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10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Shire Human Genetic Therapies AB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DHL Supply Chain (Netherlands) B.V.(次级包装厂) 百深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瑞普佳用于治疗中国法布雷病初治受试者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标签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2-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1-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5-0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5-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1-1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四川省 · 成都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浙江省 · 杭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陈楠
- 四川大学附属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陈玉成
- 山东省立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荣
- 中南大学附属湘雅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彭镜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毛建华
- 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邱正庆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闫美娜
- 申请人名称
- Shire Human Genetic Therapies AB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DHL Supply Chain (Netherlands) B.V.(次级包装厂) 百深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闫美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启皓北京西塔二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1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楠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20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AK-675-3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研究方案修正案1.0
- 版本日期
- 2022-0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通过评价整个研究期间在治疗中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率来评估瑞普佳在中国法布雷病初治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1.评价瑞普佳的其他安全性参数;
2.评价瑞普佳对肾功能参数(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eGFR])的疗效;
1)评价瑞普佳对其他肾功能变量、疼痛以及药效学(PD)标记物(血浆 lyso-Gb3)的疗效
2)在年龄 <18 岁的受试者中评价听力变化
3) 评价瑞普佳在中国法布雷病初治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通过评价整个研究期间在治疗中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TEAE)的发生率来评估瑞普佳在中国法布雷病初治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
1.评价瑞普佳的其他安全性参数;
2.评价瑞普佳对肾功能参数(估算肾小球滤过率 [eGFR])的疗效;
1)评价瑞普佳对其他肾功能变量、疼痛以及药效学(PD)标记物(血浆 lyso-Gb3)的疗效
2)在年龄 <18 岁的受试者中评价听力变化
3) 评价瑞普佳在中国法布雷病初治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7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与受试者就本研究的所有相关方面进行解释和讨论后,受试者和/或法定代理人必须自愿签署经过机构审查委员会/独立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书(ICF)。如果受试者年龄 <18 岁,则受试者需要授予同意,并同时应由其父母/法定代理人签署相应 ICF。
2.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医疗记录确定其已经确诊为法布雷病,包括: 1)对于男性受试者,通过α-半乳糖苷酶A(GLA)活性缺失和 GLA 基因突变确诊法布雷病 2) 对于女性受试者,通过 GLA 基因突变确诊法布雷病。
3.受试者在筛选时年龄为 7 至 65 岁(包含 7 岁和 65 岁)。
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时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5.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的任何时候以及在最后一次研究用药品输注后至少14 天内使用医学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参见研究方案。
6.研究者确定受试者的总体健康状况足以允许其进行规定的研究方案相关程序,并且受试者不存在参与本研究的安全性或医学禁忌。
7.受试者此前未接受过任何针对法布雷病的特异性治疗(已批准或研究性),例如酶替代治疗、分子伴侣治疗或底物降解治疗。
8.成人受试者(≥18岁)的eGFR 必须介于 45 至 120 mL/min/1.73 m2。由中心实验室检测血清肌酐水平,并使用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合作工作组公式计算 eGFR。
2.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医疗记录确定其已经确诊为法布雷病,包括: 1)对于男性受试者,通过α-半乳糖苷酶A(GLA)活性缺失和 GLA 基因突变确诊法布雷病 2) 对于女性受试者,通过 GLA 基因突变确诊法布雷病。
3.受试者在筛选时年龄为 7 至 65 岁(包含 7 岁和 65 岁)。
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时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5.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的任何时候以及在最后一次研究用药品输注后至少14 天内使用医学上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参见研究方案。
6.研究者确定受试者的总体健康状况足以允许其进行规定的研究方案相关程序,并且受试者不存在参与本研究的安全性或医学禁忌。
7.受试者此前未接受过任何针对法布雷病的特异性治疗(已批准或研究性),例如酶替代治疗、分子伴侣治疗或底物降解治疗。
8.成人受试者(≥18岁)的eGFR 必须介于 45 至 120 mL/min/1.73 m2。由中心实验室检测血清肌酐水平,并使用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合作工作组公式计算 eGFR。
排除标准
