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23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1-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9-09-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9-09-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4-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4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4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北京市 · 北京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南省 · 郑州市陕西省 · 西安市山东省 · 济南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浙江省 · 台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湖南省 · 长沙市江西省 · 南昌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福建省 · 福州市海南省 · 海口市安徽省 · 蚌埠市广东省 · 广州市另有 12 个地区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陈公琰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丁翠敏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李满祥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唐都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金发光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零医院 (原济南军区总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宝成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胡洁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夏冰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吕冬青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陈振东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张伟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包永星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韩志刚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王业
-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黄小平
- 重庆市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王东林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黄诚
- 海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海南省 · 海口市 · 研究者:陈永倖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志红
- 蚌埠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毕明宏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来昱
其余 27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昌惠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付秀华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樊青霞/张国俊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黄建安
- 绍兴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绍兴市 · 研究者:王建芳
- 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郑维锷
- 广州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周旻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吴劲勋
-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李茵茵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研究者:杨宏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李翀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孙益兰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吴辉塔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刘宁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锡芹
-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岩
- 上海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胜
- 襄阳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襄阳市 · 研究者:易铁男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顾康生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陈绍水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杨润祥
- 安徽省胸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汪睿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姜丽岩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云鹏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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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许凯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许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5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颖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 邮编
- 130012
- 单位名称
- 吉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01-028-III-SCLC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1-09-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在既往未接受一线系统化疗的、ECOG PS 0-1分、广泛期小细胞肺癌受试者中:
以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v1.1(RECIST v1.1)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为衡量指标,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与安慰剂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的有效性。以总生存期(OS)为衡量指标,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与安慰剂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的有效性。
以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v1.1(RECIST v1.1)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为衡量指标,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与安慰剂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的有效性。以总生存期(OS)为衡量指标,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与安慰剂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所有受试者在开始研究相关操作前均需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18岁,男女均可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按照美国退伍军人肺癌协会VALG分期)
4.ECOG PS 0~1分
5.因局限期SCLC接受既往放化疗的受试者必须是以治愈为目的进行治疗,且从化疗、放疗、或放化疗结束至诊断为广泛期SCLC之间至少有6个月的无治疗间期(按照末次化疗周期结束日期/末次放疗结束日期进行计算);
6.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的受试者,只要符合下列所有标准,即可参与本研究:仅有幕上转移和/或小脑转移(即,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不能有转移);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7天需停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在脑部定向治疗结束后至随机化时影像学检查与治疗前影像相比(至少间隔4周),未发现疾病进展;如果在筛选期影像发现受试者出现新的无症状脑部转移,则必须接受放射治疗和/或脑部转移灶手术;
