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76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珠海市藤栢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TB01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单臂、开放的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2-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徐瑞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梅丹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市藤栢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梅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新区环岛北路2522号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IN2
- 联系人邮编
- 519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瑞华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6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3196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B2100006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1-II-TB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2-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TB01在 晚期结直肠癌 患者中的 抗肿瘤效应 。
次要目的:
1) 评价 TB01在晚期 结直肠癌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PK)特征
2)评价 TB01在晚期 结直肠癌 患者中的 安全性及耐受性 。
探索性目的:
1) 探索肿瘤组织中整合素的表达情况与疾病预后的相关性;
2) 探索体内细胞因子及其受体(VEGF、VEGFR)在用药前后的变化及其与疾病预后的相关性;
3) 探索TB01在晚期结肠癌患者中的免疫原性及抗药抗体(ADA)产生对PK、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影响。
评价TB01在 晚期结直肠癌 患者中的 抗肿瘤效应 。
次要目的:
1) 评价 TB01在晚期 结直肠癌 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 PK)特征
2)评价 TB01在晚期 结直肠癌 患者中的 安全性及耐受性 。
探索性目的:
1) 探索肿瘤组织中整合素的表达情况与疾病预后的相关性;
2) 探索体内细胞因子及其受体(VEGF、VEGFR)在用药前后的变化及其与疾病预后的相关性;
3) 探索TB01在晚期结肠癌患者中的免疫原性及抗药抗体(ADA)产生对PK、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同意遵循试验治疗方案和访视计划,自愿入组,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在 18~75周岁(包含临界值) ,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 /或细胞学证实的既往标准治疗失败 的 复发或 转移性晚期结直肠癌 患
者 (肿瘤包绕大血管的患者除外 。
4.预期生存时间大于 3个月;
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RECIST V1.1,见附录 2),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肿
瘤病灶;
6.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 ECOG) PS为 0~1分(见附录 3)
7.受试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1.5×109/L 1500/mm3 血小板 PLT
≥90×109/L 9×104/mm3 筛选前 14天内不可接受输血或使用辅助白细胞 、
血小板);
血红蛋白 HGB))≥9.0 g/dL
肝功能 血清胆红素 T-Bil))≤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吉尔伯特综合征Gilbert’s syndrome 患者 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 在没有溶血或肝脏病理证据的情况下表现为非结合胆红素升高 的血清胆红素 T-Bil≤2.5倍正常值上限 ULN 即可;无肝转移患者 AST和 ALT≤2.5倍正常值上限ULN ,有肝转移患者 ALT和 AST≤5倍正常值上限 ULN即可;
肾功能 血清肌酐 ≤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或肌酐清除率 Ccr))≥ 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Ccr详见附录 4
凝血功能 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活化部分凝
血活酶时间 APTT))≤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8.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
给药后 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
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育龄 期女性包括绝经前
女性和绝经后 2年内的女性。
2.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在 18~75周岁(包含临界值) ,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和 /或细胞学证实的既往标准治疗失败 的 复发或 转移性晚期结直肠癌 患
者 (肿瘤包绕大血管的患者除外 。
4.预期生存时间大于 3个月;
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 RECIST V1.1,见附录 2),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的肿
瘤病灶;
6.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标准( ECOG) PS为 0~1分(见附录 3)
7.受试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满足以下实验室检查标准:
骨髓功能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1.5×109/L 1500/mm3 血小板 PLT
≥90×109/L 9×104/mm3 筛选前 14天内不可接受输血或使用辅助白细胞 、
血小板);
血红蛋白 HGB))≥9.0 g/dL
肝功能 血清胆红素 T-Bil))≤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吉尔伯特综合征Gilbert’s syndrome 患者 持续性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 在没有溶血或肝脏病理证据的情况下表现为非结合胆红素升高 的血清胆红素 T-Bil≤2.5倍正常值上限 ULN 即可;无肝转移患者 AST和 ALT≤2.5倍正常值上限ULN ,有肝转移患者 ALT和 AST≤5倍正常值上限 ULN即可;
肾功能 血清肌酐 ≤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或肌酐清除率 Ccr))≥ 50 mL/min(采用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Ccr详见附录 4
凝血功能 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活化部分凝
血活酶时间 APTT))≤1.5倍正常值上限 ULN
8.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
给药后 6个月内采取高效避孕措施(采取避孕套、避孕海绵、避孕凝胶、避孕膜、
宫内节育器、口服或者注射用的避孕药、皮下埋植剂等);育龄 期女性包括绝经前
