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51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先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SIM1811-03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Ⅰ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际:2022-03-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际:2022-03-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际: 10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际: 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郑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安徽省 · 合肥市福建省 · 厦门市江苏省 · 徐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陕西省 · 西安市浙江省 · 杭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天津市 · 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湖北省 · 武汉市辽宁省 · 沈阳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徐瑞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杨农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居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剑
- 安徽省胸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汪睿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叶峰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赵建夫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韩正祥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天舒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阮健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峰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兰海涛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任秀宝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于起涛/谭莉萍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楼寒梅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娄阁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黄奕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丹波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婧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先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婧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芙蓉花路118弄1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32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瑞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路651号
- 邮编
- 5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IM1811-03-TNFR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5.2
- 版本日期
- 2023-10-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评价SIM1811-03的安全性耐受性和确定后续研究的合适推荐剂量;
评价SIM1811-03治疗晚期实体瘤和皮肤T细胞淋巴瘤(CTCL)的初步疗效
评价SIM1811-03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初步评价SIM-1811-03的生物学效应与相关生物标记物的相关性
评价SIM1811-03治疗晚期实体瘤和皮肤T细胞淋巴瘤(CTCL)的初步疗效
评价SIM1811-03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免疫原性;初步评价SIM-1811-03的生物学效应与相关生物标记物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其他按目前方案暂按国内开展,不排除发展至国际多中心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 ≥18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或组织病理学确诊的皮肤T细胞淋巴瘤(CTCL),CTCL以外的的淋巴瘤患者需排除;
4.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难治实体瘤或CTCL;
5.对实体瘤患者,应满足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RECIST1.1),先前接受过放疗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已证明疾病进展;
6.对CTCL患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标准:
a. 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mSWAT 标准), 先前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证明疾
病进展,可视为可测量病灶。
b. 患者在基线提供皮肤穿刺活检的 FFPE 切片(具体请参考入组标准 10);
c. 至少 2 种系统治疗失败的 IIB-IV 期蕈样肉芽肿(MF)和 Sézary 综合征(SS),
基于 TNMB 分期系统;
d. 符合全身系统治疗的临床标准(排除仅需接受放疗和/或皮肤局部治疗的患者);
e. 无大细胞转化;
7.ECOG评分0或1分;
8.预期生存期≥12 周;
9.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0.提供存档或新鲜活检肿瘤组织样本或组织切片;
1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进行血妊娠检查,血妊娠试验结果为
阴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需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研究用药 180 天内使用有
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所有女性患者将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除非该女性患者已自然绝经(停经时间>12 个月) 、已行人工绝经或绝育术(如子宫切除、双侧附件切除)。
2.年龄 ≥18周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患者或组织病理学确诊的皮肤T细胞淋巴瘤(CTCL),CTCL以外的的淋巴瘤患者需排除;
4.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的复发/难治实体瘤或CTCL;
5.对实体瘤患者,应满足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RECIST1.1),先前接受过放疗或局部治疗的肿瘤病灶,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已证明疾病进展;
6.对CTCL患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标准:
a. 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mSWAT 标准), 先前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证明疾
病进展,可视为可测量病灶。
b. 患者在基线提供皮肤穿刺活检的 FFPE 切片(具体请参考入组标准 10);
c. 至少 2 种系统治疗失败的 IIB-IV 期蕈样肉芽肿(MF)和 Sézary 综合征(SS),
基于 TNMB 分期系统;
d. 符合全身系统治疗的临床标准(排除仅需接受放疗和/或皮肤局部治疗的患者);
e. 无大细胞转化;
7.ECOG评分0或1分;
8.预期生存期≥12 周;
9.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10.提供存档或新鲜活检肿瘤组织样本或组织切片;
1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进行血妊娠检查,血妊娠试验结果为
阴性。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需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研究用药 180 天内使用有
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所有女性患者将被认为具有生育能力,除非该女性患者已自然绝经(停经时间>12 个月) 、已行人工绝经或绝育术(如子宫切除、双侧附件切除)。
排除标准
1.在首次用药前 28 天内参加其它研究性药物或研究性器械的临床试验或接受过如下
治疗:
a. 4 周内接受过化疗、 靶向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如 PD-1/PD-L1 抑制剂或
CTLA-4 抑制剂), 激酶抑制剂或其他半衰期短的药物可考虑缩短间隔时间为 2 周
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 ;
b.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受试者必须从放疗相关毒性中恢复,且不
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 ,允许对非 CNS 疾病在研究药物治疗前至少 1 周完成了姑
息性放疗(≤2 周的放疗) ;
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 0 或者 1 级水平,除非认为此类 AE 不会
造成安全性风险(如脱发,化疗引起的外周神经毒性≤2 级,发生需要治疗或激素替代治疗的≤2 级内分泌相关的 AE 受试者可入组研究) ;
