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62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12-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0-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10-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4-1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北省 · 沧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崔一民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明辉
-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奕明
-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包崑
- 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刁丽
- 沧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沧州市 · 研究者:杜书同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徐萍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师军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一凡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一凡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32楼
- 联系人邮编
- 2100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崔一民
- 学位
- 临床药理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车辇店胡同15号
- 邮编
- 100009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赵明辉
- 学位
- 临床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 邮编
- 10003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2065,CTR20213242,CTR20220857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R17031-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22-1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并比较HR17031注射液在轻度、中度、重度、终末期(需要透析)肾功能损害受试者和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HR17031注射液在轻度、中度、重度、终末期(需要透析)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以及健康受试者的安全性、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探索肾功能(如CLcr)与HR17031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关系。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HR17031注射液在轻度、中度、重度、终末期(需要透析)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以及健康受试者的安全性、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探索肾功能(如CLcr)与HR17031药代动力学参数的关系。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免疫原性及药代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能进入本研究: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至70岁(包括两端值);
3)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肌酐清除率(CLcr,以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需满足以下标准:
轻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60-89 mL/min (包括临界值)
中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30-59 mL/min (包括临界值)
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15-29 mL/min (包括临界值)
终末期肾功能不全受试者:<15 mL/min
5)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24小时内的检测结果,将用于最终的试验分组、后续PK分析;
6)育龄女性必须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
7)如有其他基本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患者,本研究期间需要保持剂量稳定。
2.健康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能进入本研究: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至70岁(包括两端值);
4)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5)肌酐清除率(CLcr,以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90mL/min;
6)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两次检测CLcr结果(两次检测需间隔至少3 天,但需要在14天内)需在±25%以内。计算公式:(第二次结果-第一次结果)/第一次结果。给药前24小时内的检测结果,将用于最终的试验分组、后续PK分析;
7)育龄女性必须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至70岁(包括两端值);
3)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肌酐清除率(CLcr,以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需满足以下标准:
轻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60-89 mL/min (包括临界值)
中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30-59 mL/min (包括临界值)
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15-29 mL/min (包括临界值)
终末期肾功能不全受试者:<15 mL/min
5)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24小时内的检测结果,将用于最终的试验分组、后续PK分析;
6)育龄女性必须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
7)如有其他基本疾病需要药物治疗的患者,本研究期间需要保持剂量稳定。
2.健康受试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标准才能进入本研究: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至70岁(包括两端值);
4)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3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5)肌酐清除率(CLcr,以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90mL/min;
6)肾功能状态稳定,给药前两次检测CLcr结果(两次检测需间隔至少3 天,但需要在14天内)需在±25%以内。计算公式:(第二次结果-第一次结果)/第一次结果。给药前24小时内的检测结果,将用于最终的试验分组、后续PK分析;
7)育龄女性必须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并且愿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采用适当的方法避孕;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10周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已手术绝育。
排除标准
1.轻度、中度和重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将不能进入本研究:
1)曾经做过肾移植;
2)研究期间需要肾透析;
3)过敏体质者;
4)尿失禁或者无尿;
5)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6)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结果为阳性者;
7)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8)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除治疗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9)合并其他病毒感染;
10)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11)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12) 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
13)有癫痫病史,或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
14)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15)除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胸片、腹部B超检查等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6)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药物不可控者;
17)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或酒精类饮料或任何果汁;
18)给药前48h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9)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20)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多肽-1受体激动剂类的降糖药物者;
21)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22)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控制不佳的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和精神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2. 终末期(需要透析)肾功能不全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将不能进入本研究:
1)曾经做过肾移植;
2)过敏体质者;
3)尿失禁或者无尿;
4)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5)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结果为阳性者;
6)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7)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除治疗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8)合并其他病毒感染;
9)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10)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11)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
12)有癫痫病史,或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
13)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14)除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胸片、腹部B超检查等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5)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药物不可控者;
16)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或酒精类饮料或任何果汁;
17)给药前48h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8)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19)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多肽-1受体激动剂类的降糖药物者;
20)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2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任何情况。
3. 健康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任一条,则不能参加本研究:
1)慢性肾脏疾病损害及曾经做过肾移植;
2)过敏体质者;
3)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4)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结果为阳性者;
