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92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州再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1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4-18;国际:2022-04-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4-28;国际:2022-04-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8-10;国际:2023-08-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0 人;国际: 1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国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 人;国际: 1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福建省 · 福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苏省 · 常州市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邓艳红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金永东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小燕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谢琳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曾珊
- 常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徐建忠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天龙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再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魏天龙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中路1976号B座5层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邓艳红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
- 邮编
- 510655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003,CTR20192004,CTR2022032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AX-40279-0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1-09-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MAX-40279-01在三线及以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MAX-40279-01在三线及以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安全性及耐受性,评价MAX-40279-01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探索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基因突变情况与抗肿瘤疗效之间的关系
次要目的:评价MAX-40279-01在三线及以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安全性及耐受性,评价MAX-40279-01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探索生物标志物的表达水平/基因突变情况与抗肿瘤疗效之间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2.体重,男≥50kg,女≥45kg;体重指数(BMI)在≥20kg/m2。
3.ECOG体能状态为0 ~ 1分。
4.预期生存期>12周。
5.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结直肠癌。
5.1 患者既往接受过标准化疗方案治疗并失败,标准化疗方案指以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对于抗VEGR单抗和/或抗EGFR单抗可及的地区,接受过至少1种抗VEGF的生物制剂,如果RAS为野生型,至少1种抗EGFR的生物制剂,除非患者有上述生物制剂的禁忌症;第一阶段要求入组受试者未经瑞戈非尼、TAS-102、呋奎替尼中任意一种治疗;
5.2 符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MSI-H或dMMR患者,已经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并进展或不耐受,除非患者的所在国家或地区未批准或不可使用;
5.3 已知BRAF突变患者既往必须接受BRAF抑制剂的治疗并进展或不耐受,除非患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未批准或不可使用。
6.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有可测量的病灶。
7.全身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距离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间间隔:细胞毒药物、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药物、其他生物治疗≥4周;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抗癌中药或中成药等≥2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放疗≥4周(以缓解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性局部放疗≥2周)。
8.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育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的避孕措施,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宫内节育器、禁欲等。
9.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50kg,女≥45kg;体重指数(BMI)在≥20kg/m2。
3.ECOG体能状态为0 ~ 1分。
4.预期生存期>12周。
5.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结直肠癌。
5.1 患者既往接受过标准化疗方案治疗并失败,标准化疗方案指以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对于抗VEGR单抗和/或抗EGFR单抗可及的地区,接受过至少1种抗VEGF的生物制剂,如果RAS为野生型,至少1种抗EGFR的生物制剂,除非患者有上述生物制剂的禁忌症;第一阶段要求入组受试者未经瑞戈非尼、TAS-102、呋奎替尼中任意一种治疗;
5.2 符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MSI-H或dMMR患者,已经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并进展或不耐受,除非患者的所在国家或地区未批准或不可使用;
5.3 已知BRAF突变患者既往必须接受BRAF抑制剂的治疗并进展或不耐受,除非患者所在国家或地区未批准或不可使用。
6.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有可测量的病灶。
7.全身或系统性抗肿瘤治疗距离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间间隔:细胞毒药物、免疫治疗、大分子靶向药物、其他生物治疗≥4周;口服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抗癌中药或中成药等≥2周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放疗≥4周(以缓解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性局部放疗≥2周)。
8.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开始治疗之前的7天内做妊娠试验,血清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育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的避孕措施,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宫内节育器、禁欲等。
9.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实验室检查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
1.1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或血红蛋白<9.0g/dL;
1.2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但Gilbert综合征肝转移受试者TBiL>3×ULN;
1.3 AST或ALT>2.5×ULN,存在肝转移的患者AST或ALT>5×ULN;
1.4 凝血功能检查结果INR>1.5 × ULN或APTT>1.5 × ULN;
1.5 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Cockcroft-Gault计算);
1.6 尿蛋白≥2+或24小时尿蛋白≥1 g/24小时。
2. 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50mmHg或者舒张压>90 mmHg)。
3.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
4. 筛选前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日咯血量达半茶勺(约2.5 ml)或以上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6.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患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研究首次服药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4周后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
