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287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开放的评估ABSK-011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在晚期或不可切除肝细胞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9-0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3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1-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2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重庆市 · 重庆市北京市 · 北京市河北省 · 保定市安徽省 · 合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贵州省 · 贵阳市陕西省 · 西安市吉林省 · 四平市山东省 · 济南市上海市 · 上海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西省 · 南昌市山东省 · 济宁市云南省 · 昆明市浙江省 · 杭州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苏省 · 南通市另有 1 个地区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孝平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陈霞 李德卫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朱旭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杨季红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荚卫东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蔡建强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马劼
- 贵州省人民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贵阳市 · 研究者:罗新华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鲁建国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杜瀛瀛
- 吉林国文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四平市 · 研究者:侯传伟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赵磊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谢青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冯燮林
- 南昌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吴建兵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王军业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黄明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梁廷波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家平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敏山
- 郑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秦艳茹
- 南通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研究者:徐爱兵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刘勇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左清利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左清利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898弄3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孝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放大道1095号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BSK-01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1-09-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Part A主要目的:评估ABSK-011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在晚期或不可切除HC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Part B的治疗方案。Part B主要目的:评估ABSK-011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在FGF19过表达晚期或不可切除HCC受试者中的客观缓解率。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执行任何方案相关的程序之前,受试者应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受试者应有能力并且愿意遵守方案中的研究随访和研究程序。
2.性别不限,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
3.Part A: 必须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或影像学确诊的,不适合手术和/或局部治疗,标准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因身体情况或疾病状态无标准治疗的晚期或不可切除HCC受试者(根据当地/区域指南)且Child-Pugh评分为5-6分。
Part B: 必须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适合接受治愈性手术和/或局部区域性治疗,并且之前未接受过系统治疗或只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的,晚期或不可切除HCC受试者
4.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PS)评分为0-1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应具备良好的器官功能水平和骨髓造血功能,并且满足实验室检查要求,检查结果需在给药前7天内取得(首次给药前7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7.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的7天内血清β-HCG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2.性别不限,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
3.Part A: 必须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或影像学确诊的,不适合手术和/或局部治疗,标准治疗后发生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因身体情况或疾病状态无标准治疗的晚期或不可切除HCC受试者(根据当地/区域指南)且Child-Pugh评分为5-6分。
Part B: 必须经过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适合接受治愈性手术和/或局部区域性治疗,并且之前未接受过系统治疗或只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的,晚期或不可切除HCC受试者
4.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PS)评分为0-1
5.预计生存期≥3个月
6.应具备良好的器官功能水平和骨髓造血功能,并且满足实验室检查要求,检查结果需在给药前7天内取得(首次给药前7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7.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或男性受试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的7天内血清β-HCG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曾有过敏或超敏反应,或对嵌合或人源化抗体或融合蛋白有严重过敏反应史。
