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60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消化系统、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 皮肤表面麻醉 2. 在成人、儿童和青少年中的生殖器黏膜表面麻醉(如在皮肤表面的外科手术之前或在浸润麻醉之前;适用于成人和≥12岁的青少年。)和腿部溃疡表面麻醉。
完整专业题目
利丙双卡因乳膏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空腹、随机、开放、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2-0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4-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4-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5-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阳国平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项玉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志东
- 申请人名称
- 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志东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建国路24号
- 联系人邮编
- 0750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阳国平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 邮编
- 410013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项玉霞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助理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
- 邮编
- 410013
- 单位名称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LBSKY-20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2-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以河北亚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利丙双卡因乳膏5 g(1 g:利多卡因25 mg和丙胺卡因25 mg)为受试制剂,以AstraZeneca GmbH生产的利丙双卡因乳膏5 g(1 g:利多卡因25 mg和丙胺卡因25 mg,商品名:EMLA®)为参比制剂,评价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
2.18周岁至60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志愿者;
3.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正常完整无破损;
5.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6.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18周岁至60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志愿者;
3.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正常完整无破损;
5.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6.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
2. 对利多卡因、丙胺卡因等酰胺类局部麻醉药、本品中任何辅料或医用胶带过敏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3.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心律失常等)、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严重感染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4. 患有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皮肤疾病者或给药部位(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有胎记、疤痕、纹身,开放性伤口者或毛发旺盛者;
5.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6.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且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
7. 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8.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多卡因、丙胺卡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III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西咪替丁或β受体阻滞剂等)或与高铁血红蛋白诱导药物有关的药物;
9.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灭活疫苗接种,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活/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灭/活/减毒疫苗接种者;
10.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疫苗除外)、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用药前48 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2.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13.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4.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15.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入选后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意或不能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避孕措施;
17. 生命体征异常者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18.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2. 对利多卡因、丙胺卡因等酰胺类局部麻醉药、本品中任何辅料或医用胶带过敏者,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3. 存在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心律失常等)、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严重感染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4. 患有研究者判断为有临床意义的皮肤疾病者或给药部位(双侧大腿前侧皮肤)有胎记、疤痕、纹身,开放性伤口者或毛发旺盛者;
5.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6.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且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
7. 研究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8.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利多卡因、丙胺卡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III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西咪替丁或β受体阻滞剂等)或与高铁血红蛋白诱导药物有关的药物;
9.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灭活疫苗接种,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活/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灭/活/减毒疫苗接种者;
10.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疫苗除外)、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0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用药前48 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2.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以及入选后至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接受禁止吸烟者;
13.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4.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者;
15.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入选后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不愿意或不能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避孕措施;
17. 生命体征异常者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18.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NA
剂型:乳膏剂
规格:5 g
用法用量:外用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 g
用法用量:外用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丙双卡因乳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and Prilocaine Cream 商品名称:EMLA®
剂型:乳膏剂
规格:5 g
用法用量:外用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 g
用法用量:外用15 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前到给药后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值、局部皮肤反应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2-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7-0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60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志东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6
- 申请人名称
- 河北新张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606
- 药物名称
- 利丙双卡因乳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1. 皮肤表面麻醉 2. 在成人、儿童和青少年中的生殖器黏膜表面麻醉(如在皮肤表面的外科手术之前或在浸润麻醉之前;适用于成人和≥12岁的青少年。)和腿部溃疡表面麻醉。
- 试验专业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空腹、随机、开放、两周期、两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利丙双卡因乳膏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LBSKY-20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1-12-0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