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预期寿命≤5 年。
2. 受试者已接受或计划接受肾移植,或目前正在接受透析,或具有任何终末期肾脏病的体征或症状。
3. 受试者的尿蛋白/肌酐比 >500 mg/g。
4. 受试者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过敏史或严重超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如果受试者参与研究将会大幅增加其风险。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非法布雷病相关的终末器官(肾脏、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衰竭原因,或者正在接受可能影响疾病进展速度(通过肾脏测量指标进行评估)的药物。
6. 受试者在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且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 DNA 载量,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且通过 HCV 核糖核酸聚合酶链反应检测证实,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
7. 受试者既往曾经接受过以下任一药物治疗,非全身性使用除外: 1) 氯喹 2) 胺碘酮 3)莫诺苯宗 4)庆大霉素
8. 受试者怀孕或正在哺乳。
9. 受试者的体重指数 >35 kg/m2。
10. 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 30 天内接受过或曾经接受过针对除法布雷病之外的其他适应症的任何研究用药品治疗。
11. 受试者和/或受试者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法理解本研究的性质、范围以及可能的后果。
1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能遵守研究方案,例如,不配合研究方案时间表、拒绝同意所有研究程序、不能返回研究中心接受评价或者存在不可能完成研究的其他情况。
2. 受试者已接受或计划接受肾移植,或目前正在接受透析,或具有任何终末期肾脏病的体征或症状。
3. 受试者的尿蛋白/肌酐比 >500 mg/g。
4. 受试者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过敏史或严重超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如果受试者参与研究将会大幅增加其风险。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存在非法布雷病相关的终末器官(肾脏、心血管、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衰竭原因,或者正在接受可能影响疾病进展速度(通过肾脏测量指标进行评估)的药物。
6. 受试者在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且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 DNA 载量,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且通过 HCV 核糖核酸聚合酶链反应检测证实,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
7. 受试者既往曾经接受过以下任一药物治疗,非全身性使用除外: 1) 氯喹 2) 胺碘酮 3)莫诺苯宗 4)庆大霉素
8. 受试者怀孕或正在哺乳。
9. 受试者的体重指数 >35 kg/m2。
10. 受试者在研究开始前 30 天内接受过或曾经接受过针对除法布雷病之外的其他适应症的任何研究用药品治疗。
11. 受试者和/或受试者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法理解本研究的性质、范围以及可能的后果。
12.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不能遵守研究方案,例如,不配合研究方案时间表、拒绝同意所有研究程序、不能返回研究中心接受评价或者存在不可能完成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 英文通用名:Agalsidase Alfa Concentrated Solution for Infusion 商品名称:瑞普佳/REPLAGAL
剂型:注射剂
规格:3.5 mg (3.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0.2mg/kg 体重
用药时程:每两周输注一次,输注时间40分钟,治疗时间为52周
规格:3.5 mg (3.5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0.2mg/kg 体重
用药时程:每两周输注一次,输注时间40分钟,治疗时间为5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严重 TEAE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周期(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TEAE;输液相关不良事件(IRAE);阿加糖酶 α 抗药抗体(ADA)评估,包括 NAb 状态;实验室评估;生命体征;心电图 (ECG)评价时间:整个研究周期(52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eGFR 随时间推移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周期(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尿蛋白/肌酐比随时间推移的变化; 2)疼痛随时间推移的变化; 3)血浆 lyso-Gb3 水平随时间推移的变化;评价时间:整个研究周期(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听力变化(听力测试)评价时间:整个研究周期(52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K参数评价时间:第 0 周和第 28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同意 · 2021-08-13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同意 · 2022-07-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终版2024-06-1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10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闫美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1-30
- 申请人名称
- Shire Human Genetic Therapies AB/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DHL Supply Chain (Netherlands) B.V.(次级包装厂)/百深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105
- 药物名称
- 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确诊为法布雷病(α-半乳糖苷酶A缺乏症)患者的长期酶替代治疗。本品适用于成人、儿童和青少年。尚未确定本品在0-6岁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瑞普佳用于治疗中国法布雷病初治受试者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的开放标签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中国初治受试者瑞普佳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AK-675-3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研究方案修正案1.0
- 版本日期
- 2022-0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