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293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SI-B001联合紫杉醇/多西他赛治疗复发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4-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2-2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贵州省 · 贵阳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云南省 · 昆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浙江省 · 杭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广东省 · 广州市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郭晔
-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研究者:李碧慧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金凤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杨坤禹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林劲冠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李晓江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曲颂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美玉
- 四川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马学磊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韩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洒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肖洒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高新国际广场B座10层
- 联系人邮编
- 61004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郭晔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6-21-38804518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云台路1800号上海市东方医院5号楼9楼
- 邮编
- 20000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东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I-B001_2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4
- 版本日期
- 2022-04-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评价SI-B001在I期临床获得的单药RP2D联用紫杉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头颈鳞癌(非鼻咽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耐药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循方案要求;
2.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3.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4.经组织学或病理学确诊的仅发生在口腔、口咽、下咽和喉的复发转移性或无根治性局部治疗指征的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5.既往抗 PD-1 单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
Cohort-A: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非鼻咽癌)患者在一线经抗 PD-1/PD-L1抗体±含铂双药化疗后进展或不耐受,二线采用 SI-B001 联用紫杉醇/多西他赛(既往未经治多西他赛和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的患者联用紫杉醇, 既往经治多西他赛患者联用紫杉醇,既往经治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患者联用多西他赛);
Cohort-B: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非鼻咽癌)患者在一线经含铂双药化疗±EGFR 单抗,二线经含抗 PD-1/PD-L1 单抗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三线采用SI-B001 联用紫杉醇/多西他赛(既往未经治多西他赛和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的患者联用紫杉醇, 既往经治多西他赛患者联用紫杉醇,既往经治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患者联用多西他赛);
PD-1 治疗失败指: PD-1 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指: a 含铂化疗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b 含铂的多模式治疗 6 个月内出现复发或疾病进展;
6.既往仅接受过≤2 线针对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的治疗;
7.同意提供原发灶或转移灶 1 年内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FFPE 块或 10 张 5μm规格的未染色切片)或新鲜组织样本,若患者无法提供,经研究者判断后可入选;
8.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9.体能状态评分 ECOG 0 或 1 分;
10.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 NCI-CTCAE v5.0 定义的≤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 g/L;
b) 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s综合征、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无肝转移者AST和ALT均≤2.5×ULN,有肝转移时AST和ALT均≤5.0×ULN;
c) 肾脏功能: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d)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24小时尿蛋白<1g可以入组);
e)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50%;
f)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2.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2.年龄≥18 岁;性别不限;
3.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4.经组织学或病理学确诊的仅发生在口腔、口咽、下咽和喉的复发转移性或无根治性局部治疗指征的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5.既往抗 PD-1 单抗±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
Cohort-A: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非鼻咽癌)患者在一线经抗 PD-1/PD-L1抗体±含铂双药化疗后进展或不耐受,二线采用 SI-B001 联用紫杉醇/多西他赛(既往未经治多西他赛和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的患者联用紫杉醇, 既往经治多西他赛患者联用紫杉醇,既往经治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患者联用多西他赛);
Cohort-B: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非鼻咽癌)患者在一线经含铂双药化疗±EGFR 单抗,二线经含抗 PD-1/PD-L1 单抗治疗后进展或不耐受,三线采用SI-B001 联用紫杉醇/多西他赛(既往未经治多西他赛和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的患者联用紫杉醇, 既往经治多西他赛患者联用紫杉醇,既往经治紫杉醇/白蛋白紫杉醇/紫杉醇脂质体患者联用多西他赛);
PD-1 治疗失败指: PD-1 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含铂化疗治疗失败指: a 含铂化疗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b 含铂的多模式治疗 6 个月内出现复发或疾病进展;
6.既往仅接受过≤2 线针对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的治疗;
7.同意提供原发灶或转移灶 1 年内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FFPE 块或 10 张 5μm规格的未染色切片)或新鲜组织样本,若患者无法提供,经研究者判断后可入选;
8.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 RECIST v1.1 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9.体能状态评分 ECOG 0 或 1 分;
