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473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单次给药聚乙二醇化艾塞那肽注射液(PB-119)在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性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1-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7-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4-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江苏省 · 南京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苗佳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付平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任红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赵俊、毛慧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艳欣
- 申请人名称
- 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艳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医药产业园B7楼601单元
- 联系人邮编
- 21512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苗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电信路转化医学大楼15楼医生办公室2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付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第三住院大楼5楼肾脏内科病房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0958,CTR20201492,CTR2018051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B1191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11-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比较PB-119单次给药后在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
评价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接受PB-119后的安全性
评价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接受PB-119后的肾功能指标和PK参数的相关性
比较PB-119单次给药后在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
评价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接受PB-119后的安全性
评价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接受PB-119后的肾功能指标和PK参数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在本研究相关活动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并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案完成本研究;
2.男性受试者: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期至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不得捐献精子
3.女性受试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非具有生育能力女性
具有生育能力女性自筛选期至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ECG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经研究者判定适合参加本研究;
5.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6.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在18至30 kg/m2(包括两端值);
7.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受试者被诊断为慢性(>3个月)、稳定(筛选前1个月内没有因肾功能恶化而急性加重)的肾脏损伤,其筛选期测量的GFR符合60 89 mL/min(A组轻度肾功能不全)或30-59 mL/min(B组中度肾功能不全)。肾功能由CKD-EPI公式计算所得的eGFR转换为个体GFR评价;
8.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与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进行年龄(±10岁)和性别匹配;
9.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在18至30 kg/m2(包括两端值),与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进行BMI(±15%)匹配;
2.男性受试者: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期至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不得捐献精子
3.女性受试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非具有生育能力女性
具有生育能力女性自筛选期至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4.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ECG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经研究者判定适合参加本研究;
5.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6.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在18至30 kg/m2(包括两端值);
7.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受试者被诊断为慢性(>3个月)、稳定(筛选前1个月内没有因肾功能恶化而急性加重)的肾脏损伤,其筛选期测量的GFR符合60 89 mL/min(A组轻度肾功能不全)或30-59 mL/min(B组中度肾功能不全)。肾功能由CKD-EPI公式计算所得的eGFR转换为个体GFR评价;
8.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年龄在18至75岁之间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与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进行年龄(±10岁)和性别匹配;
9.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BMI在18至30 kg/m2(包括两端值),与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进行BMI(±15%)匹配;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对PB-119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 既往有甲状腺髓样癌(MTC)或2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的病史或家族史者,或筛选时,血清降钙素≥50 pg/mL;
3. 筛选期或基线期,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3×正常值上限(ULN)或既往曾确诊急/慢性胰腺炎者;
4. 筛选前6个月内或基线期发生过严重胃肠疾病(如活动性溃疡、胃轻瘫、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或因慢性胃肠疾病长期使用直接影响胃肠蠕动的药物的受试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5. 筛选前5年内或基线期有任何类型治疗或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者(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6. 给药前4周内有重大疾病或手术者,或预估研究期间可能有手术或其他原因导致住院的计划者;
7. 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选试验阳性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大于10支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摄入的酒精量超过14个单位(女性受试者)或21个单位(男性受试者)(1单位酒精相当于284 mL啤酒、1杯125 mL葡萄酒或25 mL烈酒),或给药前48小时内摄取过任何含有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者(以给药为准);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量≥400 mL,或接受过血液制品者;
12. 有急性肝炎、慢性肝病,或者筛选期或基线期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且总胆红素>2×ULN;
13. 根据当地使用的诊断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项目阳性者;
14. 在筛选期或基线期,妊娠检测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15. 筛选期或基线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阳性者;
16. 无法进行静脉穿刺和/或耐受导管静脉通路者;
17.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18.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患有梗阻性尿路疾病(如,泌尿系结石,腹腔占位性病变所致尿路梗阻等)或其他与实质肾功能障碍(如,多囊肾、肾脏肿瘤等)和/或肾脏疾病无关的肾损害病因(如,肾动脉狭窄、药物、严重感染、血容量不足、心力衰竭等)的肾损害者;
19.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接受过肾移植者;
20.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在筛选期或基线期,受试者的平均收缩压超出80-180 mmHg(包括两端值)或平均舒张压超出50-100 mmHg(包括两端值),或者心率超出45-120次/分钟(包括两端值)的范围;
21.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前1年内患有心衰/高血压、呼吸、肝脏、胃肠道、内分泌(高脂血症、未治疗的高尿酸血症和近一个月内血糖稳定的糖尿病除外)、血液、精神/神经等系统严重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22.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时,治疗用药和/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用药没有至少稳定1个月,或1个月内有新增用药(临时性或间断性使用的药物除外,例如一个月使用一次的促红细胞生成素,或者临时需要使用利尿剂等),或筛选前14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已知会改变肾小管肌酐分泌的药物,例如西咪替丁、甲氧苄氨嘧啶或西苯唑啉等;