5)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服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6)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7)合并其他病毒感染;
8)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
9)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10)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
11)有癫痫病史,或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
12)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13)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胸片、腹部B超等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4)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药物不可控者;
15)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或酒精类饮料或任何果汁;
16)给药前48h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18)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多肽-1受体激动剂类的降糖药物者;
19)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20)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任何情况。
1)曾经做过肾移植;
2)研究期间需要肾透析;
3)过敏体质者;
4)尿失禁或者无尿;
5)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6)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结果为阳性者;
7)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8)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除治疗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9)合并其他病毒感染;
10)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11)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12) 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
13)有癫痫病史,或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
14)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15)除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胸片、腹部B超检查等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6)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药物不可控者;
17)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或酒精类饮料或任何果汁;
18)给药前48h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9)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20)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多肽-1受体激动剂类的降糖药物者;
21)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22)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如控制不佳的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甲状腺疾病和精神病等)或其他任何情况。
2. 终末期(需要透析)肾功能不全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将不能进入本研究:
1)曾经做过肾移植;
2)过敏体质者;
3)尿失禁或者无尿;
4)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5)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结果为阳性者;
6)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7)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除治疗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8)合并其他病毒感染;
9)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10)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11)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
12)有癫痫病史,或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
13)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14)除肾功能不全及其他伴随疾病外,研究者根据病史问询、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胸片、腹部B超检查等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5)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药物不可控者;
16)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或酒精类饮料或任何果汁;
17)给药前48h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8)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19)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多肽-1受体激动剂类的降糖药物者;
20)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21)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任何情况。
3. 健康受试者若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任一条,则不能参加本研究:
1)慢性肾脏疾病损害及曾经做过肾移植;
2)过敏体质者;
3)有吸毒和/或酗酒史;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4)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结果为阳性者;
5)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服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6)在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7)合并其他病毒感染;
8)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
9)有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者其他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临床症状提示易栓症;
10)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
11)有癫痫病史,或在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发生可诱发癫痫发作的疾病;
12)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13)全面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X-胸片、腹部B超等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4)12-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药物不可控者;
15)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例如咖啡因或酒精类饮料或任何果汁;
16)给药前48h内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有晕针、晕血史者、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18)筛选前 3 个月内使用过胰岛素或胰高血糖素样多肽-1受体激动剂类的降糖药物者;
19)筛选前 3 个月内接种或暴露于其它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者;
20)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本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任何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R1703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R1703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 单位/0.24 mg) / 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用药一次,每次10单位 /0.024mg
用药时程:共用药1次
规格:(100 单位/0.24 mg) / 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用药一次,每次10单位 /0.024mg
用药时程:共用药1次
中文通用名:HR1703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R1703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 单位/0.24 mg) / 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用药两次,每次10单位 /0.024mg
用药时程:共用药2次
规格:(100 单位/0.24 mg) / mL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用药两次,每次10单位 /0.024mg
用药时程:共用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HR17031的主要成分INS068与SHR20004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INS068与SHR20004的次要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t1/2、CL/F、Vz/F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血清中INS068和血浆中SHR20004的游离分数(Fu)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NS068与SHR20004累积排泄率(Ae)、尿排泄分数(fe)和肾清除率(CLr)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终末期透析患者透析液中INS068与SHR20004平均浓度(CD)、累积透析回收量(Ar)、透析清除率(CLD)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低血糖事件、注射部位反应、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和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及安全随访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估给药后受试者体内的免疫原性评价时间:给药前1小时内,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1-12-28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21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2-19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11-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62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一凡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21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62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2065,CTR20213242,CTR20220857
- 药物名称
- HR17031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糖尿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HR17031注射液在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的平行、开放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R17031注射液在肾功能不全受试者中的平行、开放的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R17031-10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22-12-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