7.能够提供肿瘤组织标本,可以是首剂研究药物前2年内存档的,也可以是新鲜获取的,新获得的活检优先于存档组织。标本需要满足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后的肿瘤组织块能切出至少8~10张4~5μm厚的切片供染色、检测。不接受胸腔积液引流离心的细胞涂片、没有软组织成分或脱钙骨肿瘤标本的骨病变以及钻取活检的组织不足以用于生物标志物检测;
8.预计生存时间≥8周;
9.存在至少一处符合RECIST标准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且该病灶不是唯一可测量病灶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10.男性受试者以及育龄期女性必须在开始首剂研究药物到末次研究药物后90天内避孕;
11.首剂研究药物前,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值需要满足下表所列条件: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a ≥1.5 × 109/L,血小板(PLT) ≥100 × 109/L,血红蛋白含量(HGB) ≥9 g/dL(筛选前4周内未输血状态下);
肾功能:血清肌酐或者:肌酐清除率 (CrCl) b 血清肌酐≤1.5 × ULN或血清肌酐>1.5 × ULN受试者,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顺铂),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卡铂);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 ULN,丙氨酸肝氨基转移酶(ALT) ≤2.5 × ULN,碱性磷酸酶(ALP) ≤2.5 × ULN或 ≤5 × ULN (骨转移受试者),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 × ULN,白蛋白(ALB) ≥3 g/dL;
心肌酶:肌酸激酶(CK) ≤3 × ULN,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 ≤3 × UL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 ×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ULN;
甲状腺功能:TSH 正常范围内(若TSH不在正常范围内,要求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和游离甲状腺素(FT4)在正常范围内。);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 <1g (若尿蛋白≥2+,要求额外检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
其他功能:血清脂肪酶或淀粉酶 ≤1.5 × ULN或>1.5 × ULN(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
2.≥18岁,男女均可
3.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按照美国退伍军人肺癌协会VALG分期)
4.ECOG PS 0~1分
5.因局限期SCLC接受既往放化疗的受试者必须是以治愈为目的进行治疗,且从化疗、放疗、或放化疗结束至诊断为广泛期SCLC之间至少有6个月的无治疗间期(按照末次化疗周期结束日期/末次放疗结束日期进行计算);
6.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无症状脑转移的受试者,只要符合下列所有标准,即可参与本研究:仅有幕上转移和/或小脑转移(即,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不能有转移);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7天需停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在脑部定向治疗结束后至随机化时影像学检查与治疗前影像相比(至少间隔4周),未发现疾病进展;如果在筛选期影像发现受试者出现新的无症状脑部转移,则必须接受放射治疗和/或脑部转移灶手术;
7.能够提供肿瘤组织标本,可以是首剂研究药物前2年内存档的,也可以是新鲜获取的,新获得的活检优先于存档组织。标本需要满足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后的肿瘤组织块能切出至少8~10张4~5μm厚的切片供染色、检测。不接受胸腔积液引流离心的细胞涂片、没有软组织成分或脱钙骨肿瘤标本的骨病变以及钻取活检的组织不足以用于生物标志物检测;
8.预计生存时间≥8周;
9.存在至少一处符合RECIST标准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进行过放射性治疗的病灶,仅当该病灶在放疗后出现明确疾病进展、且该病灶不是唯一可测量病灶的情况下,才可将该病灶纳入可测量病灶;
10.男性受试者以及育龄期女性必须在开始首剂研究药物到末次研究药物后90天内避孕;
11.首剂研究药物前,具有适当的器官功能,实验室检查值需要满足下表所列条件: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a ≥1.5 × 109/L,血小板(PLT) ≥100 × 109/L,血红蛋白含量(HGB) ≥9 g/dL(筛选前4周内未输血状态下);
肾功能:血清肌酐或者:肌酐清除率 (CrCl) b 血清肌酐≤1.5 × ULN或血清肌酐>1.5 × ULN受试者,肌酐清除率(Crcl)≥60ml/min(顺铂),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卡铂);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 ULN,丙氨酸肝氨基转移酶(ALT) ≤2.5 × ULN,碱性磷酸酶(ALP) ≤2.5 × ULN或 ≤5 × ULN (骨转移受试者),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 × ULN,白蛋白(ALB) ≥3 g/dL;
心肌酶:肌酸激酶(CK) ≤3 × ULN,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 ≤3 × UL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 ×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 × ULN;
甲状腺功能:TSH 正常范围内(若TSH不在正常范围内,要求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和游离甲状腺素(FT4)在正常范围内。);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 <1g (若尿蛋白≥2+,要求额外检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
其他功能:血清脂肪酶或淀粉酶 ≤1.5 × ULN或>1.5 × ULN(无临床或影像学证实胰腺炎)
排除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复合型SCLC及转化性SCLC;
2. 既往接受过任何针对ES-SCLC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3. 签署ICF前4周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性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
4. 预期在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任何其他形式的全身性或局部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其他药物进行SCLC的维持治疗或放射治疗);
注:诱导期治疗后CR/PR的受试者,允许使用预防性全脑放疗(PCI)。
5. 既往接受过任何CD137激动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抑制剂、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T细胞的药物;
6.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的脊髓压迫经治疗后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在随机分配前疾病稳定≥2周;
7. 癌性脑膜炎;
8. 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腔积液(一月一次或更频繁);经过引流后随机前需稳定至少1周的受试者可以入组(稳定的定义为在没有任何干预措施下,胸水没有明确增多);
9. 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高钙血症;
10. 首剂用药前≤5年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经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I期肿瘤),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等(允许非转移性前列腺癌或乳腺癌的激素治疗);
11. 妊娠期、哺乳期及在研究期间有妊娠预期的女性受试者;
12. 活动性、已知或怀疑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白癜风、血糖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仅需要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导致的残留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缺乏外因刺激的情况下预期不会复发的受试者入组;
13. 首剂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10 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肾上腺替代类固醇;
14. 活动性乙肝受试者(定义为基线时HBsAg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的受试者),或HCV阳性(HCV Ab阳性且HCV RNA阳性);