2. 既往接受过FGFR 抑制剂,包括FGFR4抑制剂和pan-FGFR抑制剂。
3.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与抗磷脂综合征有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病、干燥综合症、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症、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等。除外使用胰岛素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对于不确定的自身免疫状态,可以与申办方讨论。
4. 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包括肺炎),药物引起的肺炎,组织性肺炎(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隐源性组织性肺炎),或在胸部CT扫描筛查时发现活动性肺炎的证据,除外放射范围内放射性肺炎病史(纤维化)。
5. 在第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强的松、地塞米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进行治疗,或预期在此期间需要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剂(除外已接受急性、低剂量、系统性免疫抑制剂[一次剂量的地塞米松治疗恶心]的受试者);除外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使用盐皮质激素(如:氟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补充使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受试者。
6. 筛查前5年内是否有除HCC外的第二原发恶性肿瘤病史,除外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的恶性肿瘤,如:经过充分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导管癌等。
7. 因未经治疗或未完全治疗的食管和/或胃底静脉曲张发生出血,或存在出血高风险,或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的6个月内因食管和/或胃底静脉曲张发生出血。
8. 有影响血清钾、钙或磷水平的不可纠正的电解质紊乱的病史。
9. 存在脑膜转移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
10. 无法服用口服药物或其他重要因素严重阻碍口服药物的充分吸收,如:先前接受过全胃切除术、胃大部切除术后剩余胃的功能不全、小肠切除术后的短肠综合征、活动性腹泻或需要治疗的严重肠易激综合征等 。
11. 存在需要接受全身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除外病毒性肝炎)的任何严重的急、慢性感染。
12. 因活动性感染或不明原因引起体温> 38.5℃,或首次给药前最后一次口服或静脉滴注抗生素在2周以内。
1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器官移植。
14. 在第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前4周内和研究进行期间,禁止接种减毒活疫苗,除外灭活疫苗(如:COVID-19疫苗,灭活流感疫苗)。
15. 先前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时间距离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时间:大型外科手术(除外姑息性治疗)、放疗(>30%骨髓暴露)、常规化疗<4周;先前接受过局部治疗(例如,经动脉(化学)栓塞、射频消融,经皮注射,冷冻消融,高强度聚焦超声,经动脉(化疗)栓塞等)的受试者<4周;接受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或中药制剂小于5个药物半衰期或4周(以较短者为准);免疫抑制剂小于5个药物半衰期或6周(以较短者为准)。
16. 先前接受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1级(CTCAE 5.0)的受试者(除外脱发,白癜风或≤2级神经毒性等研究者认为不影响受试者与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估的事件)。
1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受过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葡萄柚汁、葡萄柚杂交品种、石榴、杨桃、柚子、塞维利亚橘子及果汁或其他制品)。
18. 心脏功能受损或临床上重要的心脏疾病,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 距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过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或IV级)、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
b. 当前存在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心律失常
c. 不可控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和舒张压≥100mmHg)
d. 左心室射血分数<50%
e. 筛选期QTc间期延长(三次心电图检查的均值,男性> 450ms、女性> 470ms)(注:QTc间期按照Fridericia’s公式矫正),以及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心电图检查异常
19. 同时感染HBV和HCV。若有HCV感染病史,但HCV RNA(-),则可以认为未感染HCV。
2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血清检测阳性,或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活动性结核病。
21. 伴有顽固性/不可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的受试者,除外留置导管的受试者。
22. 有肝性脑病的既往史和现病史。
23. 若出现其他临床上认为重要的并发症,如:呼吸道、代谢、内分泌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精神障碍或其他任何医学状况时,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方案的遵守或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使受试者易受安全风险的影响。
2. 既往接受过FGFR 抑制剂,包括FGFR4抑制剂和pan-FGFR抑制剂。
3.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重症肌无力、肌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与抗磷脂综合征有关的血管血栓形成、韦格纳肉芽肿病、干燥综合症、格林-巴利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症、血管炎或肾小球肾炎等。除外使用胰岛素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使用激素替代治疗控制良好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系统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对于不确定的自身免疫状态,可以与申办方讨论。
4. 有特发性肺纤维化病史(包括肺炎),药物引起的肺炎,组织性肺炎(如:闭塞性细支气管炎,隐源性组织性肺炎),或在胸部CT扫描筛查时发现活动性肺炎的证据,除外放射范围内放射性肺炎病史(纤维化)。
5. 在第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或其他系统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强的松、地塞米松、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和抗肿瘤坏死因子药物)进行治疗,或预期在此期间需要使用系统性免疫抑制剂(除外已接受急性、低剂量、系统性免疫抑制剂[一次剂量的地塞米松治疗恶心]的受试者);除外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使用盐皮质激素(如:氟可的松)治疗直立性低血压、补充使用低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受试者。