7. 筛选前的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级以上心功能不全、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以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或筛选检查超声心动图左心室射血分数<50%。
8. 首次用药前4周内并发严重感染(如:需要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服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
9. 首次服药前既往任何治疗引起的毒性尚未恢复至正常或≤1级(NCI CTCAE v5.0)(脱发,≤2级的疲劳、纳差和周围神经毒性除外)。
10. 10. 有活动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患有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或其他活动性肝脏疾病,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肝的定义为: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 DNA>检测下限。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免疫缺陷疾病。
12.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3.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14. 筛选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治疗者。
15. 其他恶性肿瘤,在筛选前3年内已得到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以及临床治愈5年以上的其他恶行肿瘤除外。
16. 任何影响药物口服和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或其他任何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慢性腹泻和肠梗阻)。
17. 妊娠和哺乳期患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1.1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或血红蛋白<9.0g/dL;
1.2 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但Gilbert综合征肝转移受试者TBiL>3×ULN;
1.3 AST或ALT>2.5×ULN,存在肝转移的患者AST或ALT>5×ULN;
1.4 凝血功能检查结果INR>1.5 × ULN或APTT>1.5 × ULN;
1.5 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Cockcroft-Gault计算);
1.6 尿蛋白≥2+或24小时尿蛋白≥1 g/24小时。
2. 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50mmHg或者舒张压>90 mmHg)。
3.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
4. 筛选前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日咯血量达半茶勺(约2.5 ml)或以上者。
5.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6.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患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研究首次服药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4周后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
7. 筛选前的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NYHA 2级以上心功能不全、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以Fridericia公式校正的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或筛选检查超声心动图左心室射血分数<50%。
8. 首次用药前4周内并发严重感染(如:需要静脉滴注抗生素、抗真菌或抗病毒药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服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
9. 首次服药前既往任何治疗引起的毒性尚未恢复至正常或≤1级(NCI CTCAE v5.0)(脱发,≤2级的疲劳、纳差和周围神经毒性除外)。
10. 10. 有活动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需要治疗者;患有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或其他活动性肝脏疾病,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肝的定义为: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 DNA>检测下限。
11.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免疫缺陷疾病。
12.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3.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的受试者。
14. 筛选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治疗者。
15. 其他恶性肿瘤,在筛选前3年内已得到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宫颈原位癌以及临床治愈5年以上的其他恶行肿瘤除外。
16. 任何影响药物口服和吸收的因素,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或其他任何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慢性腹泻和肠梗阻)。
17. 妊娠和哺乳期患者。
18.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MAX-40279-01胶囊: 英文通用名:MAX-40279-0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5mg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直到终止研究治疗。
规格:25mg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直到终止研究治疗。
中文通用名:MAX-40279-01胶囊: 英文通用名:MAX-40279-0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mg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直到终止研究治疗。
规格:5mg
用法用量: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第一阶段: 50mg BID、70mg BID,28天为1个治疗周期。第二阶段:50、60或70mg BID(具体由第一阶段研究结果决定),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直到终止研究治疗。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瑞戈非尼片 英文通用名:Regorafenib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mg
用法用量:160 mg QD,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于每个周期的前21天口服,停药7天
用药时程:160 mg QD,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于每个周期的前21天口服,停药7天。直到终止研究治疗。
规格:40mg
用法用量:160 mg QD,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于每个周期的前21天口服,停药7天
用药时程:160 mg QD,餐后口服,28天一个治疗周期,于每个周期的前21天口服,停药7天。直到终止研究治疗。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O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死亡率(1年、2年内)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和耐受性: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异常实验室检查值等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K参数:Cmax、Tmax、AUC、T1/2等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外周血中FLT3LG、FGF19、FGF23、VEGF等蛋白表达与抗肿瘤疗效之间的关系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FGFR、TP53、FLT3、EGFR等基因突变(外周血ctDNA检测)与抗肿瘤疗效之间的关系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肿瘤组织中FGFR1OP2、FGFR1、FLT3等蛋白表达与抗肿瘤疗效之间的关系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9-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92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天龙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9
- 申请人名称
- 广州再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927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003,CTR20192004,CTR20220325
- 药物名称
- MAX-40279-01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结直肠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MAX-40279-01胶囊在三线及以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MAX-40279-01胶囊在三线及以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MAX-40279-0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1-09-1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