3.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且连续使用时间超过7天(含)(实体瘤> 10 mg/日泼尼松等效剂量;CTCL>20 mg/日泼尼松等效剂量);
注:如果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使用吸入性或局部类固醇激素,或每天 ≤ 10 mg泼尼松等效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允许短期(≤ 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对于有严重过敏史的受试者,不能使用其他抗过敏药物替代预防造影剂过敏时,研究者可根据当地诊疗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预防)或用于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例如,接触性过敏原所致迟发型超敏反应)。
4.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受试者。但允许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例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受试者入组。对于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建议在知情同意书签署之前咨询申办方的医学监查员;
5.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实施过外科大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6. 入组前2年内患有已知的其它恶性肿瘤(根治术后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除外)。根治性切除术和/或根治性放疗后且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维持在正常水平1年以上的局部前列腺癌患者可以纳入;
7. 已知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癌性脑膜炎,伴有明显的颅内高压或神经精神症状(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如果疾病稳定可以入组,即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通过影像学检查未证实新的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证据,并且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需要使用类固醇);
8.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放射性肺炎,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或具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活动性肺炎证据;
9.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超过1年以上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如果经研究者判断目前无活动性肺结核证据,则认为其适合入组。
10. 最近3个月内有需要输血的活动性出血史;
11. 已知会干扰符合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12.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除外有HTLV感染史的CTCL患者);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104 拷贝数/mL) 或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定量检测结果大于检测的下限):
a. 乙型肝炎患者,若 HBV- DNA<104 拷贝数/mL, 在首次给药前根据临床判断接
受非干扰素类抗病毒治疗至少 4 周的患者可入组并定期进行 HBV- DNA 的 PCR
检测;
14.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入组前 6 个月发生过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 原发性心肌病、 脑血管意
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脑出血、脑梗赛) 、 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分级>2
级);
b. 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
c. 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
d. 心电图检测 QTcF 间期>480 毫秒(ms);
e.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药物充分治疗后收缩压仍≥150mmHg 和/或舒张压
≥100mmHg) ;
15.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患者可入组);
16. 对方案使用的试验药物或辅料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7.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预期在计划的试验持续时间内怀孕或生育。
如果男性和非妊娠、非哺乳期女性愿意使用2种避孕方法或被认为极不可能怀孕,则可入组。极不可能怀孕定义为1)手术绝育,或2)绝经后(年龄≥45岁且停止月经超过1年的女性视为绝经后女性),或3)在研究期间没有异性性行为。患者应该从研究前访视开始采取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
18.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 7 天内,诊断为原发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接受任何其
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剂量超过 10mg/天波尼松当量);
19. 接受过同种异体实体器官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20. 在首次用药2周内,有需要引流或使用利尿剂处理的腹水,或有需要引流和/或伴有呼吸急促症状的胸水或心包积液;
21. 有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或可能混淆研究结果
或干扰受试者参加整个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以及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
他情况;
22.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30Gy 肺部放射治疗(对于非小细胞肺癌、间
皮瘤和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23. 既往接受过抗 PD-1/L1 或 PD-L2 抑制剂或针对其他刺激或协同抑制 T 细胞受体的
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CTLA-4、 OX40、 CD137) 且因发生≥3 级 irAE 而停止治疗的患者;
治疗:
a. 4 周内接受过化疗、 靶向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如 PD-1/PD-L1 抑制剂或
CTLA-4 抑制剂), 激酶抑制剂或其他半衰期短的药物可考虑缩短间隔时间为 2 周
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短者为准) ;
b. 在研究治疗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放疗(受试者必须从放疗相关毒性中恢复,且不
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 ,允许对非 CNS 疾病在研究药物治疗前至少 1 周完成了姑
息性放疗(≤2 周的放疗) ;
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 0 或者 1 级水平,除非认为此类 AE 不会
造成安全性风险(如脱发,化疗引起的外周神经毒性≤2 级,发生需要治疗或激素替代治疗的≤2 级内分泌相关的 AE 受试者可入组研究) ;
3. 在给予研究药物前14天内需要使用皮质类固醇且连续使用时间超过7天(含)(实体瘤> 10 mg/日泼尼松等效剂量;CTCL>20 mg/日泼尼松等效剂量);
注:如果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使用吸入性或局部类固醇激素,或每天 ≤ 10 mg泼尼松等效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允许短期(≤ 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对于有严重过敏史的受试者,不能使用其他抗过敏药物替代预防造影剂过敏时,研究者可根据当地诊疗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预防)或用于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例如,接触性过敏原所致迟发型超敏反应)。
4.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受试者。但允许I型糖尿病、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例如,白癜风、银屑病或脱发)受试者入组。对于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建议在知情同意书签署之前咨询申办方的医学监查员;
5.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实施过外科大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6. 入组前2年内患有已知的其它恶性肿瘤(根治术后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除外)。根治性切除术和/或根治性放疗后且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维持在正常水平1年以上的局部前列腺癌患者可以纳入;
7. 已知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癌性脑膜炎,伴有明显的颅内高压或神经精神症状(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如果疾病稳定可以入组,即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至少4周内通过影像学检查未证实新的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证据,并且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不需要使用类固醇);
8.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放射性肺炎,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或具有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活动性肺炎证据;
