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1341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消化系统、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餐后单次口服阿普司特片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08-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2-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1-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2-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淄博市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研究者:侯杰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研究者:王宏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崔晓锋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崔晓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189号新城时代广场1幢21层
- 联系人邮编
- 3100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侯杰
- 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65号
- 邮编
- 255400
- 单位名称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宏
- 学位
- 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65号
- 邮编
- 255400
- 单位名称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100890-01
- 试验方案编号
- HS-APST-BE-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中国健康受试者在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阿普司特片30 mg(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阿普司特片(OTEZLA® )30 mg(Celgene International Sarl公司)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餐后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阿普司特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阿普司特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在被告知并理解试验过程及药物可能的不良反应后,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本试验筛选程序。
2.年龄(以知情当天计)为18~65岁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3.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19.0 kg/m2且≤28.0 kg/m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试验前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项目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检测均正常或无临床意义的轻度异常,临床研究医生判断认为合格者。
2.年龄(以知情当天计)为18~65岁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3.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19.0 kg/m2且≤28.0 kg/m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试验前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项目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检测均正常或无临床意义的轻度异常,临床研究医生判断认为合格者。
排除标准
1.有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及生理条件者。
2. 有晕血晕针史,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者。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
5. 有阿普司特片过敏史,变态反应性疾病史;有已知药物、生物制剂或阿普司特片产品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史。
6.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7. 有抑郁症或自杀倾向及相关病史者。
8. 不能在给药期间及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9. 参加试验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饮食,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者。
10. 参加试验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11. 试验前30天内曾接种过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或计划会在治疗过程中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48小时内接种这些疫苗者。
12.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3.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4.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3个月内曾献血或相当体积的失血大于400 mL,或4周内曾输血者。
15. 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6. 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尿液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7.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及艾滋病、梅毒筛选阳性者。
18.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19. 研究者本人和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20.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的受试者。
21. 筛选前30天使用过与阿普司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等)。
2. 有晕血晕针史,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者。
3.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
5. 有阿普司特片过敏史,变态反应性疾病史;有已知药物、生物制剂或阿普司特片产品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史。
6.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
7. 有抑郁症或自杀倾向及相关病史者。
8. 不能在给药期间及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9. 参加试验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饮食,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者。
10. 参加试验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11. 试验前30天内曾接种过活疫苗、减毒活疫苗或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或计划会在治疗过程中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48小时内接种这些疫苗者。
12.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13.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4. 参加试验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3个月内曾献血或相当体积的失血大于400 mL,或4周内曾输血者。
15. 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6. 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尿液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7. 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及艾滋病、梅毒筛选阳性者。
18.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19. 研究者本人和临床试验机构相关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20.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的受试者。
21. 筛选前30天使用过与阿普司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细胞色素P450酶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苯妥英等)。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司特片: 英文通用名:Apremilas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 1 次, 每次 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一次, 共给药两周期。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 1 次, 每次 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一次, 共给药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普司特片 英文通用名:Apremilast Tablets 商品名称:OTEZLA
剂型:片剂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 1 次, 每次 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一次, 共给药两周期。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 1 次, 每次 3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一次, 共给药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 48 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CL/F、Vz/F、AUC%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 48 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指标、合并用药情况、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 48 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大医疗鲁中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08-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41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崔晓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2-29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13417
- 药物名称
- 阿普司特片 曾用名:阿普斯特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100890-01
- 适应症
- 一种磷酸二酯酶4(PDE4)的抑制剂,适用于治疗有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的成年患者、能用光学或系统疗法治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以及由白塞病引起的口腔溃疡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餐后单次口服阿普司特片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普斯特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S-APST-BE-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08-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