女性和绝经后 2年内的女性。
排除标准
1.既往对试验药物的任一活性成分或任何赋形剂或辅料、或相似化学 /生物组分药
物过敏,过敏体质或现患 严重 过敏疾病 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试验药物 者;
2. 在过去 5年内患有另一种恶性肿瘤者, 但 接受治愈性治疗的宫颈 原位癌 或乳腺原
位癌、 原位导管癌 、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 微小甲状腺癌 等风险
极低 的 恶性肿瘤 允许入组
3. 既往有以下手术或外伤史者,或预计在研究期间 接受重大手术, 包括 但不限于
曾进行过心血管外科手术或其他心脏或血管支架手术、血管成形术;
有严重的、不愈合的伤口,或骨折;
在首次 给药 前 4周内接受过较大的外科手术 、 开放活检或重大外伤 ,如胃肠
道手术 。
4. 存在 凝血障碍的证据或疾病 、 遗传性出血或非创伤性出血病史 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或有溶血疾病病史者; 或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能够引起出血风险的疾病 ,如 首次给药前 3个月内发生过肺出血、咯血( (>3 ml的鲜红血液) 、肿瘤出血、有出血危险的食道 /胃底 静脉曲张、有活动性溃疡等;
5. 存在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且未愈合者
6. 存在急性或亚急性肠梗阻,或存在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的
病史;
7. 存在以下心脑血管情况者:
? 心功能不全者,包括但不限于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 50%者、充血性心
力衰竭病史或有需要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者、低钾血症、遗传性长 QT综合症、心瓣膜疾病、筛选前 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绞痛等病史
者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力衰竭分级 ≥2级者 附录 5
? ECG检查中 QTc异常且有临床意义(静息状态下, ECG检查得出的 QTc
450 ms[男 ]或 QTc 470 ms[女 ])者
?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 筛选前 6个月内出现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
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8. 存在间质性肺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者,基线胸部 CT或 MRI上显示有
间质性肺病证据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可纳入者;
9.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论是否接受过治疗),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
脑膜转移或脊髓压迫等 筛选前 1个月不需要采用任何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
以控制转移症状者 允许入组
10.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 且 既往 2年中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
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 者 ,但仅需 替代疗法 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
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者 允许入组 或自身免疫
病史且预期复发 者 (包括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自身免疫性间质性肺炎、自身
免疫性葡萄膜炎、自身免疫性肠炎、自身免疫性垂体炎、自身免疫性血管炎 )),但
无需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等 允许入组
11. 存在重大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患有活动性结核、需全身治疗
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者;
12. 血清病毒学检查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
螺旋体抗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 DNA拷贝数小于 1×104每毫升 者除外);
13. 存在神经或精神等限制对研究要求的遵守或损害患者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
力的疾病;
14. 首次给药前 4周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 积 液,需要引流或利尿剂
治疗;
15. 存在以下抗肿瘤治疗情况者:
首次给药前 4周内 (或至少 5个半衰期,以更短的为准) 接受过任何系统性
抗肿瘤治疗,包括系统性化疗、免疫治疗(生理替代剂量糖皮质激素 [泼尼松
或等效物< 10 mg/天 ]允许使用)、靶向治疗、全身性免疫调节剂(包括但不
限于干扰素、白介素 -2和肿瘤坏死因子)或手术;
首次给药前 2周内接受过放疗者, 接受 经研究者判定情况允许的局部小病灶
的姑息性放疗者允许入组
首次给药前 2周接受过获批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16. 首次给药前 4周内参加过任何其他药物研究或器械研究的临床试验者(以最后一
次使用研究药物或研究器械的时间开始计算),参加临床试验 者 揭盲后明确接受
药物为安慰剂者 允许入组
17.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既往抗肿瘤治疗所引起的所有毒性无法恢复至 ≤1级 以下情
况 允许入组 a.脱发; b.色素沉着; c.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短期内
不能恢复; d.铂类引起的 2级及以下神经毒性;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
物过敏,过敏体质或现患 严重 过敏疾病 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试验药物 者;
2. 在过去 5年内患有另一种恶性肿瘤者, 但 接受治愈性治疗的宫颈 原位癌 或乳腺原
位癌、 原位导管癌 、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 微小甲状腺癌 等风险
极低 的 恶性肿瘤 允许入组
3. 既往有以下手术或外伤史者,或预计在研究期间 接受重大手术, 包括 但不限于
曾进行过心血管外科手术或其他心脏或血管支架手术、血管成形术;
有严重的、不愈合的伤口,或骨折;
在首次 给药 前 4周内接受过较大的外科手术 、 开放活检或重大外伤 ,如胃肠
道手术 。
4. 存在 凝血障碍的证据或疾病 、 遗传性出血或非创伤性出血病史 或正在使用华法林、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及其他抗血小板凝集的中西药物者(小剂量的预防性用药除外)或有溶血疾病病史者; 或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能够引起出血风险的疾病 ,如 首次给药前 3个月内发生过肺出血、咯血( (>3 ml的鲜红血液) 、肿瘤出血、有出血危险的食道 /胃底 静脉曲张、有活动性溃疡等;
5. 存在腹部瘘管、胃肠道穿孔且未愈合者
6. 存在急性或亚急性肠梗阻,或存在炎症性肠病(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的
病史;
7. 存在以下心脑血管情况者:
? 心功能不全者,包括但不限于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 50%者、充血性心
力衰竭病史或有需要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病史者、低钾血症、遗传性长 QT综合症、心瓣膜疾病、筛选前 6个月内有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绞痛等病史
