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12837 快照:主动终止 III期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方案对比化疗方案治疗三阴性乳腺癌

研究药物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适应症
乳腺癌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1-11-12
登记地点
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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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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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12837
快照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阶段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I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肿瘤(规则标签)
申请人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治疗既往复发转移阶段至少接受过2线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随机、开放、平行对照、多中心的Ⅲ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1-05-10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11-12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1-11;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1-17;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国内:2022-12-15;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04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1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因公司研究策略调整,决定终止327项目。)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辽宁省 · 沈阳市吉林省 · 长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合肥市安徽省 · 蚌埠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天津市 · 天津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南省 · 长沙市四川省 · 遂宁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邵志敏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惠平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殊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滕月娥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孙涛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程晶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吴新红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杜瀛瀛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邓军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唐金海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冯继锋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王晓稼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毅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佟仲生
  • 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永胜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沈朋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欧阳取长
  • 遂宁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遂宁市 · 研究者:杨宏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朱晓宇
申请人名称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朱晓宇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海科路1288号恒瑞医药大楼
联系人邮编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邵志敏
学位
医学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邮编
200032
单位名称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SHR-1210-III-327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1-05-1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在既往复发转移阶段接受过至少2线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是否优于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在既往复发转移阶段接受过至少2线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患者中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的安全性;评价卡瑞利珠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免疫原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评估组织中具有潜在预测和/或预后价值的探索性生物标志物(包括CD8T细胞、PD-L1表达及TILs)与疗效的关系。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主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0岁女性。
2.ECOG评分0或1分。
3.预计生存期不少于3个月。
4.经组织病理学检测证实的转移性三阴性浸润性乳腺癌,根据美国临床肿瘤学协会/美国病理医师学院(ASCO/CAP)指南病理分型诊断为三阴性。
5.研究者根据影像学判断(RECIST v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径线的靶病灶存在。
6.主要器官功能良好,即随机前7天内相关检查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血常规检查(筛查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ANC≥1.5×109/L;淋巴细胞计数绝对值(LC)≥0.5×109/L;PLT≥100×109/L;Hb≥90 g/L;白细胞计数(WBC)≥3.0×109/L 并且≤15×109/L;
(2)血生化(筛查前7天内未输血或白蛋白):ALT和AST≤2.5倍正常值上限(×ULN);ALP≤2.5 ×ULN(如存在肿瘤骨转移,≤5 ×ULN);BUN和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60 mL/min (Cockcroft-Gault公式);
(3)促甲状腺激素(TSH)≤ 正常值上限(ULN);如果异常应考察FT3和FT4水平,FT3和FT4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
(4)尿蛋白<2+;如果尿蛋白≥2+,则24小时尿蛋白定量显示蛋白质必须≤1g;
(5)PT和 APTT ≤ 1.5×ULN,同时INR≤1.5 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7.育龄妇女必须在首次用药前7天内进行血清妊娠研究,且评估为非妊娠。育龄妇女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采用高效方法避孕。
8.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有良好的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随访。
排除标准
1.筛选前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2. 无法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中到大量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者心包积液。
3. 任何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疾病的受试者,除外:仅需要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血糖得以控制的稳定的I型糖尿病的受试者。
4. 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有临床意义的且需要干预治疗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以及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5. 既往或目前有特发性肺纤维化史、机化性肺炎(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药物性肺炎、特发性间质性肺炎或胸部CT筛选时发现活动性肺炎证据;除外照射野出现放射性肺炎(纤维化)病史的患者。
6. 首次研究用药前28天内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者预计研究期间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7.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定义为HBV-DNA ≥ 500 IU/ml;丙型肝炎,定义为HCV-RNA高于分析方法的检测下限)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限于需住院治疗的菌血症、重症肺炎等;给药前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证据。
9. 进入研究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10. 随机前28天之内进行过大手术(因诊断需要进行的组织活检和经外周静脉穿刺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操作[PICC]是允许的)。
11. 既往接受过或准备接受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12. 根据不良事件评价标准(CTCAE v5.0)周围神经病变≥2级者。
13. 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肠梗阻。
14.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15. 随机前4周内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或距离末次研究用药不超过5个半衰期。
16.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7.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患者。
18.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英文通用名:Camrelizumab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艾瑞卡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200 mg/瓶
用法用量:200 mg 静脉滴注,D1,时间在30 min-60 min内完成,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通用名:Capecitabinen Tablets 商品名称:艾滨

剂型:片剂
规格:0.15 g/片;0.5 g/片
用法用量:1250 mg/m2,每日2次口服,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吞服,早晚各1次,第1天至第14天给药;或第1天下午给药1次,第2天至第14天每日2次,第15天上午给药1次,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艾日布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ribulin Mesil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海乐卫

剂型:注射液
规格:1 mg/2 mL/支
用法用量:1.4 mg/m2,静脉注射,时间2-5 min,D1,D8,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泽菲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0.2 g/支; 1.0 g/支
用法用量:1000 mg/m2,静脉滴注,时间约30 min,D1,D8,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inorelbine Tartr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盖诺

剂型:注射液
规格:1 ml:10 mg/支
用法用量:25 mg/m2,静脉滴注,时间15-20 min,D1,D8,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通用名:Capecitabinen Tablets 商品名称:艾滨

剂型:片剂
规格:0.15 g/片;0.5 g/片
用法用量:1250 mg/m2,每日2次口服,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吞服,早晚各1次,第1天至第14天给药;或第1天下午给药1次,第2天至第14天每日2次,第15天上午给药1次,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艾日布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ribulin Mesil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海乐卫

剂型:注射液
规格:1 mg/2 mL/支
用法用量:1.4 mg/m2,静脉注射,时间2-5 min,D1,D8,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英文通用名: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泽菲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0.2 g/支; 1.0 g/支
用法用量:1000 mg/m2,静脉滴注,时间约30 min,D1,D8,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中文通用名: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inorelbine Tartr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盖诺

剂型:注射液
规格:1 ml:10 mg/支
用法用量:25 mg/m2,静脉滴注,时间15-20 min,D1,D8,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每3周为1个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同意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独立影像(IRC)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依据RECIST v1.1评价时间:治疗开始后每6周(±7天)评估一次,无论治疗是否延迟或中断,直至疾病进展或研究结束(先发生者为准)。有临床指征时,可以根据研究者安排,增加评估频率。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1. 总生存期(OS);独立影像(IRC)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疗效持续时间(DoR);研究者评估的PF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疗效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治疗开始后每6周(±7天)评估一次;筛选期、每周期第1天、每周期第8天,研究结束时以及治疗结束后30天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安全性指标: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等评价时间:筛选期、每周期第1天、每周期第8天,研究结束时以及治疗结束后30天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3. 卡瑞利珠单抗的血清浓度,抗卡瑞利珠单抗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的发生率评价时间:前四个周期的D1,之后C7、C10的D1以此类推在卡瑞利珠给药前0.5 h内,卡瑞利珠治疗结束/退出研究当天,SAE发生时(研究者判断必要时)以及卡瑞利珠末次用药后30天、90天各采集1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4. 组织中探索性生物标志物(包括CD8 T细胞、PD-L1表达及TILs)的水平评价时间:受试者入组前需提供8张病理组织标本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12837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申请人联系人
朱晓宇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1-11-12
申请人名称
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12837
药物名称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乳腺癌
试验专业题目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方案治疗既往复发转移阶段至少接受过2线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的随机、开放、平行对照、多中心的Ⅲ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卡瑞利珠单抗联合化疗方案对比化疗方案治疗三阴性乳腺癌
试验方案编号
SHR-1210-III-327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1-05-1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