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71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QLF31907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耐受性、 安全性、 药代动力学以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开放、 剂量递增的Ia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9-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1-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四川省 · 绵阳市浙江省 · 杭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福建省 · 福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洛阳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西省 · 南昌市福建省 · 厦门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林桐榆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蒲兴祥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胡晓桦
- 绵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杜小波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沂平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景红梅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沈建箴/阙万才
-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贡铁军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姚俊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杨树军/周可树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登举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李志锋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鑫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麦海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书鸣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书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88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50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林桐榆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5号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0802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QLF31907-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1
- 版本日期
- 2024-07-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观察单次及多次静脉注射 QLF31907在晚期恶性肿瘤中的耐受性、 安全性, 确定最大耐受剂量 (MTD) , 确定 lb 期试验推荐剂量 (RPibD) 和II期试验推荐剂量 (RP2D) 。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3个月。
5.实体瘤:由组织学诊断为头颈鳞状细胞癌(HNSCC)、食管癌(EC)、肾癌(RCC)、黑色素瘤(melanoma)、宫颈癌(CC)、无肿瘤驱动基因非小细胞肺癌( non-oncogene driver NSCLC )和其他实体瘤(需具有MSI-H/ dMMR特征基因),且为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的患者;
血液瘤:由组织学诊断为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PMBCL)、 弥漫
6.实体瘤患者根据 RECIST v1.1 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淋巴瘤患者根据Lugano2014 评价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或18F-FDG(18F-氟脱氧葡萄糖) 摄取的高代谢病灶。
7.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获得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等,也不允许进行保肝治疗)。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 L。
(b) 血小板计数≥80×109 / L(肝癌患者≥90×109 / L)。
(c) 血红蛋白≥90 g / L。
(d) 血清肌酐≤1.5×正常上限(ULN);对于肌酐水平> 1.5×ULN的患者,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 / min。
(e) 总胆红素≤1.5×ULN。
(f) AST和ALT≤2.5×ULN(吉尔伯特综合症、肝癌或存在肝转移时,允许≤5
×ULN)。
(g)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1.5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 1.5×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 ≤1.5×ULN。
(h) 心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受试者(包括女性和男性)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使用试验用药品 后180天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
9.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所有可逆性其他AE中恢复(即≤1级,根据CTCAE v5.0),不包括脱发(任何等级)和≤2级的周围感觉神经病变或淋巴细胞减少症。发生其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或研究者判断无风险的毒性的受试者,在经申办方和研究者讨论和批准后,方可入组。
2.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0或1。
4.预期生存期≥3个月。
5.实体瘤:由组织学诊断为头颈鳞状细胞癌(HNSCC)、食管癌(EC)、肾癌(RCC)、黑色素瘤(melanoma)、宫颈癌(CC)、无肿瘤驱动基因非小细胞肺癌( non-oncogene driver NSCLC )和其他实体瘤(需具有MSI-H/ dMMR特征基因),且为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的患者;
血液瘤:由组织学诊断为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PMBCL)、 弥漫
6.实体瘤患者根据 RECIST v1.1 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淋巴瘤患者根据Lugano2014 评价标准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或18F-FDG(18F-氟脱氧葡萄糖) 摄取的高代谢病灶。
7.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获得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等,也不允许进行保肝治疗)。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 / L。
(b) 血小板计数≥80×109 / L(肝癌患者≥90×109 / L)。
(c) 血红蛋白≥90 g / L。
(d) 血清肌酐≤1.5×正常上限(ULN);对于肌酐水平> 1.5×ULN的患者,根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 / min。
(e) 总胆红素≤1.5×ULN。
(f) AST和ALT≤2.5×ULN(吉尔伯特综合症、肝癌或存在肝转移时,允许≤5
×ULN)。
(g)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1.5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 1.5×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 ≤1.5×ULN。
(h) 心脏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受试者(包括女性和男性)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使用试验用药品 后180天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孕。
9.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从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所有可逆性其他AE中恢复(即≤1级,根据CTCAE v5.0),不包括脱发(任何等级)和≤2级的周围感觉神经病变或淋巴细胞减少症。发生其他异常但无临床意义或研究者判断无风险的毒性的受试者,在经申办方和研究者讨论和批准后,方可入组。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4-1BB 激动剂或4-1BB重组融合蛋白的治疗。
2.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单克隆抗体等抗肿瘤治疗,特殊情况如下:
(a) 包括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小分子靶
向药物和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b) 包括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周内接受过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
(c) 包括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8周内接受过基于细胞的治疗或抗肿瘤疫苗。
3. 签署知情同意前存在有中枢神经(CNS)转移或有CNS受累的临床表现、有
软脑膜转移或转移所致的脊髓压迫。但以下情况除外: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有症状的CNS转移者经过治疗且稳定≥4 周,并且已经停用全身性激素(任何剂量)治疗>2 周。
4. 有无法控制的渗出液或漏出液(胸腔、心包、腹腔)的患者,或存在胸腔积
液>500ml、心包积液>100ml、腹腔积液≥1000 ml情况之一。
5. 有自身免疫疾病的病史
6. 进入研究前3 年内(距签署知情同意时间)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
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除外。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和e抗原[HBeAg]检测结果呈均阳性、或HBV-DNA ≥ 20 IU/ml、或HBV-DNA ≥1000拷贝/ml、或肝功能持续异常、或组织活检有肝炎病理表现、或有肝硬化;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HCV-Ab]阳性、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梅毒螺旋体感染;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8. 有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或自身免疫性肝炎)及肝硬化病史。
