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51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利丙双卡因乳膏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空腹给药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2-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4-0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4-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5-1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马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慧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东桥安民路2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13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马杰
- 学位
- 本科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348号
- 邮编
- 050057
- 单位名称
- 河北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CL-H4-2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0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的利丙双卡因乳膏(包装规格:30g/支)为受试制剂,以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的利丙双卡因乳膏(商品名:恩纳/EMLA,包装规格:30g/支)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状态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利丙双卡因乳膏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
2.体重≥50.0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至26.0kg/m2(含19.0和26.0)范围内(BMI=体重/身高2);
3.筛选前1个月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4.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正常完整无破损,膝盖以上5cm处,正常直立位外腿围≥35cm;
5.受试者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2.体重≥50.0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至26.0kg/m2(含19.0和26.0)范围内(BMI=体重/身高2);
3.筛选前1个月至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或捐卵计划;
4.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正常完整无破损,膝盖以上5cm处,正常直立位外腿围≥35cm;
5.受试者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利丙双卡因乳膏所含成份(如利多卡因、丙胺卡因及辅料),或酰胺类局麻药过敏者或对医用胶带、敷贴过敏者;
2. 患有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肝、肾疾病者;
3.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进行过活检或有大创伤且研究者判断不宜进入试验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本试验出组后4周内进行手术者;
4. 受试者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风湿免疫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骨骼系统、精神神经系统相关疾病者(问诊);
5. 体格检查、心电图、胸片、生命体征及各项检查检验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6. 病毒学检查: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7. 尿液毒品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试验阳性者;
8. 既往有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病史者、特异反应性皮炎患者;
9. 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即蚕豆病)病史者;
10. 给药部位(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有胎记、疤痕、纹身、痦子、赘生物、凸起或有开放性伤口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3.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酗酒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阳性者(数值大于0mg/100mL);
15.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者或保健品)或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药酶活性药物(包括但不限于CYP3A4抑制剂和诱导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氟康唑、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者;
16. 筛选前2周内接种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这些疫苗者;
17. 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可乐、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8. 筛选前2周内进食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成份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或不同意自筛选至试验结束禁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研究药物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者;
21. 采血困难者;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23. 女性妊娠试验阳性者;
24. 哺乳期女性;
25.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女性受试者月经出血过多、经期延长,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27.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或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28.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 患有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肝、肾疾病者;
3.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进行过活检或有大创伤且研究者判断不宜进入试验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本试验出组后4周内进行手术者;
4. 受试者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风湿免疫系统、泌尿生殖系统、皮肤骨骼系统、精神神经系统相关疾病者(问诊);
5. 体格检查、心电图、胸片、生命体征及各项检查检验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6. 病毒学检查: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7. 尿液毒品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试验阳性者;
8. 既往有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病史者、特异反应性皮炎患者;
9. 既往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即蚕豆病)病史者;
10. 给药部位(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有胎记、疤痕、纹身、痦子、赘生物、凸起或有开放性伤口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2.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3. 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平均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4. 酗酒者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阳性者(数值大于0mg/100mL);
15.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者或保健品)或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药酶活性药物(包括但不限于CYP3A4抑制剂和诱导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泊沙康唑、氟康唑、利福平、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者;
16. 筛选前2周内接种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这些疫苗者;
17. 筛选前2周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可乐、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8. 筛选前2周内进食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成份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或不同意自筛选至试验结束禁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或使用研究药物者或非本人参加临床试验者;
21. 采血困难者;
22.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23. 女性妊娠试验阳性者;
24. 哺乳期女性;
25. 女性受试者筛选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6. 女性受试者月经出血过多、经期延长,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27.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或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28.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NA
剂型:乳膏
规格:每 g 含利多卡因 25mg ,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适量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每 g 含利多卡因 25mg ,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适量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EMLA
剂型:乳膏
规格:每 g 含利多卡因 25mg ,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适量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每 g 含利多卡因 25mg ,丙胺卡因25mg
用法用量:外用,适量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t 、AUC0-∞和Cmax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kel (λz)、T1/2等。安全性指标: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皮肤反应、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和不良反应评价时间:入组至出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24
-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2-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51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09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二叶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512
- 药物名称
- 利丙双卡因乳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下列情况的皮层表面止痛:1.针穿刺,如静脉注射导管或抽血前;2.浅层外科手术;3.生殖器粘膜,如浅表小手术或浸润麻醉预处理。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空腹给药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健康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GCL-H4-22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0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