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41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受试制剂达沙替尼片(规格:50 mg)与参比制剂(施达赛®)(规格:50 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四周期、两序列、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1-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3-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3-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6-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杭州康柏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肖国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凡
- 申请人名称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凡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开发区黄浦江中路25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肖国民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大清社区大清村一号康柏医院
- 邮编
- 310024
- 单位名称
- 杭州康柏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DRD-2022-001-KB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试验目的:研究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达沙替尼片(规格:50 mg,Dr. Reddy’s Laboratories Limited(India)生产)与参比制剂达沙替尼片(施达赛®,规格:50 mg;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生产)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试验目的:研究受试制剂达沙替尼片(规格:50 mg)和参比制剂达沙替尼片(施达赛®)(规格:50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试验目的:研究受试制剂达沙替尼片(规格:50 mg)和参比制剂达沙替尼片(施达赛®)(规格:50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周(最小年龄)至55周(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包括男性受试者捐精和女性受试者捐卵)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包括男性受试者捐精和女性受试者捐卵)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年龄为18~5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排除标准
1.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
3. 有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皮肤、肌肉骨骼、传染病、代谢、神经或精神疾病史或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有腹水、水肿、胸膜或心包积液、肺动脉高压病史或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或计划在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8. 乳糖不耐受者;
9.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或筛选前30天内接受了大手术者,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有颅内出血病史、胃肠道出血病史者;
10.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CYP3A4酶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或CYP3A4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泰利霉素、西柚汁等),或使用H2拮抗剂或质子泵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抗酸剂-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法莫替丁和奥美拉唑)者;
11. 女性受试者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激素宫内节育器、左炔诺孕酮埋植剂和/或黄体酮植入等使用药物避孕措施的女性受试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使用此类避孕措施者;
1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3. 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行为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上述行为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药物或器械),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15. 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6.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或有急性乙型肝炎感染史者;
17. 筛选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食用上述食物者;
18. 杯以上,1杯约250 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饮用此类食物者;
19. 酒精筛查阳性者;
20.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1.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2. 有晕针晕血史者;
2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4. 在筛选前30天内注射疫苗者,或计划在临床试验期间注射疫苗者;
2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6.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7.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如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或对本药组分及其类似物过敏者;
3. 有心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皮肤、肌肉骨骼、传染病、代谢、神经或精神疾病史或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4. 有腹水、水肿、胸膜或心包积液、肺动脉高压病史或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酗酒史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计划在试验期(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或计划在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7.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8. 乳糖不耐受者;
9.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或筛选前30天内接受了大手术者,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有颅内出血病史、胃肠道出血病史者;
10.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CYP3A4酶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或CYP3A4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利托那韦、泰利霉素、西柚汁等),或使用H2拮抗剂或质子泵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抗酸剂-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法莫替丁和奥美拉唑)者;
11. 女性受试者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激素宫内节育器、左炔诺孕酮埋植剂和/或黄体酮植入等使用药物避孕措施的女性受试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使用此类避孕措施者;
12.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3. 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行为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上述行为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药物或器械),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15. 经临床医师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的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
16.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或梅毒初筛阳性,或有急性乙型肝炎感染史者;
17. 筛选前48小时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食用上述食物者;
18. 杯以上,1杯约250 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自筛选日至最后一周期出院)停止饮用此类食物者;
19. 酒精筛查阳性者;
20.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1.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2. 有晕针晕血史者;
2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4. 在筛选前30天内注射疫苗者,或计划在临床试验期间注射疫苗者;
2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6.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7.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达沙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Dasatinib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清洗期7天,共4周期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清洗期7天,共4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达沙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DasatinibTablets 商品名称:施达赛®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清洗期7天,共4周期
规格:50mg
用法用量:口服,一天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清洗期7天,共4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Kel、AUC_%Extrap_Obs、t1/2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评价时间:给药后至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不适用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41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凡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2
- 申请人名称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410
- 药物名称
- 达沙替尼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对甲磺酸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Ph+)慢性髓细胞白血病(CML)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急粒变和急淋变)成年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受试制剂达沙替尼片(规格:50 mg)与参比制剂(施达赛®)(规格:50 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四周期、两序列、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达沙替尼片(50 mg)空腹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DRD-2022-001-KB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