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72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年及青少年(≥12岁)中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5-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6-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11-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7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广东省 · 广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河南省 · 郑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安徽省 · 蚌埠市山东省 · 临沂市湖南省 · 娄底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南省 · 衡阳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杨仁池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孙竞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周泽平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虎
- 江西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金成豪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张凤
- 临沂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接贵涛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黄瑞滨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余莉
- 娄底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娄底市 · 研究者:朱飞跃
- 郑州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树霞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陈昀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研究者:李君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猛
- 申请人名称
-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333号
- 联系人邮编
- 34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杨仁池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YSW-10%IVIG-Ⅲ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23-05-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年及青少年(≥12岁)中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疗效,通过分析首次输注治疗后7天内受试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受试者比例,评价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的疗效。
次要目的:
1)通过其它次要疗效指标,观察和评价疗效;2)观察和评价安全性。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年及青少年(≥12岁)中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疗效,通过分析首次输注治疗后7天内受试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受试者比例,评价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的疗效。
次要目的:
1)通过其它次要疗效指标,观察和评价疗效;2)观察和评价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2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2周岁且≤65周岁,性别不限;
2.临床确诊为持续性或慢性ITP,并能提供相应的确诊医疗记录;
3.入组前至少3周持续使用维持剂量糖皮质激素(不限定激素的种类,但使用剂量≤泼尼松 15mg(同等剂量)且首次给药后4周内未计划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的受试者或入组前至少3周内未使用过糖皮质激素的受试者;
4.筛选期血小板计数均值<30×109/L且最大一次血小板计数<35×109/L,同时基线血小板计数<30×109/L者;
5.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案完成本研究;
6.受试者筛选期前4周内未接种过疫苗、筛选期及研究期间无接种疫苗计划;
7.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及入组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其中试验期间应自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8.符合临床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指征。
2.临床确诊为持续性或慢性ITP,并能提供相应的确诊医疗记录;
3.入组前至少3周持续使用维持剂量糖皮质激素(不限定激素的种类,但使用剂量≤泼尼松 15mg(同等剂量)且首次给药后4周内未计划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的受试者或入组前至少3周内未使用过糖皮质激素的受试者;
4.筛选期血小板计数均值<30×109/L且最大一次血小板计数<35×109/L,同时基线血小板计数<30×109/L者;
5.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案完成本研究;
6.受试者筛选期前4周内未接种过疫苗、筛选期及研究期间无接种疫苗计划;
7.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及入组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其中试验期间应自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8.符合临床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指征。
排除标准
1.难治性 ITP患者;
2. 已知或怀疑对人免疫球蛋白、对本试验药物的任一辅料成份、类固醇激素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体质者;
3. 在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者;
4.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环孢素A、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霉酚酸酯、达那唑等,糖皮质激素除外)、具有明确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中成药如升血小板胶囊、维血宁等;或入组前2周接受过TPO或者其他明确有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药物(如TPO受体激动剂(艾曲波帕等)、IL-11等)的治疗者;
5. 既往使用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者;
6. 入组前30天内输过血或者使用过包括人免疫球蛋白在内血液制品的患者;
7. 试验期内计划进行手术和/或需要输血或者使用血液制品的患者;
8. 脾切除患者或计划进行脾切除术者;
9. 有酗酒、吸毒、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倾向,有精神障碍病史或精神异常有自杀倾向者;
10. 目前存在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疾病或入组后仍需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急性细菌性,或急性病毒性感染的患者;
11. 患有慢性或复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者;
12. 有凝血功能异常或患有凝血因子缺陷的血液疾病者;
13. 其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消耗性减少、药物所致血小板减少、同种免疫性血小板减少、先天性血小板减少及假性血小板减少等;
14. 合并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存在高粘滞血症、目前患有糖尿病且控制不佳(定义为空腹静脉血糖大于9.0mmol/L)、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 TIA、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血栓性疾病、NYHA 分级 III/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心肌梗塞等)、以及严重的其它系统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入组者;
15. 合并有肿瘤或有肿瘤病史(已根治的乳腺癌、甲状腺癌、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选择性IgA缺乏或选择性IgA缺乏病史者;