6. 筛查前5年内是否有除HCC外的第二原发恶性肿瘤病史,除外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不计的恶性肿瘤,如:经过充分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导管癌等。
7. 因未经治疗或未完全治疗的食管和/或胃底静脉曲张发生出血,或存在出血高风险,或在开始研究治疗前的6个月内因食管和/或胃底静脉曲张发生出血。
8. 有影响血清钾、钙或磷水平的不可纠正的电解质紊乱的病史。
9. 存在脑膜转移或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
10. 无法服用口服药物或其他重要因素严重阻碍口服药物的充分吸收,如:先前接受过全胃切除术、胃大部切除术后剩余胃的功能不全、小肠切除术后的短肠综合征、活动性腹泻或需要治疗的严重肠易激综合征等 。
11. 存在需要接受全身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除外病毒性肝炎)的任何严重的急、慢性感染。
12. 因活动性感染或不明原因引起体温> 38.5℃,或首次给药前最后一次口服或静脉滴注抗生素在2周以内。
1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或器官移植。
14. 在第一次接受研究药物前4周内和研究进行期间,禁止接种减毒活疫苗,除外灭活疫苗(如:COVID-19疫苗,灭活流感疫苗)。
15. 先前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时间距离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时间:大型外科手术(除外姑息性治疗)、放疗(>30%骨髓暴露)、常规化疗<4周;先前接受过局部治疗(例如,经动脉(化学)栓塞、射频消融,经皮注射,冷冻消融,高强度聚焦超声,经动脉(化疗)栓塞等)的受试者<4周;接受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或中药制剂小于5个药物半衰期或4周(以较短者为准);免疫抑制剂小于5个药物半衰期或6周(以较短者为准)。
16. 先前接受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恢复至≤1级(CTCAE 5.0)的受试者(除外脱发,白癜风或≤2级神经毒性等研究者认为不影响受试者与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估的事件)。
1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受过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包括葡萄柚汁、葡萄柚杂交品种、石榴、杨桃、柚子、塞维利亚橘子及果汁或其他制品)。
18. 心脏功能受损或临床上重要的心脏疾病,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 距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过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或IV级)、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塞
b. 当前存在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心律失常
c. 不可控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和舒张压≥100mmHg)
d. 左心室射血分数<50%
e. 筛选期QTc间期延长(三次心电图检查的均值,男性> 450ms、女性> 470ms)(注:QTc间期按照Fridericia’s公式矫正),以及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心电图检查异常
19. 同时感染HBV和HCV。若有HCV感染病史,但HCV RNA(-),则可以认为未感染HCV。
2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血清检测阳性,或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活动性结核病。
21. 伴有顽固性/不可控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的受试者,除外留置导管的受试者。
22. 有肝性脑病的既往史和现病史。
23. 若出现其他临床上认为重要的并发症,如:呼吸道、代谢、内分泌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精神障碍或其他任何医学状况时,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方案的遵守或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使受试者易受安全风险的影响。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BSK-011 胶囊: 英文通用名:ABSK-011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0mg/粒或10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每日早餐前1小时,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QD
规格:20mg/粒或100mg/粒,30粒/瓶
用法用量:每日早餐前1小时,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QD
中文通用名:阿替利利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Atezolizumab 商品名称:泰圣奇(TECENTRIQ )
剂型:注射剂
规格:1200mg/2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固定剂量1200mg
用药时程:Q3W
规格:1200mg/20ml/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固定剂量1200mg
用药时程:Q3W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Part A: DLT发生率评价时间:第一周期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art A:AE、SAE和 AESI的发生率及等级, 毒性导致的给药暂停及剂量降低; 体格检查、ECOG PS、ECGs、超声心动图、实验室检查以及生命体征较基线变化情况.评价时间: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末次口服ABSK-011 30天或末次静脉输注阿替利珠单抗后90天(以后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Part B:客观缓解率评价时间:首次用药至首次出现疾病进展或死亡时间(以先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0-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8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左清利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3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和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287
- 药物名称
- ABSK-011 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肝细胞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开放的评估ABSK-011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在晚期或不可切除肝细胞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性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BSK-011联合阿替利珠单抗在晚期或不可切除肝细胞癌受试者中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BSK-011-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1-09-0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