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91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用药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4-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0-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0-2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李玲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永强
- 申请人名称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孙永强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567号
- 联系人邮编
- 213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玲珺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副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12号
- 邮编
- 21004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Q-M-2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版本号:1.0
- 版本日期
- 2021-04-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本试验以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利斯的明透皮贴剂(规格:9.5 mg(10 cm2))为受试制剂,LTS Lohmann Therapie-Systeme AG生产的利斯的明透皮贴剂为参比制剂(商品名:艾斯能®/Exelon®,规格:9.5 mg(10 cm2),考察其生物等效性,为利斯的明透皮贴剂人体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用药时的贴剂粘附力、受试者对贴剂的主观感觉及皮肤反应,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用药时的贴剂粘附力、受试者对贴剂的主观感觉及皮肤反应,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女性兼有;
2.体重50 kg以上(含50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含边界值,以四舍五入结果为准);
3.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无心(包括心源性休克、主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狭窄、肺动脉高压等)、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5.无显著皮肤病或病史或相关疾病,如特应性状态、银屑病、白癜风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或生理反应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
6.上背或下背、上臂没有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例如毛发过多、外伤、湿疹、皮肤炎症、色素沉着、药物过敏、纹身、胎记、疤痕和其他皮肤异常等);
7.无伴有自杀倾向、易于发生抽搐、意识模糊状态、精神疾病或有癫痫等疾病相关病史;
8.无药物过敏史(包括利斯的明、其他氨基甲酸酯衍生物或处方中其他成分)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
9.经一般体格检查(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脾脏、皮肤)和生命体征检查(血压、脉搏、体温、呼吸),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10.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均应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医生判断为“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11.常见毒品检查符合要求;
12.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不高于参考值的女性志愿者;
13.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阴性;
14.临床研究受试者数据库系统筛查合格;
15.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50 kg以上(含50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含边界值,以四舍五入结果为准);
3.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无心(包括心源性休克、主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狭窄、肺动脉高压等)、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及代谢异常等病史;
5.无显著皮肤病或病史或相关疾病,如特应性状态、银屑病、白癜风或已知会改变皮肤外观或生理反应的疾病(如糖尿病、卟啉症);
6.上背或下背、上臂没有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的情况(例如毛发过多、外伤、湿疹、皮肤炎症、色素沉着、药物过敏、纹身、胎记、疤痕和其他皮肤异常等);
7.无伴有自杀倾向、易于发生抽搐、意识模糊状态、精神疾病或有癫痫等疾病相关病史;
8.无药物过敏史(包括利斯的明、其他氨基甲酸酯衍生物或处方中其他成分)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
9.经一般体格检查(颈部、肝脏、神经系统、胸部、脾脏、皮肤)和生命体征检查(血压、脉搏、体温、呼吸),临床医生判断可参加本药物临床试验者;
10.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均应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医生判断为“无临床意义”的异常;
11.常见毒品检查符合要求;
12.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结果不高于参考值的女性志愿者;
13.病毒学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筛选阴性;
14.临床研究受试者数据库系统筛查合格;
15.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正处在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志愿者;
2. 既往有皮肤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对贴膏过敏,对金属、化妆品或家居用品有接触性皮炎)或已知为高敏体质者;
3.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重大的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重大外科手术者;
4. 育龄志愿者不能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者;
5.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喝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 mL啤酒、或25 mL超过40度的烈酒或1高脚玻璃杯葡萄酒);
6.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嗜烟史(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等量的烟草);
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8. 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9. 不能承诺在使用试验药物前28 天内未使用甲氧氯普胺、任何胆碱能系统药物、琥珀酰胆碱型肌松剂、β-阻断剂及影响肝药酶活性的药物;
10.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包括使用了皮肤外用药者;
11. 在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有吞咽困难;
13.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
14. 有吸毒史或/和药物滥用史或/和药物依赖史者;
15. 不能承诺在研究开始前两天至研究结束期间不吸烟、不服用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等)的食物或饮料或果汁/葡萄柚汁以及任何含酒精的产品的志愿者;
16. 试验第一周期入住当天酒精筛查表明为饮酒者;
17. 筛选后至入组前发现不符合入选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2. 既往有皮肤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对贴膏过敏,对金属、化妆品或家居用品有接触性皮炎)或已知为高敏体质者;
3.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重大的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重大外科手术者;
4. 育龄志愿者不能承诺从筛选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者;
5.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酗酒史(每周喝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 mL啤酒、或25 mL超过40度的烈酒或1高脚玻璃杯葡萄酒);
6.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嗜烟史(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等量的烟草);
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8. 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9. 不能承诺在使用试验药物前28 天内未使用甲氧氯普胺、任何胆碱能系统药物、琥珀酰胆碱型肌松剂、β-阻断剂及影响肝药酶活性的药物;
10. 筛选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包括使用了皮肤外用药者;
11. 在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有吞咽困难;
13.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
14. 有吸毒史或/和药物滥用史或/和药物依赖史者;
15. 不能承诺在研究开始前两天至研究结束期间不吸烟、不服用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等)的食物或饮料或果汁/葡萄柚汁以及任何含酒精的产品的志愿者;
16. 试验第一周期入住当天酒精筛查表明为饮酒者;
17. 筛选后至入组前发现不符合入选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英文通用名:Rivastigmine transdermal Patch 商品名称:NA
剂型:透皮贴剂
规格:9.5 mg/24 h(10 cm2)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外贴用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9.5 mg/10 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剂量:9.5mg/24h;用药时程:24h;
规格:9.5 mg/24 h(10 cm2)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外贴用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9.5 mg/10 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剂量:9.5mg/24h;用药时程:24h;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英文通用名:Rivastigmine transdermal Patch 商品名称:艾斯能®
剂型:透皮贴剂
规格:9.5 mg/10 cm2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外贴用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9.5 mg/10 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剂量:9.5mg/24h;用药时程:24h;
规格:9.5 mg/10 cm2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外贴用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9.5 mg/10 cm2)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剂量:9.5mg/24h;用药时程:24h;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Cmax、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6-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1-04-2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91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孙永强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3
- 申请人名称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910
- 药物名称
-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症状。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健康受试者空腹单次用药人体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生物等效性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Q-M-21-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版本号:1.0
- 版本日期
- 2021-04-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