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739
- 快照状态
- 责令暂停
- 状态阶段
- 已暂停(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I-MAB Biopharma US Limited 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Ajinomoto Bio-Pharma Services
完整专业题目
TJ271注射液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在中国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多中心、开放性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1-11-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暂停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责令暂停(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四十二条和四十三条及《药物临床试验期间安全信息评估与管理规范(试行)》第五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目前存在较大的安全性风险,责令暂停药物临床试验。)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浙江省 · 杭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陕西省 · 西安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苏省 · 南京市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陆舜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叶定伟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高全立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方勇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醒亚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赵明芳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余新民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邹青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韩惟青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卓炜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马潞林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铁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婷
- 申请人名称
- I-MAB Biopharma US Limited 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Ajinomoto Bio-Pharma Services
- 联系人姓名
- 李婷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路555号前滩中心55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陆舜
- 学位
- 肿瘤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241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胸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J271001STM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1-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估TJ271+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的抗肿瘤疗效(根据RECIST1.1标准评价客观缓解率(ORR))
次要研究目的:
进一步评价TJ271+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中的疗效
评价TJ271+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评价TJ271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TJ271的免疫原性
评价TJ271+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生活质量
次要研究目的:
进一步评价TJ271+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中的疗效
评价TJ271+帕博利珠单抗在晚期实体瘤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评价TJ271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评价TJ271的免疫原性
评价TJ271+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生活质量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以上(包含18岁),男女均可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诊断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尿路上皮癌和黑色素瘤:
NSCLC队列:
ECOG评分:0~1分;
无法局部根治的晚期或转移性NSCLC;
确认不适用 EGFR 、ALK或ROS1 靶向治疗;
既往未曾接受过全身化疗治疗;
筛选期通过IHC分析方法测定其PD-L1肿瘤表达水平,肿瘤比例评分[TPS]:TPS≥1%;
未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治疗。
一线尿路上皮癌队列(顺铂不耐受):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肾盂、输尿管、膀胱或尿道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不耐受顺铂为基础的联合治疗的受试者;
既往未接受过全身化疗:
未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治疗。
二线尿路上皮癌队列:
ECOG评分:0~1分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肾盂、输尿管、膀胱或尿道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尿路上皮癌既往治疗情况:a)在接受铂类为基础的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局部肌层浸润性尿路上皮癌后 12 个月内复发;b)铂类为基础的方案治疗后出现进展;
未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治疗。
黑色素瘤队列:
ECOG评分:0~1分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适合根治治疗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 III 期)或转移性(IV 期)黑色素瘤
3.受试者至少有1个根据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预计生存期≥3个月
5.主要器官功能足够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诊断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尿路上皮癌和黑色素瘤:
NSCLC队列:
ECOG评分:0~1分;
无法局部根治的晚期或转移性NSCLC;
确认不适用 EGFR 、ALK或ROS1 靶向治疗;
既往未曾接受过全身化疗治疗;
筛选期通过IHC分析方法测定其PD-L1肿瘤表达水平,肿瘤比例评分[TPS]:TPS≥1%;
未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治疗。
一线尿路上皮癌队列(顺铂不耐受):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肾盂、输尿管、膀胱或尿道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不耐受顺铂为基础的联合治疗的受试者;
既往未接受过全身化疗:
未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治疗。
二线尿路上皮癌队列:
ECOG评分:0~1分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肾盂、输尿管、膀胱或尿道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尿路上皮癌既往治疗情况:a)在接受铂类为基础的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局部肌层浸润性尿路上皮癌后 12 个月内复发;b)铂类为基础的方案治疗后出现进展;
未接受过PD-1/PD-L1抑制剂治疗。
黑色素瘤队列:
ECOG评分:0~1分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适合根治治疗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 III 期)或转移性(IV 期)黑色素瘤
3.受试者至少有1个根据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预计生存期≥3个月
5.主要器官功能足够
排除标准
1.适合以局部根治治疗的疾病
2. 各个队列的既往系统治疗排除标准具体如下:
NSCLC队列:既往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
一线尿路上皮癌队列(顺铂不耐受):既往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
二线尿路上皮癌队列:既往未曾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或者既往接受过两线及以上的全身系统治疗;
黑色素瘤队列:既往未曾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或者既往接受过两线及以上的全身系统治疗。