a) 既往HBV感染或已治愈的乙肝受试者(定义为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可以入组,这些受试者在随机前需同时检测HBV DNA表达,HBV DNA拷贝数须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b) HBsAg阳性,且HBV DNA小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可以入组,由研究者评估风险,如有需要,应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抗HBV治疗避免病毒激活;
c) 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仅当HCV RNA PCR检测结果阴性时可以入组;
15. 已知HIV阳性病史或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16. 间质性肺炎(ILD)病、药物诱导的肺炎、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7. 肿瘤压迫周围大血管或重要脏器(如食管、心脏)且伴随相关症状者(如上腔静脉综合征);
18. 活动性肺结核(TB)受试者;
19. 随机化时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仅限于需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
20. 在随机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
21. 随机前28天内使用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此种减毒活疫苗(随机前4周、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5个月受试者不允许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
22.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随机化前6个月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LVEF<50%;
2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24.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已知对任何一种单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有卡铂、顺铂或依托泊苷过敏史;
25. 受试者受试者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疾病、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6.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2. 既往接受过任何针对ES-SCLC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3. 签署ICF前4周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性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
4. 预期在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任何其他形式的全身性或局部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其他药物进行SCLC的维持治疗或放射治疗);
注:诱导期治疗后CR/PR的受试者,允许使用预防性全脑放疗(PCI)。
5. 既往接受过任何CD137激动剂或免疫检查点阻断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抑制剂、PD-1抑制剂、PD-L1/2抑制剂或其他靶向T细胞的药物;
6.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的脊髓压迫经治疗后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在随机分配前疾病稳定≥2周;
7. 癌性脑膜炎;
8. 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腔积液(一月一次或更频繁);经过引流后随机前需稳定至少1周的受试者可以入组(稳定的定义为在没有任何干预措施下,胸水没有明确增多);
9. 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高钙血症;
10. 首剂用药前≤5年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经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I期肿瘤),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等(允许非转移性前列腺癌或乳腺癌的激素治疗);
11. 妊娠期、哺乳期及在研究期间有妊娠预期的女性受试者;
12. 活动性、已知或怀疑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白癜风、血糖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仅需要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因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导致的残留甲状腺功能减退,或缺乏外因刺激的情况下预期不会复发的受试者入组;
13. 首剂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10 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肾上腺替代类固醇;
14. 活动性乙肝受试者(定义为基线时HBsAg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的受试者),或HCV阳性(HCV Ab阳性且HCV RNA阳性);
a) 既往HBV感染或已治愈的乙肝受试者(定义为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可以入组,这些受试者在随机前需同时检测HBV DNA表达,HBV DNA拷贝数须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b) HBsAg阳性,且HBV DNA小于检测下限的受试者可以入组,由研究者评估风险,如有需要,应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接受抗HBV治疗避免病毒激活;
c) 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仅当HCV RNA PCR检测结果阴性时可以入组;
15. 已知HIV阳性病史或已知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16. 间质性肺炎(ILD)病、药物诱导的肺炎、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有临床症状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7. 肿瘤压迫周围大血管或重要脏器(如食管、心脏)且伴随相关症状者(如上腔静脉综合征);
18. 活动性肺结核(TB)受试者;
19. 随机化时存在重度感染,包括但不仅限于需住院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
20. 在随机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接受大型手术;
21. 随机前28天内使用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使用此种减毒活疫苗(随机前4周、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5个月受试者不允许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
22.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随机化前6个月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LVEF<50%;
2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试者;
24.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辅料过敏,已知对任何一种单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有卡铂、顺铂或依托泊苷过敏史;
25. 受试者受试者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疾病、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6.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oripa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液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240mg。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无输液相关不良事件,后续输注可在30(±10)分钟内输注完毕;如果既往输液中发生输液反应,后续输注时间应维持在至少60分钟。
用药时程:研究治疗将持续直至受试者出现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评估为疾病进展、受试者发生无法耐受的毒副作用、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判断其需退出治疗、JS001/安慰剂治疗累计满2年或方案规定的其他原因。
规格:240mg(6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240mg。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无输液相关不良事件,后续输注可在30(±10)分钟内输注完毕;如果既往输液中发生输液反应,后续输注时间应维持在至少60分钟。
