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01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V相似。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克洛分散片(0.25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0-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西省 · 长治市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研究者:程林忠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傅世玲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傅世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新城区泰山大道1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4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林忠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西省-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
- 邮编
- 046000
- 单位名称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100245-01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003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0-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为生产商的头孢克洛胶囊(商品名:希刻劳®,规格:0.25g/粒)为参比制剂,对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头孢洛分散片(规格:0.25g/片)进行空腹和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比较两种制剂在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头孢克洛分散片(规格:0.25g/片)和参比制剂头孢克洛胶囊(商品名:希刻劳®,规格:0.25g/粒)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头孢克洛分散片(规格:0.25g/片)和参比制剂头孢克洛胶囊(商品名:希刻劳®,规格:0.25g/粒)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志愿受试者,男女均有,年龄 18 周岁以上(包含 18 周岁);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应不低于 45.0kg,体重指数(BMI) 在 19.0~26.0kg/m2
[BMI=体重(kg)/身高 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 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应不低于 45.0kg,体重指数(BMI) 在 19.0~26.0kg/m2
[BMI=体重(kg)/身高 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 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
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免疫
检查、妊娠检查(女性)、12 导联心电图、胸片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
意义者;
3.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
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4.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头孢克洛及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
药物过敏者;
5. 筛选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6.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7.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 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
类产品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
9.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0.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1. 在筛选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
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
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
酮类、抗组胺类)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3.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 1 个月,
灭活及重组疫苗满 2 周),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14.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 8 杯
以上,1 杯≈250mL)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18.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9. 筛选前 3 个月内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或者本身确诊
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或疑似患者;
20. 吞咽困难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2. 自筛选至入住前有伴随用药、急性疾病、吸烟、饮酒、剧烈运动;
23. 自筛选至入住前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或者本身确诊
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或疑似患者;
24. 入住前生命体征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5. 入住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
26. 入住前血妊娠(仅女性)检测呈阳性;
27. 入住前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8. 入住前 48h 内服用或饮用过某些可能影响代谢的果汁(例如:西柚汁(葡萄柚)、
橙汁、苹果汁、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等)或可可、巧克力等含黄嘌呤饮食
者;
29. 入住前未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者;
30. 有其他违背方案的行为者。
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2.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免疫
检查、妊娠检查(女性)、12 导联心电图、胸片等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
意义者;
3.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
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4.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头孢克洛及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
药物过敏者;
5. 筛选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6.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 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mL 啤酒或 45mL
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7.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 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
类产品者;
8.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
9.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0. 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11. 在筛选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
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
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
酮类、抗组胺类)者;
12.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3.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 1 个月,
灭活及重组疫苗满 2 周),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疫苗接种者;
14.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 8 杯
以上,1 杯≈250mL)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1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18.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19. 筛选前 3 个月内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或者本身确诊
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或疑似患者;
20. 吞咽困难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2. 自筛选至入住前有伴随用药、急性疾病、吸烟、饮酒、剧烈运动;
23. 自筛选至入住前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患者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或者本身确诊
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或疑似患者;
24. 入住前生命体征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5. 入住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 0.0mg/100mL 者;
26. 入住前血妊娠(仅女性)检测呈阳性;
27. 入住前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8. 入住前 48h 内服用或饮用过某些可能影响代谢的果汁(例如:西柚汁(葡萄柚)、
橙汁、苹果汁、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等)或可可、巧克力等含黄嘌呤饮食
者;
29. 入住前未保持良好的生活状态者;
30. 有其他违背方案的行为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分散片: 英文通用名:Cefaclor Dispersibl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分散片
规格:2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2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胶囊 英文通用名:Cefaclor Capsules 商品名称:希刻劳
剂型:胶囊
规格:2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250mg
用法用量:口服,1次1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Ct、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血常规、血生化、尿 常规)、心电图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01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傅世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1-26
- 申请人名称
- 安徽安科恒益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012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洛分散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100245-01
- 适应症
- 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如肺炎、支气管炎、咽喉炎、扁桃体炎等;中耳炎;鼻窦炎;尿路感染如淋病、肾盂肾炎、膀胱炎;皮肤与皮肤组织感染等;胆道感染等。本品治疗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的疗效与青霉素V相似。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克洛分散片(0.25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洛分散片(0.25g)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WBYY2003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0-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