3. 既往接受过任何PD-1、PD-L1、PD-L2或B7H3靶点的单克隆抗体或抑制剂或针对其他免疫调节受体或机制的抗体或抑制剂的治疗或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针对 IDO、IL-2R或GITR 的抗体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宫颈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5. 既往有同种异体骨髓、干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6. 在过去 2 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即使用疾病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
7. 免疫缺陷症;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超过7天的皮质类固醇(每日>10mg泼尼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全身治疗。
8.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或处于恢复期且经研究者判断将对试验造成影响,或在计划参加研究期间有手术安排。
9.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胸部放疗或扩大照射(定义为超过50%骨盆骨量或等效),或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患者必须已从所有与辐射相关的毒性中恢复过来,不需要为此目的使用皮质类固醇,并且没有发生放射性肺炎。
10. 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1. 既往和目前有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病、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12.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胃肠系统疾病。
13. 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的深静脉血栓形成(治疗开始前超过2周未使用华法林抗凝可除外)。治疗开始前10天内接受过溶栓治疗(用于维持静脉导管除外)
14. 研究治疗开始前 7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或全身性真菌感染的证据
15. 已知对TJ271或帕博利珠单抗药物或溶媒制剂中所含重组蛋白、聚山梨酯80或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以前对除TJ271或帕博利珠单抗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者
16. 在开始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病毒疫苗。
2. 各个队列的既往系统治疗排除标准具体如下:
NSCLC队列:既往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
一线尿路上皮癌队列(顺铂不耐受):既往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
二线尿路上皮癌队列:既往未曾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或者既往接受过两线及以上的全身系统治疗;
黑色素瘤队列:既往未曾接受过一线系统治疗或者既往接受过两线及以上的全身系统治疗。
3. 既往接受过任何PD-1、PD-L1、PD-L2或B7H3靶点的单克隆抗体或抑制剂或针对其他免疫调节受体或机制的抗体或抑制剂的治疗或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针对 IDO、IL-2R或GITR 的抗体
4.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宫颈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5. 既往有同种异体骨髓、干细胞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6. 在过去 2 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即使用疾病调节剂、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
7. 免疫缺陷症;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超过7天的皮质类固醇(每日>10mg泼尼松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进行全身治疗。
8.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严重创伤,或处于恢复期且经研究者判断将对试验造成影响,或在计划参加研究期间有手术安排。
9. 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胸部放疗或扩大照射(定义为超过50%骨盆骨量或等效),或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姑息性放疗。患者必须已从所有与辐射相关的毒性中恢复过来,不需要为此目的使用皮质类固醇,并且没有发生放射性肺炎。
10. 已知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
11. 既往和目前有存在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病、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12.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胃肠系统疾病。
13. 治疗开始前6个月内的深静脉血栓形成(治疗开始前超过2周未使用华法林抗凝可除外)。治疗开始前10天内接受过溶栓治疗(用于维持静脉导管除外)
14. 研究治疗开始前 7 天内存在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病毒、细菌或全身性真菌感染的证据
15. 已知对TJ271或帕博利珠单抗药物或溶媒制剂中所含重组蛋白、聚山梨酯80或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以前对除TJ271或帕博利珠单抗外其他单克隆抗体治疗有严重的超敏反应者
16. 在开始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病毒疫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J27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静脉输注注射液
规格:425 mg / 17 mL / 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IV),每3周(21天)一次,每次15mg/kg(根据患者体重进行给药量计算),每3周(21天)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患者可一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终止
规格:425 mg / 17 mL / 瓶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IV),每3周(21天)一次,每次15mg/kg(根据患者体重进行给药量计算),每3周(21天)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患者可一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终止
中文通用名: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embro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可瑞达 Keytruda
剂型:静脉输注注射液
规格:100mg/4ml/瓶(25mg/ml)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IV),每3周(21天)一次,每次200mg,每3周(21天)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患者可一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终止
规格:100mg/4ml/瓶(25mg/ml)
用法用量:静脉注射(IV),每3周(21天)一次,每次200mg,每3周(21天)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患者可一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直至发生疾病进展、死亡、不可耐受的毒性、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终止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所有接受给药的受试者都将进行有效性评价。受试者于筛选期、C3、C5、C7、C9、EOT、安全性随访在研究中心进行有效性评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胸科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01-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739
- 试验状态
- 责令暂停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08
- 申请人名称
- I-MAB Biopharma US Limited/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Ajinomoto Bio-Pharma Services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739
- 药物名称
- TJ271 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TJ271注射液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在中国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多中心、开放性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TJ271注射液联合帕博利珠单抗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TJ271001STM2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1-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