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555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Ⅰb/Ⅱ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健康受试者与药代研究(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邦顺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OB756片治疗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安全性和疗效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3-2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6-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建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邦顺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卢建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昌路2069号2幢101室
- 联系人邮编
- 311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黄河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6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DHY-OB756-GVHD-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3-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OB756片在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GVHD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1.评价OB756片在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GVHD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征;2.评价OB756片在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GVHD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1.评价OB756片在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GVHD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征;2.评价OB756片在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GVHD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Ⅰb/Ⅱ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周岁(包括界值),性别不限;
2.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对于aGVHD患者:根据MAGIC指南,在采用任何治疗方案和任何抗GVHD预防方案的all-HSCT之后,发生Ⅱ-Ⅳ度aGVHD者,且满足以下任一情况:
a)每天接受≥2 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CNI初次治疗 3-5天出现GVHD进展(即任何器官系统或任何新器官受累的分期增加);
b) 每天接受≥2 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CNI 5-7天后GVHD无改善(改善定义,即至少 1个受累器官系统的分期减少);
c) 包括类固醇在内的免疫抑制治疗超过28天但疾病不完全缓解;
4.对于cGVHD患者:符合2014年NIH共识中对于中重度cGVHD的分级标准,即
①中度cGVHD:≥1个器官(肺部除外)积分为2;或至少3个器官受累,积分均≤1;或肺部积分为1;
②重度cGVHD:任何器官积分为3分或肺部积分为2;
且同时符合以下任一项:
a) 每天接受≥1 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并持续1周以上,疾病仍进展;
b) 每天接受≥0.5mg/kg(或隔天≥1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并持续4周以上,病情持续无改善;
c) 在两次尝试减少剂量失败后,将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剂量增加至>0.25 mg/kg/天。
5.ECOG评分0~2;
6.对于aGVHD预期生存期≥4周;cGVHD预期生存期≥6个月;
7.既往接受过至少1次但不超过5次针对GVHD的系统治疗,其中至少包括1次糖皮质激素治疗;
8.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其中,aGVHD首次服药前7天内,允许使用生长因子、输血支持等;cGVHD首次服药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C-GSF等支持治疗):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cGVHD)或ANC≥0.5×109/L(aGVHD);
血小板计数(PLT)≥30×109/L(cGVHD)或PLT≥20×109/L(aGVHD);
血清肌酐(CREA)≤1.5×ULN;
AST和ALT≤3×ULN,若合并严重的髓外造血或筛选前60天内接受过排铁治疗并因此导致肝功损害或肝GVHD的患者,AST和ALT≤5×ULN;
直接胆红素(DBIL)≤2×ULN,若为肝GVHD,DBIL≤3×ULN;
PT、INR和APPT<1.5×ULN(除非有证据表明与凝血或出血紊乱无关);
9.理解试验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能够依从治疗、检查、随访等相关研究程序,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3.对于aGVHD患者:根据MAGIC指南,在采用任何治疗方案和任何抗GVHD预防方案的all-HSCT之后,发生Ⅱ-Ⅳ度aGVHD者,且满足以下任一情况:
a)每天接受≥2 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CNI初次治疗 3-5天出现GVHD进展(即任何器官系统或任何新器官受累的分期增加);
b) 每天接受≥2 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CNI 5-7天后GVHD无改善(改善定义,即至少 1个受累器官系统的分期减少);
c) 包括类固醇在内的免疫抑制治疗超过28天但疾病不完全缓解;
4.对于cGVHD患者:符合2014年NIH共识中对于中重度cGVHD的分级标准,即
①中度cGVHD:≥1个器官(肺部除外)积分为2;或至少3个器官受累,积分均≤1;或肺部积分为1;
②重度cGVHD:任何器官积分为3分或肺部积分为2;
且同时符合以下任一项:
a) 每天接受≥1 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并持续1周以上,疾病仍进展;
b) 每天接受≥0.5mg/kg(或隔天≥1mg/kg)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并持续4周以上,病情持续无改善;
c) 在两次尝试减少剂量失败后,将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剂量)剂量增加至>0.25 mg/kg/天。
5.ECOG评分0~2;
6.对于aGVHD预期生存期≥4周;cGVHD预期生存期≥6个月;
7.既往接受过至少1次但不超过5次针对GVHD的系统治疗,其中至少包括1次糖皮质激素治疗;
