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398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期和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WJ05129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患者中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和疗效拓展的I/II期临床试验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3-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9-19;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12-2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基于目前的研究数据以及公司研发策略,申办方终止本研究)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广东省 · 深圳市上海市 · 上海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洁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军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褚倩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常建华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箴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岳梅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岳梅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6楼
- 联系人邮编
- 1006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南路潘家园南里17号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S112-001-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03-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WJ05129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患者中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期和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项药物临床试验,能够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守计划的访视和研究程序
2.年龄≥18岁≤75岁,男女均可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除外可接受根治性治疗的患者)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
4.单药剂量递增阶段要求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没有标准治疗的患者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附件2)0至1
6.预期生存期≥ 12周
7.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1.1(附件 4),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的病灶(仅适用于联合剂量递增及疗效拓展阶段)
8.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剂量递增阶段为可选,剂量扩展及疗效拓展阶段为必选)
9.A:血液系统(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不允许接受输血及细胞因子支持治疗):
? 血红蛋白≥ 90 g/L;
?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
B:肾功能:
? 血清白蛋白≥30g/L。(给药前 14 天内不允许输白蛋白)
?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 2.5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如果发生肝脏转移,AST/ALT ≤ 5 × ULN;
? 血清总胆红素≤ 1.5 × ULN;如存在肝脏转移,或 Gilbert 综合征患者,TBIL≤3×ULN;
血肌酐(Cr)≤1.5 倍 ULN 或肌酐清除率(采用 Cockcroft 和 Gault公式[附件 1]计算)≥ 50 mL/min;
C:凝血功能:
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接受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至少 4 周且无需剂量调整;
D:心血管系统:
按照 Fridericia’s 标准计算的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10.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做妊娠试验,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3 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2.年龄≥18岁≤75岁,男女均可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局部晚期(除外可接受根治性治疗的患者)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
4.单药剂量递增阶段要求经标准治疗失败、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没有标准治疗的患者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体力状况评分(附件2)0至1
6.预期生存期≥ 12周
7.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1.1(附件 4),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的病灶(仅适用于联合剂量递增及疗效拓展阶段)
8.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剂量递增阶段为可选,剂量扩展及疗效拓展阶段为必选)
9.A:血液系统(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不允许接受输血及细胞因子支持治疗):
? 血红蛋白≥ 90 g/L;
?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5×109/L
B:肾功能:
? 血清白蛋白≥30g/L。(给药前 14 天内不允许输白蛋白)
?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 2.5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ULN);如果发生肝脏转移,AST/ALT ≤ 5 × ULN;
? 血清总胆红素≤ 1.5 × ULN;如存在肝脏转移,或 Gilbert 综合征患者,TBIL≤3×ULN;
血肌酐(Cr)≤1.5 倍 ULN 或肌酐清除率(采用 Cockcroft 和 Gault公式[附件 1]计算)≥ 50 mL/min;
C:凝血功能:
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接受抗凝治疗(如低分子肝素或华法林)者,要求抗凝药物剂量稳定至少 4 周且无需剂量调整;
D:心血管系统:
按照 Fridericia’s 标准计算的 QTc 间期,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10.对于绝经前有生育可能的妇女必须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做妊娠试验,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必须为非哺乳期;所有入组患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应在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 3 个月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已知对研究药物(WJ05129片)活性成份或辅料过敏者
2. 既往接受过AURORA A 激酶抑制剂(如Alisertib、LY3295668等)治疗的患者
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强效细胞色素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的受试者,且在整个研究期间需要服用这些药物的受试者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5.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6.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7. 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癌等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洗脱6周)、放疗、靶向治疗、激素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抗肿瘤或调节免疫力的中药或中成药物制剂
9. 有中枢神经转移的症状(如果无症状且目前未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则允许入组)或原发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肿瘤疾病患者
10.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的脊髓压迫经治疗后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在随机分配前疾病稳定≥1周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2. 有临床症状的第三间隙积液需要反复引流,如经引流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和腹腔积液
13. 活动性乙肝患者(慢性或急性,定义为基线时HBsAg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的患者),或HCV阳性(HCV Ab阳性且HCV RNA阳性)a) 既往HBV感染或已治愈的乙肝患者(定义为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可以入组,这些患者在随机前需同时检测HBV DNA表达,HBV DNA拷贝数须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b) HCV抗体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 PCR检测结果阴性时可以入组。
1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5. 活动的肺结核患者
16. 患有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如无法控制的感染、无法控制的低血钾、低血镁、低血钙、高血压和血栓栓塞性疾病等)者
17. 患者具有上消化道大手术史、活动行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明显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因素
18. 患有≥ 2级的神经病变者
19.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纽约心脏病学会> II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等
20. 既往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1.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22.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3.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2. 既往接受过AURORA A 激酶抑制剂(如Alisertib、LY3295668等)治疗的患者
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强效细胞色素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的受试者,且在整个研究期间需要服用这些药物的受试者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5.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经研究者判断严重影响胃肠道吸收的状况
6.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7. 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癌等
8.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洗脱6周)、放疗、靶向治疗、激素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抗肿瘤或调节免疫力的中药或中成药物制剂
9. 有中枢神经转移的症状(如果无症状且目前未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则允许入组)或原发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肿瘤疾病患者
10.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性治疗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的脊髓压迫经治疗后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在随机分配前疾病稳定≥1周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2. 有临床症状的第三间隙积液需要反复引流,如经引流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和腹腔积液
13. 活动性乙肝患者(慢性或急性,定义为基线时HBsAg阳性且HBV 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的患者),或HCV阳性(HCV Ab阳性且HCV RNA阳性)a) 既往HBV感染或已治愈的乙肝患者(定义为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可以入组,这些患者在随机前需同时检测HBV DNA表达,HBV DNA拷贝数须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b) HCV抗体阳性的患者仅当HCV RNA PCR检测结果阴性时可以入组。
1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5. 活动的肺结核患者
16. 患有其他严重的并发症(如无法控制的感染、无法控制的低血钾、低血镁、低血钙、高血压和血栓栓塞性疾病等)者
17. 患者具有上消化道大手术史、活动行胃肠道疾病或其他疾病可能明显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因素
18. 患有≥ 2级的神经病变者
19.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纽约心脏病学会> II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等
20. 既往接受过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1. 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22.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23.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不依从方案、其他的严重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WJ05129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25mg
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25mg
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WJ05129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WJ05129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25mg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25mg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中文通用名:WJ05129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用法用量:每日两次(除单次给药外),两次给药间隔12小时,建议固定时间给药
用药时程:连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死亡、不可接受的毒性或知情同意撤回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DLT、AE及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和其他检查的异常变化;MTD和RP2D评价时间:剂量递增阶段和剂量扩展阶段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和耐受性指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体格检查、ECOG评分、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眼科检查、生命体征等);ORR。评价时间:疗效拓展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PK)特征和初步有效性评价时间:剂量递增阶段和剂量扩展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PFS、DoR、OS、DCR; 患者服用研究药物后血药浓度评价时间:疗效拓展阶段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24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23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4-23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1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398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岳梅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3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398
- 药物名称
- WJ05129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WJ05129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患者中口服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初步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和疗效拓展的I/II期临床试验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WJ05129片在晚期恶性实体瘤中的I/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S112-001-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3-03-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