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28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b/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抗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AK104和抗CD47抗体AK117联合或不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Ib/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2-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2-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常州市安徽省 · 蚌埠市江苏省 · 徐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南省 · 洛阳市河北省 · 唐山市山东省 · 淄博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南省 · 郑州市安徽省 · 芜湖市江西省 · 南昌市河北省 · 邢台市河南省 · 安阳市甘肃省 · 兰州市吉林省 · 吉林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王理伟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吴骏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江浩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李劲松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陈思宇
-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王军业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贾瑞诺
- 唐山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杨俊泉
- 临淄区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淄博市 · 研究者:赵如森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李胜棉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峰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朱益平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安文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研究者:王力军
- 安阳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崔东海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侯小明
- 吉林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研究者:李福秋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卫峰
- 申请人名称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卫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80号
- 联系人邮编
- 20003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理伟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建路160号
- 邮编
- 200120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17-2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Ib期: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选定晚期恶性肿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初步的抗肿瘤活性;
2.II期: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G/GEJ)腺癌、晚期食管鳞癌(ESCC)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次要目的:
1.Ib期:
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的药代动力学(PK)。
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的免疫原性。
2.II期:
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的PK。
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肿瘤组织中预测疗效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探索AK104联合AK117治疗时的药效动力学(PD)。
1.Ib期: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选定晚期恶性肿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初步的抗肿瘤活性;
2.II期: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晚期胃或胃食管结合部(G/GEJ)腺癌、晚期食管鳞癌(ESCC)的安全性及有效性。
次要目的:
1.Ib期:
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的药代动力学(PK)。
评估AK104联合AK117治疗的免疫原性。
2.II期:
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的PK。
评估AK104和(或)AK117联合化疗治疗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晚期恶性肿瘤受试者肿瘤组织中预测疗效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探索AK104联合AK117治疗时的药效动力学(PD)。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b/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3.ECOG体能状况评分0或1。
4.预期生存期≥3个月。
5.Ib期: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恶性肿瘤,且为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标准治疗不可及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选定的肿瘤类型包括:HNSCC、铂耐药上皮性卵巢癌、肝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结直肠腺癌、G/GEJ腺癌、ESCC、尿路上皮癌、mCRPC。与申办方讨论之后,也可能会考虑其他肿瘤类型。受试者既往接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不超过二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6.II期: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不可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G/GEJ腺癌或ESCC受试者。
队列1: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HER2阴性G/GEJ腺癌受试者;队列2: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ESCC受试者;队列3: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接受过抗PD-1/L1抗体和含铂化疗治疗且治疗失败的G/GEJ腺癌或ESCC受试者,受试者既往接受不超过二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7.根据RECIST v1.1,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对于之前接受过放疗的受试者,若无其他可选作靶病灶的病灶,有客观证据证明放疗后存在明显进展时,则可将经过放疗的病灶视为靶病灶。
8.受试者需提供最近日期存档的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至少5张未染色的FFPE病理切片(优选新近获得的肿瘤组织样本)进行PD-L1检测。
9.要求确定良好的器官功能。
2.年龄≥18周岁且≤75周岁。
3.ECOG体能状况评分0或1。
4.预期生存期≥3个月。
5.Ib期: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恶性肿瘤,且为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标准治疗不可及或拒绝标准治疗的患者。选定的肿瘤类型包括:HNSCC、铂耐药上皮性卵巢癌、肝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结直肠腺癌、G/GEJ腺癌、ESCC、尿路上皮癌、mCRPC。与申办方讨论之后,也可能会考虑其他肿瘤类型。受试者既往接受针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不超过二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6.II期: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证实的不可根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G/GEJ腺癌或ESCC受试者。
队列1: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HER2阴性G/GEJ腺癌受试者;队列2: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的ESCC受试者;队列3:既往复发或转移阶段接受过抗PD-1/L1抗体和含铂化疗治疗且治疗失败的G/GEJ腺癌或ESCC受试者,受试者既往接受不超过二线系统性抗肿瘤治疗。
7.根据RECIST v1.1,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灶。对于之前接受过放疗的受试者,若无其他可选作靶病灶的病灶,有客观证据证明放疗后存在明显进展时,则可将经过放疗的病灶视为靶病灶。
8.受试者需提供最近日期存档的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至少5张未染色的FFPE病理切片(优选新近获得的肿瘤组织样本)进行PD-L1检测。
9.要求确定良好的器官功能。
排除标准
1.除申办方选定的肿瘤类型外,受试者在入组前3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排除患有其他恶性肿瘤通过局部治疗已治愈的受试者,例如基底或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等。
2.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3.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治疗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L1抗体、抗CTLA-4抗体、抗CD47抗体、抗SIRPα抗体、抗LAG-3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抗体等)、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5.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
6.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先前治疗过的脑转移的受试者(如手术、放疗),如果治疗后临床稳定至少两周(从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间),且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则允许入组;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没有任何脑转移灶的长径>1.5 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可以入组。
7.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咯血(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允许痰中带血者入组)、鼻腔出血(不包括鼻衄出血及回缩性涕血);首次给药前10天内接受过持续的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9.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1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其为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3. 在首次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化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治疗等);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针对非靶病灶进行了姑息性局部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非特异性免疫调节治疗(如白介素、干扰素、胸腺肽、肿瘤坏死因子等,不包括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的IL-11);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4. 既往接受过免疫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PD-1/L1抗体、抗CTLA-4抗体、抗CD47抗体、抗SIRPα抗体、抗LAG-3抗体等)、免疫检查点激动剂(如:ICOS、CD40、CD137、GITR、OX40抗体等)、免疫细胞治疗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
5. 存在脑干、脑膜转移、脊髓转移或压迫。
6.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病灶;先前治疗过的脑转移的受试者(如手术、放疗),如果治疗后临床稳定至少两周(从首次给予研究药物时间),且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停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则允许入组;未经治疗的、无症状的脑转移受试者(即无神经系统症状,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激素,没有任何脑转移灶的长径>1.5 cm,无明显脑转移灶周围水肿)可以入组。
7. 有严重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病史;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存在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包括但不限于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咯血(定义为咳出或咯出≥1茶匙鲜血或小血块或只咳血无痰液,允许痰中带血者入组)、鼻腔出血(不包括鼻衄出血及回缩性涕血);首次给药前10天内接受过持续的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严重感染,包括但不局限于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合并症、败血症或严重肺炎;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
9. 存在免疫缺陷病史;HIV抗体检测阳性者;当前正在长期使用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
1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K104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doni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25mg/10mL/瓶
用法用量: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时程:企业选择不公示
规格:125mg/10mL/瓶
用法用量: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时程:企业选择不公示
中文通用名:AK117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200mg/10ml/瓶
用法用量: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时程:企业选择不公示
规格:200mg/10ml/瓶
用法用量:企业选择不公示
用药时程:企业选择不公示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实验室检查结果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每8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其他抗肿瘤活性,包括根据RECIST v1.1评估的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至缓解时间(TTR)、无进展生存期(PFS),以及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每8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 48周后每12周进行一次肿瘤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个体受试者在不同时间点的AK104和(或)AK117的血清药物浓度评价时间:给药后15天内按时间点采集血样检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出现可检测抗药抗体(ADA)的受试者数量和百分比。评价时间:给药后15天内按时间点采集血样检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28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卫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2-18
- 申请人名称
- 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284
- 药物名称
- AK117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抗PD-1/CTLA-4双特异性抗体AK104和抗CD47抗体AK117联合或不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Ib/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AK104和AK117联合或不联合化疗治疗晚期恶性肿瘤Ib/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K117-20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