用药时程:研究治疗将持续直至受试者出现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评估为疾病进展、受试者发生无法耐受的毒副作用、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判断其需退出治疗、JS001/安慰剂治疗累计满2年或方案规定的其他原因。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rbo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波贝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ml:100m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AUC 5卡铂。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酌情水化),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10ml:100m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AUC 5卡铂。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酌情水化),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中文通用名:依托泊苷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topos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0.1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5ml:0.1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中文通用名:依托泊苷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topos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100mg,5瓶/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5ml:100mg,5瓶/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顺铂: 英文通用名:Cis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 5支/小盒 22.5*5.5*8.5cm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75mg/m2。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20mg 5支/小盒 22.5*5.5*8.5cm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75mg/m2。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Toripalimab Injection Placebo 商品名称:拓益
剂型:注射剂
规格:6ml/瓶 1瓶/盒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无输液相关不良事件,后续输注可在30(±10)分钟内输注完毕;如果既往输液中发生输液反应,后续输注时间应维持在至少60分钟。
用药时程:研究治疗将持续直至受试者出现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评估为疾病进展、受试者发生无法耐受的毒副作用、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判断其需退出治疗、JS001/安慰剂治疗累计满2年或方案规定的其他原因。
规格:6ml/瓶 1瓶/盒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至少6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无输液相关不良事件,后续输注可在30(±10)分钟内输注完毕;如果既往输液中发生输液反应,后续输注时间应维持在至少60分钟。
用药时程:研究治疗将持续直至受试者出现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v1.1评估为疾病进展、受试者发生无法耐受的毒副作用、撤回知情同意、研究者判断其需退出治疗、JS001/安慰剂治疗累计满2年或方案规定的其他原因。
中文通用名:依托泊苷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topos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l:0.1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5ml:0.1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中文通用名:依托泊苷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Etopos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l:100mg,5瓶/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5ml:100mg,5瓶/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第2天、第3天分别给予100 mg/m2依托泊苷。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顺铂 英文通用名:Cis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0mg 5支/小盒 22.5*5.5*8.5cm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75mg/m2。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20mg 5支/小盒 22.5*5.5*8.5cm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75mg/m2。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rbo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波贝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100m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AUC 5卡铂。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酌情水化),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规格:10ml:100mg 5支/盒
用法用量:每3周为1个给药周期,每周期第1天给予AUC 5卡铂。
用药时程:静脉滴注(酌情水化),给药时间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持续4-6个周期,允许剂量调整和延迟给药,允许最长给药间隔9周,自上一次给药时间计算,否则终止治疗。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RECIST v1.1标准)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安全性随访之后,每2个月1次生存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BICR(基于RECISTv1.1标准)评估的PF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者和BICR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RECIST v1.1标准)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者和BICR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RECIST v1.1标准)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者和BICR评估的客观缓解持续时间(DoR)(RECIST v1.1标准)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研究者和BICR评估的至缓解时间(TTR)(RECIST v1.1标准)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6个月和1年的研究者和BICR评估的PFS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54周内以每6周1次(±7天)的频率,首次给药后54周之后以每12周1次(±7天)的频率,完成临床肿瘤影像学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年和2年的OS率评价时间:安全性随访之后,每2个月1次生存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各类AE、SAE、实验室检查指标等评价时间: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19-04-25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04-23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0-11-05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0-12-11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3-26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1-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6-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3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许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1-05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32
- 药物名称
-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广泛期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
- 试验方案编号
- JS001-028-III-SCLC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1-09-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