10.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已恢复至 NCI-CTCAE v5.0 定义的≤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器官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 g/L;
b) 肝脏功能:总胆红素TBIL≤1.5×ULN(Gilbert’s综合征、肝癌或肝转移受试者总胆红素≤3×ULN),无肝转移者AST和ALT均≤2.5×ULN,有肝转移时AST和ALT均≤5.0×ULN;
c) 肾脏功能: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d)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24小时尿蛋白<1g可以入组);
e)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50%;
f)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12.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筛选的患者出现以下任一条件,均不能入选本研究:
原发部位为鼻咽、唾液腺、鼻窦、 皮肤或原发部位不明的鳞状细胞癌;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气管切开、胃造瘘等)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既往使用过紫杉醇或白蛋白紫杉醇或紫杉醇脂质体以及多西他赛的患者;
6.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 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
8.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9. 在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以下情况例外: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第二原发肿瘤为头颈部鳞癌;
10.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1. 根据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的患者;
12.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 既往抗EGFR抗体类药物治疗期间出现过≥3级输液相关反应;
14. 已知对紫杉醇/多西他赛或其标准预处理药品过敏或存在其他含蓖麻油的产品禁忌症;
1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拷贝数>10^4)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16.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原发部位为鼻咽、唾液腺、鼻窦、 皮肤或原发部位不明的鳞状细胞癌;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气管切开、胃造瘘等)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5. 既往使用过紫杉醇或白蛋白紫杉醇或紫杉醇脂质体以及多西他赛的患者;
6.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 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
8.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炎性疾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
9. 在首次给药前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以下情况例外: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经过根治切除的原位癌、第二原发肿瘤为头颈部鳞癌;
10.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11. 根据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的患者;
12.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3. 既往抗EGFR抗体类药物治疗期间出现过≥3级输液相关反应;
14. 已知对紫杉醇/多西他赛或其标准预处理药品过敏或存在其他含蓖麻油的产品禁忌症;
15.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活动性结核、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HBV-DNA拷贝数>10^4)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16.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8.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I-B001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I-B001 bispecific antibody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mg:20ml/瓶
用法用量:12mg/kg QW
用药时程:本试验4周为1周期,维持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
规格:100mg:20ml/瓶
用法用量:12mg/kg QW
用药时程:本试验4周为1周期,维持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30mg
用法用量:80mg/m2 QW ,同日使用 SI-B001 和紫杉醇,输注时间不短于 3 小时。
用药时程:本试验 4 周为 1 周期, 维持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
规格:5ml:30mg
用法用量:80mg/m2 QW ,同日使用 SI-B001 和紫杉醇,输注时间不短于 3 小时。
用药时程:本试验 4 周为 1 周期, 维持给药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
中文通用名:多西他赛: 英文通用名:DOCE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0.5ml:20mg/支
用法用量:35mg/m2 , Q4W D1、 D8、 D15
用药时程:本试验 4 周为 1 周期,维持给药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
规格:0.5ml:20mg/支
用法用量:35mg/m2 , Q4W D1、 D8、 D15
用药时程:本试验 4 周为 1 周期,维持给药至疾
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其他原因终止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至治疗结束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IRC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自开始给药起计,用药第一年,每 8 周±7 天评估一次,用药第二年,每 12 周±7 天评估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自开始给药起计,用药第一年,每 8 周±7 天评估一次,用药第二年,每 12 周±7 天评估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过程中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类型、频率、严重程度;评价时间:临床实验中随时监测,发现后持续监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PK)参数:Cmax、Tmax、Ctrough等;评价时间:实际治疗周期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SI-B001 和紫杉醇的药物-药物相互作用评价时间:临床实验中随时监测,发现后持续监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 SI-B001 抗体评价时间:开始治疗至治疗结束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件同意 · 2021-08-03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29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5-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93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肖洒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15
- 申请人名称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2937
- 药物名称
- SI-B001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非鼻咽癌)、既往接受过抗PD-1单抗±含铂化疗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耐受、且不超过二线治疗的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SI-B001联合紫杉醇/多西他赛治疗复发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I-B001联合紫杉醇/多西他赛治疗复发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II期临床研究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SI-B001_20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4
- 版本日期
- 2022-04-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