23.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患有糖尿病的受试者,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RA);
24.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在筛选期或基线期,受试者的平均收缩压超出90-140 mmHg(包括两端值)或平均舒张压超出50-90 mmHg(包括两端值),或者心率超出45-120次/分钟(包括两端值)的范围;
25.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时,受试者空腹血糖(FPG)≥7.0 mmol/L(经研究者判断,可复测一次);
26.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27.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前1年内患有心衰/高血压、呼吸、肝脏、胃肠道、内分泌(高脂血症和未治疗的高尿酸血症除外)、血液、精神/神经等系统严重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28.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除外,包括非处方药、草药和膳食补充剂,例如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于高脂血症受试者,可以使用他汀类和/或贝特类药物,其他调脂药由研究者评估并在必要时与申办方讨论是否需要排除。
2. 既往有甲状腺髓样癌(MTC)或2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MEN2)的病史或家族史者,或筛选时,血清降钙素≥50 pg/mL;
3. 筛选期或基线期,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3×正常值上限(ULN)或既往曾确诊急/慢性胰腺炎者;
4. 筛选前6个月内或基线期发生过严重胃肠疾病(如活动性溃疡、胃轻瘫、幽门梗阻、炎症性肠病等)或接受过胃肠道手术或因慢性胃肠疾病长期使用直接影响胃肠蠕动的药物的受试者,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5. 筛选前5年内或基线期有任何类型治疗或未经治疗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者(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6. 给药前4周内有重大疾病或手术者,或预估研究期间可能有手术或其他原因导致住院的计划者;
7. 筛选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选试验阳性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大于10支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摄入的酒精量超过14个单位(女性受试者)或21个单位(男性受试者)(1单位酒精相当于284 mL啤酒、1杯125 mL葡萄酒或25 mL烈酒),或给药前48小时内摄取过任何含有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者(以给药为准);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量≥400 mL,或接受过血液制品者;
12. 有急性肝炎、慢性肝病,或者筛选期或基线期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且总胆红素>2×ULN;
13. 根据当地使用的诊断检测,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项目阳性者;
14. 在筛选期或基线期,妊娠检测结果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15. 筛选期或基线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查阳性者;
16. 无法进行静脉穿刺和/或耐受导管静脉通路者;
17.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使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18.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患有梗阻性尿路疾病(如,泌尿系结石,腹腔占位性病变所致尿路梗阻等)或其他与实质肾功能障碍(如,多囊肾、肾脏肿瘤等)和/或肾脏疾病无关的肾损害病因(如,肾动脉狭窄、药物、严重感染、血容量不足、心力衰竭等)的肾损害者;
19.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接受过肾移植者;
20.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在筛选期或基线期,受试者的平均收缩压超出80-180 mmHg(包括两端值)或平均舒张压超出50-100 mmHg(包括两端值),或者心率超出45-120次/分钟(包括两端值)的范围;
21.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前1年内患有心衰/高血压、呼吸、肝脏、胃肠道、内分泌(高脂血症、未治疗的高尿酸血症和近一个月内血糖稳定的糖尿病除外)、血液、精神/神经等系统严重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22.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时,治疗用药和/或其他合并疾病的治疗用药没有至少稳定1个月,或1个月内有新增用药(临时性或间断性使用的药物除外,例如一个月使用一次的促红细胞生成素,或者临时需要使用利尿剂等),或筛选前14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任何已知会改变肾小管肌酐分泌的药物,例如西咪替丁、甲氧苄氨嘧啶或西苯唑啉等;
23. 肾功能不全组受试者排除标准:患有糖尿病的受试者,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GLP-1RA);
24.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在筛选期或基线期,受试者的平均收缩压超出90-140 mmHg(包括两端值)或平均舒张压超出50-90 mmHg(包括两端值),或者心率超出45-120次/分钟(包括两端值)的范围;
25.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时,受试者空腹血糖(FPG)≥7.0 mmol/L(经研究者判断,可复测一次);
26.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时,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27.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筛选前1年内患有心衰/高血压、呼吸、肝脏、胃肠道、内分泌(高脂血症和未治疗的高尿酸血症除外)、血液、精神/神经等系统严重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28. 肾功能正常组受试者排除标准:给药前14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使用过任何药物(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除外,包括非处方药、草药和膳食补充剂,例如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于高脂血症受试者,可以使用他汀类和/或贝特类药物,其他调脂药由研究者评估并在必要时与申办方讨论是否需要排除。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化艾塞那肽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EGylated Exenatid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3ml:0.15mg
用法用量:腹部皮下注射,一周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0.3ml:0.15mg
用法用量:腹部皮下注射,一周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inf、AUC0-t、Cmax评价时间:PB119给药前30分钟内至D15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Vz/F、CL/F、λz、MRT、AUC%extrapolated评价时间:PB119给药前30分钟内至D15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评价肾功能指标和PK参数的相关性评价时间:PB119给药前30分钟内至第1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签署ICF之后至研究结束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安全性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D3、D7、D15/提前退出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用药及观察期/提前退出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体格检查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D3、D7、D15/提前退出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12导联ECG评价时间:筛选期、基线期、D3、D7、D15/提前退出检查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1-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473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艳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1
- 申请人名称
- 派格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47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00958,CTR20201492,CTR20180514
- 药物名称
- 聚乙二醇化艾塞那肽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2型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单次给药聚乙二醇化艾塞那肽注射液(PB-119)在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性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聚乙二醇化艾塞那肽注射液(PB-119)在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匹配的肾功能正常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PB119109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1-11-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