8.实验室检查符合以下标准(其中,aGVHD首次服药前7天内,允许使用生长因子、输血支持等;cGVHD首次服药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C-GSF等支持治疗):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0×109/L(cGVHD)或ANC≥0.5×109/L(aGVHD);
血小板计数(PLT)≥30×109/L(cGVHD)或PLT≥20×109/L(aGVHD);
血清肌酐(CREA)≤1.5×ULN;
AST和ALT≤3×ULN,若合并严重的髓外造血或筛选前60天内接受过排铁治疗并因此导致肝功损害或肝GVHD的患者,AST和ALT≤5×ULN;
直接胆红素(DBIL)≤2×ULN,若为肝GVHD,DBIL≤3×ULN;
PT、INR和APPT<1.5×ULN(除非有证据表明与凝血或出血紊乱无关);
9.理解试验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能够依从治疗、检查、随访等相关研究程序,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存在原发病复发证据,或在allo-HSCT后已接受原发病复发治疗,或可能需要快速免疫抑制停药作为早期恶性肿瘤复发的急救前治疗;
2. allo-HSCT导致的未解决的2级以上的毒性或并发症(GVHD除外);
3. 筛选前6个月内有Ⅲ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事件、血栓疾病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性疾病患者;
4. 筛选前1年内有活动性、潜伏性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或有结核感染风险的患者;
5. 存在未受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包括需要治疗的严重细菌、真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6. 筛选时患有胆汁淤积性疾病、肝窦阻塞综合征/静脉闭塞性疾病(定义为非GVHD所致的持续性胆红素异常和进展性器官功能障碍);
7. 有先天性或者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
8. 基础疾病进展或患有活动性移植后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9. 既往5年内罹患过接受移植的肿瘤外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甲状腺癌、局部前列腺癌的患者除外);
10. 吞咽困难或可能存在吸收障碍的受试者(包括吸收不良综合征、严重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炎症性肠病,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或曾接受胃或小肠切除);
11. 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和依从性。
12. allo-HSCT后因任何适应症接受其他JAK抑制剂治疗(allo-HSCT前使用过JAK抑制剂或allo-HSCT后发生aGVHD经JAK抑制剂治疗后病情获得完全或者部分缓解,并且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之前已停止JAK抑制剂治疗至少8周是允许的);
13. 筛选前4周内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患者;
14.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受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如伊马替尼)、BTK抑制剂(伊布替尼)、嘌呤类似物或其他癌症化疗药物;
15. 筛选前患有癫痫或精神类疾病(用于安眠作用的镇静药物除外)的患者;
16.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17. 筛选期间HIV阳性,或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BsAg阳性且HBV-DNA≥1000拷贝/mL(若HBV-DNA的单位为IU/mL,需进行换算)】,或抗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异常者,或CMV/EB病毒阳性且DNA定量异常者;
18. QTcB>480ms;
19.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的患者,如: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 mmHg,且舒张压<100 mmHg)、甲状腺功能异常(≥3级,根据NCI-CTCAE v5.0)等;
20. 不能口服片剂或疑似对同类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21.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性或器械临床试验(筛选失败的患者除外);
22. 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患者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
23.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2. allo-HSCT导致的未解决的2级以上的毒性或并发症(GVHD除外);
3. 筛选前6个月内有Ⅲ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事件、血栓疾病或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性疾病患者;
4. 筛选前1年内有活动性、潜伏性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或有结核感染风险的患者;
5. 存在未受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包括需要治疗的严重细菌、真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6. 筛选时患有胆汁淤积性疾病、肝窦阻塞综合征/静脉闭塞性疾病(定义为非GVHD所致的持续性胆红素异常和进展性器官功能障碍);
7. 有先天性或者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
8. 基础疾病进展或患有活动性移植后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9. 既往5年内罹患过接受移植的肿瘤外其他恶性肿瘤的患者(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甲状腺癌、局部前列腺癌的患者除外);
10. 吞咽困难或可能存在吸收障碍的受试者(包括吸收不良综合征、严重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炎症性肠病,部分或完全性肠梗阻或曾接受胃或小肠切除);
11. 合并其他严重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安全性和依从性。
12. allo-HSCT后因任何适应症接受其他JAK抑制剂治疗(allo-HSCT前使用过JAK抑制剂或allo-HSCT后发生aGVHD经JAK抑制剂治疗后病情获得完全或者部分缓解,并且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之前已停止JAK抑制剂治疗至少8周是允许的);
13. 筛选前4周内进行重大外科手术的患者;
14.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受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如伊马替尼)、BTK抑制剂(伊布替尼)、嘌呤类似物或其他癌症化疗药物;
