疗后的3个月内与其伴侣有生育计划的女性或男性。
18.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受试者被迫中途终止研究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有其他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或试验资料及血样收集的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S-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SS-00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采用“3+3”法进行剂量递增
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给药周期,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不可耐受或受试者不再受益。
规格:2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采用“3+3”法进行剂量递增
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给药周期,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不可耐受或受试者不再受益。
中文通用名:SS-001胶囊: 英文通用名:SS-00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8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采用“3+3”法进行剂量递增
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给药周期,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不可耐受或受试者不再受益
规格:80 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1次,采用“3+3”法进行剂量递增
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给药周期,连续服用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者认为不可耐受或受试者不再受益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规格:NA
用法用量:NA
用药时程:NA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第一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通过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评估安全性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单次和多次给药后药代动力学指标评价时间:第一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外周血单核细胞(PMBC)中BTK占据率评价时间:第一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反应率(ORR)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68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龙静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01
- 申请人名称
- 淄博百极常生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680
- 药物名称
- SS-001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Bruton酪氨酸激酶(BTK)抑制剂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S-001在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S-001-CL-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7-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