17. 严重的肝、肾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ALT或AST>正常值上限3倍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或Cr>正常值上限1.5倍)者;
18.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者;
19. 血红蛋白<6g/dL者;
20. 血白细胞低于正常范围的下限值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或HIV抗体任一检查阳性者;
22. 妊娠检测阳性、哺乳期妇女;
23. 近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虽然既往临床试验结束超过1个月,但研究者判定既往试验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试验药物评估者;
24.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易因病情不稳定影响依从性,或因其他原因研究者判断不宜参与本试验者。
2. 已知或怀疑对人免疫球蛋白、对本试验药物的任一辅料成份、类固醇激素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或过敏体质者;
3. 在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者;
4.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环孢素A、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霉酚酸酯、达那唑等,糖皮质激素除外)、具有明确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中成药如升血小板胶囊、维血宁等;或入组前2周接受过TPO或者其他明确有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药物(如TPO受体激动剂(艾曲波帕等)、IL-11等)的治疗者;
5. 既往使用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者;
6. 入组前30天内输过血或者使用过包括人免疫球蛋白在内血液制品的患者;
7. 试验期内计划进行手术和/或需要输血或者使用血液制品的患者;
8. 脾切除患者或计划进行脾切除术者;
9. 有酗酒、吸毒、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倾向,有精神障碍病史或精神异常有自杀倾向者;
10. 目前存在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疾病或入组后仍需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的急性细菌性,或急性病毒性感染的患者;
11. 患有慢性或复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者;
12. 有凝血功能异常或患有凝血因子缺陷的血液疾病者;
13. 其他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消耗性减少、药物所致血小板减少、同种免疫性血小板减少、先天性血小板减少及假性血小板减少等;
14. 合并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存在高粘滞血症、目前患有糖尿病且控制不佳(定义为空腹静脉血糖大于9.0mmol/L)、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 TIA、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血栓性疾病、NYHA 分级 III/IV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心肌梗塞等)、以及严重的其它系统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入组者;
15. 合并有肿瘤或有肿瘤病史(已根治的乳腺癌、甲状腺癌、皮肤鳞状细胞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选择性IgA缺乏或选择性IgA缺乏病史者;
17. 严重的肝、肾疾病,或肝肾功能检查异常(ALT或AST>正常值上限3倍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或Cr>正常值上限1.5倍)者;
18.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者;
19. 血红蛋白<6g/dL者;
20. 血白细胞低于正常范围的下限值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或HIV抗体任一检查阳性者;
22. 妊娠检测阳性、哺乳期妇女;
23. 近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虽然既往临床试验结束超过1个月,但研究者判定既往试验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或试验药物评估者;
24.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易因病情不稳定影响依从性,或因其他原因研究者判断不宜参与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 英文通用名:Human Immunoglobulin (10%) for Intraven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5g/瓶(10%,50mL)
用法用量: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静脉滴注,每日1g/kg,连续输注2日。
滴注速度:开始滴注速度为0.005mL/kg/min(1mL液体输液器约为20 滴,输血器约为 15 滴)。持续 15 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 0.08 mL/kg/min。
用药时程:无
规格:5g/瓶(10%,50mL)
用法用量: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静脉滴注,每日1g/kg,连续输注2日。
滴注速度:开始滴注速度为0.005mL/kg/min(1mL液体输液器约为20 滴,输血器约为 15 滴)。持续 15 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 0.08 mL/kg/min。
用药时程:无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首次输注后7天内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 首次输注试验药物当天为第 1 天,“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定义为:首次输注后7天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D1-D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首次输注后7天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到达时间和持续时间;评价时间:D1-D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14天、21天、28天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评价时间:D14、D2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受试者达完全反应或有效响应到达时间和响应持续时间;评价时间:D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7天内及14天、21天、28天完全反应、有效、无效、复发的受试者例数和百分比;评价时间:D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达到的峰值、达峰时间;评价时间:D1-D28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7天内受试者出血评分;评价时间:D1-D7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除首次输注外,若受试者发生出血,再次使用试验药物的止血评价(进行出血评分、血小板计数、由研究者判断止血有效或无效)。评价时间:D1-D90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受试者研究期间出现的症状、心电图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异常; 2)受试者实验室检查指标; 3)血液传播相关感染性标志物的安全性观察; 4)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包括输液相关不良事件)。评价时间:D1-D90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2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5-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72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3-29
- 申请人名称
-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721
- 药物名称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年及青少年(≥12岁)中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无
- 试验方案编号
- BYSW-10%IVIG-Ⅲ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2
- 版本日期
- 2023-05-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