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23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成人 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隐球菌性脑膜炎; 2)球孢子菌病; 3)侵袭性念珠菌病; 4)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食道念珠菌病,念珠菌尿及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5)口腔卫生或局部治疗效果不佳的慢性萎缩型口腔念珠菌病(义齿性口炎); 6)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7)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念珠菌性龟头炎; 8)在有全身性治疗指征时,治疗皮肤真菌病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9)在缺乏其他合适的药物时,治疗指甲癣(甲真菌病)。 适用于预防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复发风险高的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2)复发风险高的HIV感染患者的口咽或食道念珠菌病复发; 3)降低阴道念珠菌病的复发发生率(一年4次或更多次发作); 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例如接受化疗的恶性血液病患者或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0~17岁足月新生儿、婴儿、幼儿、儿童和青少年 1)适用于治疗粘膜念珠菌病(口咽、食道)、侵袭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 2)适用于预防免疫受损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可用作维持治疗,预防复发风险高的儿童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空腹情况下进行的关于氟康唑胶囊(氟康唑胶囊,50mg)和大扶康®(氟康唑胶囊,50mg)的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2-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2-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3-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徐州市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徐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小燕
- 申请人名称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小燕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2534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镇安中路368号
- 联系人邮编
- 52387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伟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大龙湖街道太行路29号
- 邮编
- 221009
- 单位名称
- 徐州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W0023-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9-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氟康唑胶囊(50 mg)为受试制剂,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持证商)的氟康唑胶囊(商品名:大扶康®,50 mg,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氟康唑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氟康唑胶囊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健康成人(男女均有),年龄18-65周岁(包含18周岁及65周岁);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女性受试者)自筛选日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及捐精(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完成血样采集之前,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完成血样采集之后,受试者可以采用物理避孕法或化学避孕法);
4.健康情况良好,病史询问无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系统疾病病史,或有相关病史但已痊愈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者;
5.筛选时生命体征检测、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胸部X片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为正常和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能够阅读和理解研究相关信息的书面知情同意,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7.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包括方案所定义的空腹过夜、血样采集等;
8.除本研究收集的血液样本外,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完成最后的研究程序后30天内不捐献全血或成分血(如血浆、血小板)。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括男、女性受试者)自筛选日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及捐精(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完成血样采集之前,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完成血样采集之后,受试者可以采用物理避孕法或化学避孕法);
4.健康情况良好,病史询问无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系统疾病病史,或有相关病史但已痊愈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者;
5.筛选时生命体征检测、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胸部X片检查和心电图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为正常和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6.能够阅读和理解研究相关信息的书面知情同意,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7.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包括方案所定义的空腹过夜、血样采集等;
8.除本研究收集的血液样本外,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完成最后的研究程序后30天内不捐献全血或成分血(如血浆、血小板)。
排除标准
1.有食物药物过敏史,尤其是对试验用药品组分有过敏史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 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酒精含量约3.5%啤酒285 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 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 mL,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 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400 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6. 当前或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两次或以上发生胃灼热,或曾进行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
7.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保健品、激素;
8. 筛选前 28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9.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或任何含有葡萄柚成分的产品等)和/或富含黄嘌呤饮食(包括巧克力、咖啡、茶、可乐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1. 有吸毒史或毒品筛查检测阳性者,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5年有药物滥用史者;
12.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用药品(以末次给药时间计算三个月时间间隔);
14. 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16.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个月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17. 在筛选阶段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发生急性疾病;
18. 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19.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20. 经研究者判断遵从研究要求的能力差,未必能完成或未必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21.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 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酒精含量约3.5%啤酒285 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 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 mL,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 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400 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400 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
6. 当前或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两次或以上发生胃灼热,或曾进行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
7.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保健品、激素;
8. 筛选前 28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9.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或任何含有葡萄柚成分的产品等)和/或富含黄嘌呤饮食(包括巧克力、咖啡、茶、可乐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0. 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1. 有吸毒史或毒品筛查检测阳性者,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5年有药物滥用史者;
12.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用药品(以末次给药时间计算三个月时间间隔);
14. 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16.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个月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17. 在筛选阶段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发生急性疾病;
18. 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19.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20. 经研究者判断遵从研究要求的能力差,未必能完成或未必能遵守本试验要求的受试者;
21.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康唑胶囊: 英文通用名:Fluconazol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每次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每次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康唑胶囊 英文通用名:Fluconazole Capsules 商品名称:大扶康
剂型:胶囊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每次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单次给药,每次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72h评价时间: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Vz/F、CL/F、F评价时间:7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SAE),临床实验室结果的改变(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生命体征测定结果,12-导联心电图和体格检查结果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徐州市中心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1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3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小燕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21
- 申请人名称
-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34
- 药物名称
- 氟康唑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 适用于治疗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隐球菌性脑膜炎; 2)球孢子菌病; 3)侵袭性念珠菌病; 4)粘膜念珠菌病,包括口咽、食道念珠菌病,念珠菌尿及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5)口腔卫生或局部治疗效果不佳的慢性萎缩型口腔念珠菌病(义齿性口炎); 6)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7)在缺乏合适的局部治疗方案时,治疗念珠菌性龟头炎; 8)在有全身性治疗指征时,治疗皮肤真菌病包括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 9)在缺乏其他合适的药物时,治疗指甲癣(甲真菌病)。 适用于预防成年患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复发风险高的患者的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2)复发风险高的HIV感染患者的口咽或食道念珠菌病复发; 3)降低阴道念珠菌病的复发发生率(一年4次或更多次发作); 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例如接受化疗的恶性血液病患者或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0~17岁足月新生儿、婴儿、幼儿、儿童和青少年 1)适用于治疗粘膜念珠菌病(口咽、食道)、侵袭性念珠菌病、隐球菌性脑膜炎; 2)适用于预防免疫受损患者的念珠菌感染; 可用作维持治疗,预防复发风险高的儿童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复发。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中空腹情况下进行的关于氟康唑胶囊(氟康唑胶囊,50mg)和大扶康®(氟康唑胶囊,50mg)的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康唑胶囊在健康人体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DW0023-P-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9-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