9. 进入研究前的6 个月内(距签署知情同意时间),出现以下心血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 级以上心功能不全以及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及需要临床干预的患者;有先天性心脏病如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瓣膜狭窄、关闭不全和心肌病等。
10. 首次用药前4 周内全身性使用抗生素≥ 7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出现
不明原因的发热> 38.5°C(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可入组)。
11.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骨髓移植治疗史、180天内接
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2. 首次给药前4 周内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并且使用过其他研究药物(矿物质、维生素类药物除外),或距离末次研究用药(半衰期≤3 天)不超过2 周、距离末次研究用药(半衰期>3 天)不超过28 天。
13. 已知患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 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4.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
反应;或属于过敏体质。
15.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哺乳期的女性研究期间可停止哺乳除外;研究期间有生育意愿或计划的患者。
16. 有特发性肺纤维化、尘肺、石棉肺(包括药物诱导的肺损伤)病史。
17. 在筛选期的CT胸部扫描中,发现活动性肺炎病灶。
18. 距第一周期的第一天给药的2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性的免疫抑制治疗,使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和抗TNFα(肿瘤坏死因子)药物:局部和短期的小量使用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为缓解病情进行了局部放射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超过30%以上的骨髓受到照射或接受全脑放射治疗的患者。
20. 合并第二肿瘤需要同时接受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乳腺癌和前列腺癌的激素治疗除外)。
21. 存在未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呼吸、循环和内分泌等基础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和甲亢等。
22.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
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2.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单克隆抗体等抗肿瘤治疗,特殊情况如下:
(a) 包括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小分子靶
向药物和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b) 包括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周内接受过丝裂霉素或亚硝基脲类。
(c) 包括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8周内接受过基于细胞的治疗或抗肿瘤疫苗。
3. 签署知情同意前存在有中枢神经(CNS)转移或有CNS受累的临床表现、有
软脑膜转移或转移所致的脊髓压迫。但以下情况除外:在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有症状的CNS转移者经过治疗且稳定≥4 周,并且已经停用全身性激素(任何剂量)治疗>2 周。
4. 有无法控制的渗出液或漏出液(胸腔、心包、腹腔)的患者,或存在胸腔积
液>500ml、心包积液>100ml、腹腔积液≥1000 ml情况之一。
5. 有自身免疫疾病的病史
6. 进入研究前3 年内(距签署知情同意时间)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
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除外。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和e抗原[HBeAg]检测结果呈均阳性、或HBV-DNA ≥ 20 IU/ml、或HBV-DNA ≥1000拷贝/ml、或肝功能持续异常、或组织活检有肝炎病理表现、或有肝硬化;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HCV-Ab]阳性、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梅毒螺旋体感染;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8. 有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或自身免疫性肝炎)及肝硬化病史。
9. 进入研究前的6 个月内(距签署知情同意时间),出现以下心血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 级以上心功能不全以及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及需要临床干预的患者;有先天性心脏病如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瓣膜狭窄、关闭不全和心肌病等。
10. 首次用药前4 周内全身性使用抗生素≥ 7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出现
不明原因的发热> 38.5°C(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原因导致的发热可入组)。
11.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骨髓移植治疗史、180天内接
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2. 首次给药前4 周内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并且使用过其他研究药物(矿物质、维生素类药物除外),或距离末次研究用药(半衰期≤3 天)不超过2 周、距离末次研究用药(半衰期>3 天)不超过28 天。
13. 已知患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 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4.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
反应;或属于过敏体质。
15.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哺乳期的女性研究期间可停止哺乳除外;研究期间有生育意愿或计划的患者。
16. 有特发性肺纤维化、尘肺、石棉肺(包括药物诱导的肺损伤)病史。
17. 在筛选期的CT胸部扫描中,发现活动性肺炎病灶。
18. 距第一周期的第一天给药的2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性的免疫抑制治疗,使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糖皮质激素、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和抗TNFα(肿瘤坏死因子)药物:局部和短期的小量使用除外。
19. 首次给药前7天内,为缓解病情进行了局部放射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超过30%以上的骨髓受到照射或接受全脑放射治疗的患者。
20. 合并第二肿瘤需要同时接受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乳腺癌和前列腺癌的激素治疗除外)。
21. 存在未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呼吸、循环和内分泌等基础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和甲亢等。
22.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
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QLF3190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mg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0.026mg/kg;0.1mg/kg各入组1例受试者,i3+3爬坡剂量为:0.3mg/kg;1mg/kg;3mg/kg;10mg/kg;20mg/kg
用药时程:给药频率Q2W,4周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给药2次;
规格:150mg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0.026mg/kg;0.1mg/kg各入组1例受试者,i3+3爬坡剂量为:0.3mg/kg;1mg/kg;3mg/kg;10mg/kg;20mg/kg
用药时程:给药频率Q2W,4周为一个周期,每周期给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耐受性(DLT、MTD),确定Ib期试验推荐剂量(RPIbD),确定II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指标:包括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s),由研究者进行试验药物相关性判断;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K特征:单次给药后的Tmax、Cmax、AUC、Vz、CL和tl/2等;多次给药后的Cssmin、Cssmax、Css-av、AUCss、DF、Vz和CLs 等;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原性:ADA 的发生率及其滴度,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ADA和Nab随时评价时间:给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01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1-01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1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24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0-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5-3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71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书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4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71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0802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QLF31907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QLF31907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耐受性、 安全性、 药代动力学以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开放、 剂量递增的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QLF31907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Ia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QLF31907-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1
- 版本日期
- 2024-07-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