9.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超过1年以上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如果经研究者判断目前无活动性肺结核证据,则认为其适合入组。
10. 最近3个月内有需要输血的活动性出血史;
11. 已知会干扰符合试验要求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疾病;
12.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除外有HTLV感染史的CTCL患者);
13.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 HBV-DNA≥104 拷贝数/mL) 或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定量检测结果大于检测的下限):
a. 乙型肝炎患者,若 HBV- DNA<104 拷贝数/mL, 在首次给药前根据临床判断接
受非干扰素类抗病毒治疗至少 4 周的患者可入组并定期进行 HBV- DNA 的 PCR
检测;
14.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 入组前 6 个月发生过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 原发性心肌病、 脑血管意
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脑出血、脑梗赛) 、 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分级>2
级);
b. 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
c. 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
d. 心电图检测 QTcF 间期>480 毫秒(ms);
e. 不可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药物充分治疗后收缩压仍≥150mmHg 和/或舒张压
≥100mmHg) ;
15.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患者可入组);
16. 对方案使用的试验药物或辅料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
17.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预期在计划的试验持续时间内怀孕或生育。
如果男性和非妊娠、非哺乳期女性愿意使用2种避孕方法或被认为极不可能怀孕,则可入组。极不可能怀孕定义为1)手术绝育,或2)绝经后(年龄≥45岁且停止月经超过1年的女性视为绝经后女性),或3)在研究期间没有异性性行为。患者应该从研究前访视开始采取避孕措施,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
18. 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 7 天内,诊断为原发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接受任何其
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剂量超过 10mg/天波尼松当量);
19. 接受过同种异体实体器官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20. 在首次用药2周内,有需要引流或使用利尿剂处理的腹水,或有需要引流和/或伴有呼吸急促症状的胸水或心包积液;
21. 有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的病史或当前证据,或可能混淆研究结果
或干扰受试者参加整个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以及研究者认为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
他情况;
22.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30Gy 肺部放射治疗(对于非小细胞肺癌、间
皮瘤和小细胞肺癌的患者);
23. 既往接受过抗 PD-1/L1 或 PD-L2 抑制剂或针对其他刺激或协同抑制 T 细胞受体的
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CTLA-4、 OX40、 CD137) 且因发生≥3 级 irAE 而停止治疗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IM1811-03: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150mg
用法用量:用法:静脉输注;
用量:0.5mg/kg,1.5mg/kg,5mg/kg,15mg/kg,25mg/kg。
单例剂量不递增。
用药时程:Ia期:DLT观察期(28天)Q4W(28天一次)给药,治疗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Ib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规格:5ml:150mg
用法用量:用法:静脉输注;
用量:0.5mg/kg,1.5mg/kg,5mg/kg,15mg/kg,25mg/kg。
单例剂量不递增。
用药时程:Ia期:DLT观察期(28天)Q4W(28天一次)给药,治疗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Ib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中文通用名:SIM1811-03: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150mg
用法用量:用法:静脉输注;
用量:0.5mg/kg,1.5mg/kg,5mg/kg,15mg/kg,25mg/kg。
单例剂量不递增。
用药时程:Ia期:DLT观察期(28天)Q4W(28天一次)给药,治疗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Ib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规格:5ml:150mg
用法用量:用法:静脉输注;
用量:0.5mg/kg,1.5mg/kg,5mg/kg,15mg/kg,25mg/kg。
单例剂量不递增。
用药时程:Ia期:DLT观察期(28天)Q4W(28天一次)给药,治疗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Ib期:Q2W(每两周一次)给药。直至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知情撤回或死亡。
中文通用名:SIM1811-03: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150mg(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5ml:150mg(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中文通用名:信迪利单抗: 英文通用名:sinti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达伯舒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00mg(10ml)/瓶
用法用量:按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体瘤:研究者根据RECIST 1.1 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 皮肤T细胞淋巴瘤(CTCL):研究者根据总体缓解评分(Olsen 2011)评价的ORR评价时间:1-12周期每8周评价一次;第12周期后每12周评价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实验室异常值,心电图(ECG),剂量中断、调整、治疗退出率等发生率评价时间:本研究将从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末次用药后90天为止收集所有AE/SAE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价SIM1811-03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按照方案采集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缓解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至疾病进展时间(TTP),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1-12周期每8周评价一次;第12周期后每12周评价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评价SIM1811-03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按照方案采集点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SIM-1811-03的生物学效应与相关生物标记物的相关性评价时间:据实际情况安排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0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6-1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13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29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7-27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51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婧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7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先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519
- 药物名称
- SIM1811-03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实体瘤和皮肤T细胞淋巴瘤 (CTCL)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SIM1811-03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Ⅰ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估SIM1811-03在晚期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IM1811-03-TNFR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5.2
- 版本日期
- 2023-10-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