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44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迪康倍(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 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成人患者。(2)不可切除的、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 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 进展 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3)无法手术切除的、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 分化良好的、 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 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NET) 成人患者。(4)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TSC) 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 胞星形细胞瘤(SEGA) 成人和儿童患者。 本品的有效性主要通过可持续的客观 缓解(即 SEGA 肿瘤体积的缩小) 来证明。 尚未证明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 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的患者能否获得疾病相关症状改善和总生存期延长。(5)用于治疗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 成人患者。
完整专业题目
依维莫司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1-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4-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4-2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6-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西省 · 南昌市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张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梦雪
- 申请人名称
- 迪康倍(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翟梦雪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C27楼
- 联系人邮编
- 2151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红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东路519号
- 邮编
- 330029
- 单位名称
- 江西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1-0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考察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5 mg受试制剂依维莫司片[规格:5 mg/片,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依维莫司片(Afinitor®,规格:5 mg/片,Novartis Pharma Stein AG生产)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分别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5 mg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考察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5 mg受试制剂依维莫司片[规格:5 mg/片,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依维莫司片(Afinitor®,规格:5 mg/片,Novartis Pharma Stein AG生产)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分别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5 mg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年龄大于18周岁(含18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2.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8.0 kg/m2(含19.0和28.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3.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状态良好。
4.4)受试者应在筛选之日起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5.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2)体重男性≥50.0 kg,女性≥45.0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8.0 kg/m2(含19.0和28.0,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3.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状态良好。
4.4)受试者应在筛选之日起至停药后3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5.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既往有过敏史(已知或疑似对依维莫司或其类似物、本品成分过敏者)或严重的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两种及以上不同成份的药物或三种及以上的食物过敏)。
2. 2)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采血者。
3. 3)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者。
4. 4)合并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5. 5)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者;吞咽困难者;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筛选时肝病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受损的证据(如活动性肝病,包括原因不明的肝脏转氨酶持续升高);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6. 6)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7. 7)每周期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或试验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橘子)、黄嘌呤(如动物内脏、鱼类)等饮食,禁止饮用含咖啡因饮品等、避免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8)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19)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8. 8)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食品者。
9. 9)接种新冠疫苗距首次给药时的时间少于1个月或者不能避开试验期间接种新冠疫苗者。
10. 10)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CYP3A4和/或P-糖蛋白(PgP)中效抑制剂,如安普那韦、福沙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CYP3A4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和圣约翰草。
11. 11)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内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12)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或者未做。
13. 13)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4. 14)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5. 15)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试验呈阳性或者未做。
16. 16)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重大外伤、术后不能参加本试验者。
17. 17)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8. 18)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19. 19)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2. 2)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采血者。
3. 3)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者。
4. 4)合并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5. 5)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合并炎症性肠病、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者;吞咽困难者;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胆囊切除术,但阑尾炎手术和脱肛手术除外);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筛选时肝病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受损的证据(如活动性肝病,包括原因不明的肝脏转氨酶持续升高);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6. 6)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7. 7)每周期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或试验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橘子)、黄嘌呤(如动物内脏、鱼类)等饮食,禁止饮用含咖啡因饮品等、避免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8)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19)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8. 8)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或保健食品者。
9. 9)接种新冠疫苗距首次给药时的时间少于1个月或者不能避开试验期间接种新冠疫苗者。
10. 10)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CYP3A4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CYP3A4和/或P-糖蛋白(PgP)中效抑制剂,如安普那韦、福沙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CYP3A4强效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和圣约翰草。
11. 11)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平均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内不能放弃吸烟者。
12. 12)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或者未做。
13. 13)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4. 14)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5. 15)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试验呈阳性或者未做。
16. 16)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重大外伤、术后不能参加本试验者。
17. 17)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18. 18)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19. 19)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维莫司片: 英文通用名:Everolimus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餐前:受试者于试验当天晨起空腹口服受试制剂1 片(5 mg),用240 mL 温水送服。 餐后:受试者在开始进餐30 min时口服受试制剂1 片(5 mg),使用240 mL 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2周为一个用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mg
用法用量:餐前:受试者于试验当天晨起空腹口服受试制剂1 片(5 mg),用240 mL 温水送服。 餐后:受试者在开始进餐30 min时口服受试制剂1 片(5 mg),使用240 mL 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2周为一个用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维莫司片 英文通用名:Everolimus Tablets 商品名称:Afinitor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餐前:受试者于试验当天晨起空腹口服参比制剂1 片(5 mg),用240 mL 温水送服。 餐后:受试者在开始进餐30 min时口服受试制剂1 片(5 mg),使用240 mL 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2周为一个用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mg
用法用量:餐前:受试者于试验当天晨起空腹口服参比制剂1 片(5 mg),用240 mL 温水送服。 餐后:受试者在开始进餐30 min时口服受试制剂1 片(5 mg),使用240 mL 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2周为一个用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从0时到无限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0时到最后一个可测定浓度的采集时间t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峰浓度(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达峰时间(Tmax)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半衰期(t1/2)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消除速率常数(λz)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平均滞留时间(MRT)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药物表观清除率(CL/F)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表观分布容积(Vd)评价时间:给药后全过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江西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44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翟梦雪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8
- 申请人名称
- 迪康倍(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446
- 药物名称
- 依维莫司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 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成人患者。(2)不可切除的、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 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 进展 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3)无法手术切除的、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 分化良好的、 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 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NET) 成人患者。(4)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TSC) 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 胞星形细胞瘤(SEGA) 成人和儿童患者。 本品的有效性主要通过可持续的客观 缓解(即 SEGA 肿瘤体积的缩小) 来证明。 尚未证明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 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的患者能否获得疾病相关症状改善和总生存期延长。(5)用于治疗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 成人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依维莫司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依维莫司片正式BE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1-02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1-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