15. 筛选前患有癫痫或精神类疾病(用于安眠作用的镇静药物除外)的患者;
16.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活性或减毒疫苗;
17. 筛选期间HIV阳性,或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检测阳性【HBsAg阳性且HBV-DNA≥1000拷贝/mL(若HBV-DNA的单位为IU/mL,需进行换算)】,或抗HCV抗体阳性且HCV-RNA异常者,或CMV/EB病毒阳性且DNA定量异常者;
18. QTcB>480ms;
19.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影响安全性评价的患者,如: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 mmHg,且舒张压<100 mmHg)、甲状腺功能异常(≥3级,根据NCI-CTCAE v5.0)等;
20. 不能口服片剂或疑似对同类药物或其辅料过敏者;
21.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性或器械临床试验(筛选失败的患者除外);
22. 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患者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患者;
23.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OB756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6mg
用法用量:空腹给药,16mg,BID
用药时程:入组后连续给药,受试者在完成主要疗效评估时均需经研究者判断是否适合继续服用试验用药品治疗
规格:16mg
用法用量:空腹给药,16mg,BID
用药时程:入组后连续给药,受试者在完成主要疗效评估时均需经研究者判断是否适合继续服用试验用药品治疗
中文通用名:OB756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mg
用法用量:空腹给药,16mg,BID
用药时程:入组后连续给药,受试者在完成主要疗效评估时均需经研究者判断是否适合继续服用试验用药品治疗
规格:4mg
用法用量:空腹给药,16mg,BID
用药时程:入组后连续给药,受试者在完成主要疗效评估时均需经研究者判断是否适合继续服用试验用药品治疗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aGVHD的主要疗效指标为总体缓解率(ORR),即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受试者占总体的比例。评价时间:给药4周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GVHD的主要疗效指标为总体缓解率(ORR)评价时间:给药24周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6 项,展开查看
- 评估OB756治疗GVHD受试者的总体缓解率(ORR)。评价时间:aGVHD计算给药后第2周、8周的ORR,cGVHD计算给药后12周的ORR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6个月DOR评价时间:给药24周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3个月DOR评价时间:给药12周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复发死亡率(NRM)评价时间:第6、9、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复发率,定义为潜在恶性肿瘤复发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复发相关死亡率,定义为恶性肿瘤复发并导致致命结果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失败生存率(FFS)评价时间:6个月、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定义为从研究入组到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评价时间:死亡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6个月的持续缓解率评价时间:6个月结束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Lee cGVHD症状量表评分改善情况。评价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体状况安全性评估: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和ECOG评分;评价时间:从入组给药后直至受试者死亡、退出研究、失访或申办者终止研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实验室安全性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甲状腺功能等;评价时间:从入组给药后直至受试者死亡、退出研究、失访或申办者终止研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胸部X线或胸部CT平扫、腹部B超、心电图、心脏超声;评价时间:从入组给药后直至受试者死亡、退出研究、失访或申办者终止研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评价时间:从入组给药后直至受试者死亡、退出研究、失访或申办者终止研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效学(PD)参数,包括但不限于pSTAT3。评价时间:方案第一部分完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OB756的浓度,计算PK参数(AUC0-tau、Cmin,ss、Cmax,ss、Cav,ss、Tmax,ss、t1/2、CLss_F、Vz,ss/F等)。评价时间:方案第一部分完成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2-10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4-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555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卢建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5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邦顺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555
- 药物名称
- OB756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糖皮质激素难治的Ⅱ-Ⅳ级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 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cGVHD)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OB756片治疗糖皮质激素难治/依赖的中重度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安全性和疗效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OB756片治疗GVHD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DHY-OB756-GVHD-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3-2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