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18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JS014)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1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1-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13;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4-0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基于现有研究 数据和公司研发策略,申办方已提前终止本研究)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四川省 · 成都市上海市 · 上海市福建省 · 福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梅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江苏省 · 南京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吉林省 · 长春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朱波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永生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苏春霞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誉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根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重庆大坪)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梦侠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徐智
- 梅州市人民医院(黄塘医院、梅州市医学科学院)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研究者:吴国武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长利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郭宏骞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陈辉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蒋书算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杨树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岳梅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岳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6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朱波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正街83号
- 邮编
- 40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1155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14-001-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3-10-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JS014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和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肿瘤的有效性。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药效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 探索相关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的关系。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JS014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 和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肿瘤的有效性。
评价 JS014 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的药效学特征;
探索性目的: 探索相关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18 岁-75 岁(包含 18 和 75 岁),男女均可;
3.病理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没有标准治疗;
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0~1 分(见附录 1);
5.预期生存期≥12 周;
6.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标准(见附录 2),或 Lugano 2014 标准(见附录4)的可测量病灶;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血液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和其他药物纠正血细胞数):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总胆红素(TBIL)≤1.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或 Gilbert 综合征患者,TBIL≤3×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血肌酐(Cr)≤1.5×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 -Gault 公式)≥50 mL/min; 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接受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至少 4 周且无需剂量调整;
按照 Fridericia 标准计算的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具有生育能力是指未进行过手术绝育、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的妇女(闭经≤12 个月)。
9.同意提供肿瘤组织标本,对于部分无法提供合格肿瘤组织样本的受试者,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讨论同意后也可入组。
2.年龄 18 岁-75 岁(包含 18 和 75 岁),男女均可;
3.病理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没有标准治疗;
4.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况评分:0~1 分(见附录 1);
5.预期生存期≥12 周;
6.至少一个符合 RECIST v1.1 标准(见附录 2),或 Lugano 2014 标准(见附录4)的可测量病灶;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血液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和其他药物纠正血细胞数):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计数(PLT)≥9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总胆红素(TBIL)≤1.5×ULN,如存在肝脏转移,或 Gilbert 综合征患者,TBIL≤3×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 ALT 和 AST≤5×ULN; 血肌酐(Cr)≤1.5×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 -Gault 公式)≥50 mL/min; 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接受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至少 4 周且无需剂量调整;
按照 Fridericia 标准计算的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8.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具有生育能力是指未进行过手术绝育、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的妇女(闭经≤12 个月)。
9.同意提供肿瘤组织标本,对于部分无法提供合格肿瘤组织样本的受试者,经研究者与申办方讨论同意后也可入组。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特瑞普利单抗或 JS014 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
2.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白介素-21、白介素-2 、白介素-15或相关靶点 CD25 抗体治疗;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
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 6 周)、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14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的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6.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终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7.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8.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9.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10.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11.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 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12.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恢复至基线、NCI-CTCAE 5.0 规定的 0~1 级(除脱发、色素沉着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及甲状腺功能减退2级,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3. 既往 2 年内患有自身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多发性硬化;
14. 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5.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16.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2 级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LVEF(左室射血分数)<50%、药物控制不良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17.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或≥2 级肺炎病史;
18.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19.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20. 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21. 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 I 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22.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2.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白介素-21、白介素-2 、白介素-15或相关靶点 CD25 抗体治疗;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
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如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 6 周)、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14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的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6.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终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7.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8.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9.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10.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11.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 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12.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恢复至基线、NCI-CTCAE 5.0 规定的 0~1 级(除脱发、色素沉着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及甲状腺功能减退2级,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3. 既往 2 年内患有自身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多发性硬化;
14. 存在速发型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15.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16.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2 级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LVEF(左室射血分数)<50%、药物控制不良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17.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或≥2 级肺炎病史;
18.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19.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20. 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定义为:乙肝核心抗体(HBcAb)或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活动性丙型肝炎定义为:丙肝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高于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
21. 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 I 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22.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interleukin-21 - human serum albumin nano antibody fusion protei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中文通用名: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interleukin-21 - human serum albumin nano antibody fusion protei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暂无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中文通用名: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interleukin-21 - human serum albumin nano antibody fusion protei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中文通用名: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interleukin-21 - human serum albumin nano antibody fusion protei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规格:2mg(2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0.3ug/kg、1ug/kg、3ug/kg、10ug/kg、30ug/kg、100ug/kg;
用药时程:Q1W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JS0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JS0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JS0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JS0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240mg
用药时程:Q3W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和其他检查的异常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MTD 和 RP2D。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特征:给药后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药物浓度;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达峰浓度、谷浓度、达峰时间、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和 、分布容积、清除率、半衰期和蓄积因子等;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发生率;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有效性: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6个月内每六周一次,6个月后每12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中 sCD-25 表达水平;评价时间:首次用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08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1-11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11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2-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180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岳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07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180
- 药物名称
- JS014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1155
- 适应症
- 晚期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JS014)单药及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初步疗效的 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重组白介素 21-抗人血清白蛋白纳米抗体融合蛋白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14-001-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3-10-1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