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25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LNK01001胶囊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成年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8-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1-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2-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6-1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5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5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广东省 · 深圳市江苏省 · 南京市江苏省 · 无锡市安徽省 · 合肥市浙江省 · 金华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东省 · 济南市重庆市 · 重庆市福建省 · 福州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江西省 · 南昌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江苏省 · 镇江市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建中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春雷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杨秀敏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理涛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丁杨峰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斌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董秀芹
-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于波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陆前进
- 无锡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张晓利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杨春俊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金华市 · 研究者:刘伦飞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红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吴黎明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满孝勇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守民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粟娟
- 中南大学湘雅二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肖嵘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党宁宁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蔡涛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纪超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文氢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姜美英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康晓静
其余 1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李遇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雪郦
- 申请人名称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雪郦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5号楼402室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建中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 邮编
- 10004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3442,CTR2023430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K00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2-08-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LNK01001胶囊在中重度AD成年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75周岁(包含临界值,以签署ICF时间为准)的成年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筛选时有AD病史至少1年且筛选时符合Hanifin-Rajka诊断标准(见附录1);
3.筛选和基线时,根据研究者评估,符合中、重度AD标准:
1)EASI≥16分;
2)IGA评分≥3分;
3)BSA(体表面积)≥10%。
4.经研究者判断,近期(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AD外用治疗且临床应答不充分或接受过AD系统治疗;
注:临床应答不充分即遵医嘱使用中-强效外用皮质类固醇(TCS)和/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治疗至少4周或至产品处方信息中的最大推荐疗程,仍未达到并维持疾病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状态【IGA 0(无)至2(轻度)】。
5.能够并且愿意从基线前至少7天开始,仅使用稳定剂量局部温和润肤剂,并在研究期间持续使用(参见第10.5.7章节:允许的治疗);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必须采用合适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2: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的配偶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及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且在这期间男性受试者不会捐献精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间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无生育能力是指已绝经至少2年或者已接受子宫全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患有先天性不孕的女性受试者);
7.受试者充分了解研究的内容、目标和特征,自愿作为受试者,并能够签署ICF,并可以按计划完成研究
2.筛选时有AD病史至少1年且筛选时符合Hanifin-Rajka诊断标准(见附录1);
3.筛选和基线时,根据研究者评估,符合中、重度AD标准:
1)EASI≥16分;
2)IGA评分≥3分;
3)BSA(体表面积)≥10%。
4.经研究者判断,近期(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AD外用治疗且临床应答不充分或接受过AD系统治疗;
注:临床应答不充分即遵医嘱使用中-强效外用皮质类固醇(TCS)和/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TCI)治疗至少4周或至产品处方信息中的最大推荐疗程,仍未达到并维持疾病缓解或低疾病活动状态【IGA 0(无)至2(轻度)】。
5.能够并且愿意从基线前至少7天开始,仅使用稳定剂量局部温和润肤剂,并在研究期间持续使用(参见第10.5.7章节:允许的治疗);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及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必须采用合适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2: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的配偶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受试者也必须同意在研究过程中及末次给药后的3个月内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且在这期间男性受试者不会捐献精子。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期间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无生育能力是指已绝经至少2年或者已接受子宫全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患有先天性不孕的女性受试者);
7.受试者充分了解研究的内容、目标和特征,自愿作为受试者,并能够签署ICF,并可以按计划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已知或怀疑对LNK01001主要成分及辅料或同类药过敏者;
2. 存在除AD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皮肤合并症;
3. 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患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
4. 基于研究者判断,合并全身其他各系统有可能对受试者安全性造成风险或影响对用药疗效、安全性评价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消化道疾病、内分泌系统、肾脏疾病、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血栓栓塞疾病及其它严重的伴随疾病如不稳定哮喘需要系统性激素治疗;
5. 各种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任何恶性肿瘤史(但除外已完全切除的宫颈原位癌或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
6. 有2次及以上带状疱疹发作史,或有播散性带状疱疹史或单纯疱疹感染的受试者;
7. 筛选时提示活动性结核;结核菌素皮试(PPD)硬结大于5 mm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包括T-SPOT和QUANTIFERON®-TB GOLD等)阳性,且未经预防性结核治疗满4周者;
8. 基线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AD局部治疗:TCS、TCI、磷酸二酯酶(PDE)抑制剂、Janus激酶(JAK)抑制剂等(参见附录4:其他治疗AD措施列举);
9. 曾系统使用过JAK抑制剂(参见附录4:其他治疗AD措施列举);
10. 基线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一种针对AD的全身系统性治疗: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PDE4抑制剂(参见附录4:其他治疗AD措施列举),以及参加过其他适应症为AD的干预性临床试验等;
11. 基线前4周内使用过治疗AD的全身性中药或草药;
12. 基线前4周内接受光疗(窄谱紫外线B[NBUVB]、紫外线B[UVB]、紫外线A1[UVA1]、补骨脂素+紫外线A[PUVA])、日晒床或任何其他发光装置治疗;
13. 基线前3个月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单抗、奥马珠单抗);
