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05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布洛芬混悬液随机、开放、双周期、自身交叉、单剂量、空腹及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0-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1-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2-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1-12-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静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覃钧全
- 申请人名称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覃钧全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鞍莲路82号
- 联系人邮编
- 519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静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黄江大道一段 587 号
- 邮编
- 410000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BLF-20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版
- 版本日期
- 2021-10-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采用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周期、自身交叉、单剂量给药设计评价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混悬液与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混悬液(商品名:美林®)在健康人群空腹、餐后口服的生物等效性,并评价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混悬液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 18 周岁至 45 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志愿者,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 45 kg;体重指数在 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 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 45 kg;体重指数在 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志愿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2. 对本品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憩室炎、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5. 有过敏性皮炎、支气管哮喘病史者;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7. 试验前 6 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试验前 14 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者;
9. 试验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
10. 筛选前 2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12. 试验前 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 1 年服用硬毒品(如: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试验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4. 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17. 筛选前 2 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限女性),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者参考正常范围后综合判定;
20. 试验前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1.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2. 试验前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4.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无法再继续参加试验者;
2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3 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26. 筛选后至入住前吸烟者;
27. 滥用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试验阳性者;
28.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0 mg/100 mL 者;
29. 女性血妊娠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 对本品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憩室炎、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5. 有过敏性皮炎、支气管哮喘病史者;
6.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7. 试验前 6 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 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试验前 14 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中草药、维生素等)者;
9. 试验前 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
10. 筛选前 2 周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12. 试验前 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 1 年服用硬毒品(如: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试验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4. 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5.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17. 筛选前 2 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限女性),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由研究者参考正常范围后综合判定;
20. 试验前体格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1. 试验前实验室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2. 试验前心电图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23.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4. 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无法再继续参加试验者;
2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3 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26. 筛选后至入住前吸烟者;
27. 滥用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试验阳性者;
28.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0 mg/100 mL 者;
29. 女性血妊娠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托恩
剂型:混悬剂
规格:60 mL:1.2 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60 mL:1.2 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美林
剂型:混悬剂
规格:60 mL:1.2 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60 mL:1.2 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空腹给药后12h;餐后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ECG、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1-10-28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2-09-05
- 1.02022-09-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05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覃钧全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15
- 申请人名称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050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随机、开放、双周期、自身交叉、单剂量、空腹及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BLF-20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版
- 版本日期
- 2021-10-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