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62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BE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感染性疾病与疫苗(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适应症
(1)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3)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4)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5)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色葡萄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6)鼻窦炎(7)淋球菌性尿道炎
完整专业题目
头孢克洛胶囊(0.25 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空腹及餐后口服给药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制剂、双序列、双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3-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4-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4-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05-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苏州市
- 苏州市立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虞燕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庆华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徐庆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字路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2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虞燕霞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西二路2号
- 邮编
- 215000
- 单位名称
- 苏州市立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1-TBKL-BE-0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03-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头孢克洛胶囊受试制剂(商品名:苏刻乐®,规格:0.25 g,生产厂家: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和参比制剂(商品名:希刻劳®,规格:0.25 g,持证商: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后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生物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BE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和65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包括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包括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自筛选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健康受试者,男女均有,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和65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包括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包括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BMI=体重kg/(身高m)2]在19.0~26.0 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自筛选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3.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 mL)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者;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头孢克洛或任何辅料或其他头孢菌素、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5.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7.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8. 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食物或饮料者,包括咖啡、茶、巧克力等,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
10. 服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有剧烈运动,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者;
1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等;
12.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病史、慢性或急性疾病者;
13. 有胃肠道疾病病史(例如:慢性腹泻、炎症性肠病、消化性溃疡等)、或目前有未好转的胃肠道症状(例如:腹泻、呕吐、恶心等)、或除阑尾切除术、疝气切开术之外的任何胃肠道手术史者;
14. 女性受试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或妊娠检查阳性者;
15. 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6.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克洛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丙磺舒、华法林、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抗凝剂等;
17.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尤其是升高胃肠道pH值)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组胺H2受体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者;
18. 有胶囊吞咽困难者;
19.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0. 不耐受皮肤穿刺,晕血晕针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2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统一饮食安排和相应的规定者;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2.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3. 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大量失血(≥400 mL)者,或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有献血史者;
4.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头孢克洛或任何辅料或其他头孢菌素、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5. 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7.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8. 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黄嘌呤类(咖啡因、茶碱、可可碱和马黛因)食物或饮料者,包括咖啡、茶、巧克力等,或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
10. 服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有剧烈运动,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者;
1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等;
12.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病史、慢性或急性疾病者;
13. 有胃肠道疾病病史(例如:慢性腹泻、炎症性肠病、消化性溃疡等)、或目前有未好转的胃肠道症状(例如:腹泻、呕吐、恶心等)、或除阑尾切除术、疝气切开术之外的任何胃肠道手术史者;
14. 女性受试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或妊娠检查阳性者;
15. 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6.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克洛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丙磺舒、华法林、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抗凝剂等;
17. 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尤其是升高胃肠道pH值)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组胺H2受体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者;
18. 有胶囊吞咽困难者;
19.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0. 不耐受皮肤穿刺,晕血晕针或采血血管条件差者;
2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统一饮食安排和相应的规定者;
22.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原因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胶囊: 英文通用名:Cefaclor Capsules 商品名称:苏刻乐®
剂型:胶囊
规格:0.25g(按C15H14ClN3O4S计)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一粒
用药时程:两周期交叉单次给药,每周期一粒
规格:0.25g(按C15H14ClN3O4S计)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一粒
用药时程:两周期交叉单次给药,每周期一粒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头孢克洛胶囊 英文通用名:Cefaclor Capsules 商品名称:希刻劳®
剂型:胶囊
规格:0.25g(按C15H14ClN3O4S计)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一粒
用药时程:两周期交叉单次给药,每周期一粒
规格:0.25g(按C15H14ClN3O4S计)
用法用量:每周期空腹或高脂餐后口服一粒
用药时程:两周期交叉单次给药,每周期一粒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服药前1小时内至服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1/2,λz,Tmax和AUC_%Extrap评价时间:服药前1小时内至服药后10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服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苏州市立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09
- 苏州市立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2-07-15
- V1.02022-07-15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62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徐庆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17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第三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620
- 药物名称
- 头孢克洛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3)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4)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5)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色葡萄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6)鼻窦炎(7)淋球菌性尿道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头孢克洛胶囊(0.25 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空腹及餐后口服给药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双制剂、双序列、双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头孢克洛胶囊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1-TBKL-BE-0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03-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