者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力衰竭分级 ≥2级者 附录 5
? ECG检查中 QTc异常且有临床意义(静息状态下, ECG检查得出的 QTc
450 ms[男 ]或 QTc 470 ms[女 ])者
?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或舒张压 >100 mmHg
? 筛选前 6个月内出现血栓性或栓塞性静脉或动脉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
一过性脑缺血发作、中风、动脉血栓形成、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8. 存在间质性肺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者,基线胸部 CT或 MRI上显示有
间质性肺病证据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可纳入者;
9. 存在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无论是否接受过治疗),包括有症状的脑转移或
脑膜转移或脊髓压迫等 筛选前 1个月不需要采用任何放射、手术或类固醇治疗
以控制转移症状者 允许入组
10. 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 且 既往 2年中需要全身治疗(即使用疾病调节药物、皮
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 者 ,但仅需 替代疗法 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
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疗法等 者 允许入组 或自身免疫
病史且预期复发 者 (包括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自身免疫性间质性肺炎、自身
免疫性葡萄膜炎、自身免疫性肠炎、自身免疫性垂体炎、自身免疫性血管炎 )),但
无需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等 允许入组
11. 存在重大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患有活动性结核、需全身治疗
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者;
12. 血清病毒学检查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
螺旋体抗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 DNA拷贝数小于 1×104每毫升 者除外);
13. 存在神经或精神等限制对研究要求的遵守或损害患者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能
力的疾病;
14. 首次给药前 4周存在需要引流的腹水、胸腔积液或心包 积 液,需要引流或利尿剂
治疗;
15. 存在以下抗肿瘤治疗情况者:
首次给药前 4周内 (或至少 5个半衰期,以更短的为准) 接受过任何系统性
抗肿瘤治疗,包括系统性化疗、免疫治疗(生理替代剂量糖皮质激素 [泼尼松
或等效物< 10 mg/天 ]允许使用)、靶向治疗、全身性免疫调节剂(包括但不
限于干扰素、白介素 -2和肿瘤坏死因子)或手术;
首次给药前 2周内接受过放疗者, 接受 经研究者判定情况允许的局部小病灶
的姑息性放疗者允许入组
首次给药前 2周接受过获批用于抗肿瘤治疗的中草药或中成药治疗;
16. 首次给药前 4周内参加过任何其他药物研究或器械研究的临床试验者(以最后一
次使用研究药物或研究器械的时间开始计算),参加临床试验 者 揭盲后明确接受
药物为安慰剂者 允许入组
17. 首次给药前 4周内既往抗肿瘤治疗所引起的所有毒性无法恢复至 ≤1级 以下情
况 允许入组 a.脱发; b.色素沉着; c.放疗引起的远期毒性,经研究者判断短期内
不能恢复; d.铂类引起的 2级及以下神经毒性;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依从性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TB01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冻干粉末
规格:2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天一次,3.75mg/kg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后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受试者连续用药直到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疾病进展或死亡或自愿退出或本试验结束,受试者最长用药时间为1年。
规格:2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天一次,3.75mg/kg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后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受试者连续用药直到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疾病进展或死亡或自愿退出或本试验结束,受试者最长用药时间为1年。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TB01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冻干粉末
规格:1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天一次,3.75mg/kg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后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受试者连续用药直到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疾病进展或死亡或自愿退出或本试验结束,受试者最长用药时间为1年。
规格:10mg/瓶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天一次,3.75mg/kg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14天后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受试者连续用药直到出现不可耐受毒性或疾病进展或死亡或自愿退出或本试验结束,受试者最长用药时间为1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疗效评价指标为ORR;次要疗效评价指标包括DCR、DOR、TTP、PFS、6 M-PFS、12 M-PFS、OS、以及6 M-OS和12 M-OS等。评价时间:本试验所有受试者在筛选期 D-28~D-1 、 多次给药期首次给药后 每 6周 、停药随访期 (若未发生疾病进展且未接受其他抗肿瘤治疗 )需接受 肿瘤影像学 检查及抗肿瘤疗效评价。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76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梅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14
- 申请人名称
- 珠海市藤栢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769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3196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HYD-PEP06 曾用名:TB01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B2100006
- 适应症
- 晚期结直肠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TB01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单臂、开放的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TB01在晚期结直肠癌患者中的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1-II-TB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2-02-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