14. 基线前3个月内曾发生严重感染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或接受大型手术,或献血或失血≥ 400 mL;
15.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者,包括但不仅限于:
白细胞<3×109/L,中性粒细胞<1.2×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85 g/L;
天冬氨酸转氨酶或丙氨酸转氨酶>1.5×ULN,或总胆红素>1.5×ULN;
血肌酐>1.2×ULN。
16. 筛选时12导联ECG结果QTcF≥500 ms;
17.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呈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结果超出正常范围上限;丙型肝炎抗体(HCV Ab)阳性伴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结果超出正常范围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呈阳性;
18. 基线前4周内接受任何活疫苗、减毒活疫苗的免疫接种者;
19. 计划妊娠、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基线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在其他试验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3个月内参加过干预性医疗器械类临床试验;
21. 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22.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任何原因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2. 存在除AD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皮肤合并症;
3. 既往发生过血栓栓塞(包括深静脉血栓、肺栓塞、动脉血栓等)的患者,或其他易发生血栓栓塞的高风险人群;
4. 基于研究者判断,合并全身其他各系统有可能对受试者安全性造成风险或影响对用药疗效、安全性评价的其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系统、消化道疾病、内分泌系统、肾脏疾病、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血栓栓塞疾病及其它严重的伴随疾病如不稳定哮喘需要系统性激素治疗;
5. 各种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任何恶性肿瘤史(但除外已完全切除的宫颈原位癌或非转移性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
6. 有2次及以上带状疱疹发作史,或有播散性带状疱疹史或单纯疱疹感染的受试者;
7. 筛选时提示活动性结核;结核菌素皮试(PPD)硬结大于5 mm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包括T-SPOT和QUANTIFERON®-TB GOLD等)阳性,且未经预防性结核治疗满4周者;
8. 基线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AD局部治疗:TCS、TCI、磷酸二酯酶(PDE)抑制剂、Janus激酶(JAK)抑制剂等(参见附录4:其他治疗AD措施列举);
9. 曾系统使用过JAK抑制剂(参见附录4:其他治疗AD措施列举);
10. 基线前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任何一种针对AD的全身系统性治疗:免疫抑制剂、糖皮质激素、PDE4抑制剂(参见附录4:其他治疗AD措施列举),以及参加过其他适应症为AD的干预性临床试验等;
11. 基线前4周内使用过治疗AD的全身性中药或草药;
12. 基线前4周内接受光疗(窄谱紫外线B[NBUVB]、紫外线B[UVB]、紫外线A1[UVA1]、补骨脂素+紫外线A[PUVA])、日晒床或任何其他发光装置治疗;
13. 基线前3个月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生物制剂(如度普利尤单抗、奥马珠单抗);
14. 基线前3个月内曾发生严重感染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或接受大型手术,或献血或失血≥ 400 mL;
15.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者,包括但不仅限于:
白细胞<3×109/L,中性粒细胞<1.2×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85 g/L;
天冬氨酸转氨酶或丙氨酸转氨酶>1.5×ULN,或总胆红素>1.5×ULN;
血肌酐>1.2×ULN。
16. 筛选时12导联ECG结果QTcF≥500 ms;
17.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呈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结果超出正常范围上限;丙型肝炎抗体(HCV Ab)阳性伴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结果超出正常范围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呈阳性;
18. 基线前4周内接受任何活疫苗、减毒活疫苗的免疫接种者;
19. 计划妊娠、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基线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或在其他试验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3个月内参加过干预性医疗器械类临床试验;
21. 基线前6个月内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22.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任何原因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NK01001胶囊12mg: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2mg
用法用量: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每次12mg,餐后半小时内服药
用药时程:12周
规格:12mg
用法用量: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每次12mg,餐后半小时内服药
用药时程:12周
中文通用名:LNK01001胶囊12mg: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2mg
用法用量: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每次24mg,餐后半小时内服药
用药时程:12周
规格:12mg
用法用量: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每次24mg,餐后半小时内服药
用药时程:1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LNK01001胶囊12mg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2mg
用法用量: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每次2粒,餐后半小时内服药
用药时程:12周
规格:12mg
用法用量:每天两次,早晚各一次,每次2粒,餐后半小时内服药
用药时程:1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第12周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EASI)评分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给药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导致治疗终止的不良事件(AE)。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2 项,展开查看
- 第4、8、12周,达到EASI-75的受试者比例。 注:EASI-75即EASI总评分较基线下降≥ 75%。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时,达到研究者总体评估(IGA)应答的受试者比例。 注:IGA应答定义为IGA达到0/1(皮损完全清除/基本清除),且IGA评分与基线相比降低≥ 2分。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周,EASI评分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给药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瘙痒(强度)数值评定量表(NRS)周平均值较基线降低≥ 3分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瘙痒(强度)NRS周平均值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周,IGA评分较基线水平降低≥ 2分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给药第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达到EASI-50、EASI-90的受试者比例。 注:EASI-50、EASI-90即受试者EASI总评分较基线下降≥ 50%和90%。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AD评分指数(SCORAD)较基线变化的百分比。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4、8、12周,自我湿疹评价(POEM)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第4、8、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ECG)以及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的异常变化。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第12周,免疫球蛋白E(IgE)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给药第1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1-11-30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3-16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9-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3-09-1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5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雪郦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21
- 申请人名称
-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5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3442,CTR20234306
- 药物名称
- LNK01001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AD)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LNK01001胶囊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成年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LNK01001胶囊在中重度AD成年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K001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2-08-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