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20784 快照:主动终止 I期

TQ05105片治疗芦可替尼治疗后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Ib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TQ05105片
适应症
骨髓纤维化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2-04-11
登记地点
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芜湖市、吉林省 · 长春市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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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20784
快照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阶段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申请人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TQ05105片治疗芦可替尼难治/复发/不耐受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b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1-10-08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04-11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2-07-14;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2-08-01;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国内:2023-10-08;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30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9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9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由于整体项目进度缓慢,受试者治疗有限,结合申办方项目情况、战略发展方向,主动终止该研究,不涉及安全性问题。)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安徽省 · 芜湖市吉林省 · 长春市江苏省 · 徐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敏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黄东平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高素君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闫志凌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旭晗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李琨
申请人名称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李琨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联系人邮编
21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常春康
学位
博士学位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600号
邮编
200233
单位名称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TQ05105-Ib-03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1-10-0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评价TQ05105片在芦可替尼难治/复发/不耐受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MF)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2.次要目的
评价TQ05105片在芦可替尼难治/复发/不耐受的中高危 MF 受试者中的脾响应及相关症状改善等。
评价TQ05105片在芦可替尼难治/复发/不耐受的中高危 MF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年龄:18 周岁及以上(签署知情同意书时);ECOG PS 评分:0-2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24 周;
3.根据WHO标准(2016 版)诊断为PMF 者、或根据 IWG-MRT标准诊断为 Post-PV-MF或 Post-ET-MF 者;无论是否 JAK2 突变均可入组;
4.根据 DIPSS 预后分级标准评估为中危或高危的骨髓纤维化者;
5.既往接受过芦可替尼治疗且难治/复发/不耐受的 MF 受试者;
6.脾脏肿大:触诊脾缘达到或超过肋下至少 5cm;
7.外周血原始细胞和骨髓原始细胞均≤10%;
8.在检查前 2 周内未接受生长因子、集落刺激因子、血小板生成因子或血小板输注,且首次用药前 7 天内血红蛋白(HGB)≥80g/L、血小板计数(PLT)≥109/L 及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0×109/L
9.首次用药前7天,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总胆红素(TBIL)≤ 2倍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倍ULN;血清肌酐(Cr)≤ 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凝血功能检查需符合: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心脏彩超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0.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首次用药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既往曾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或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近期计划干细胞移植者;
2. 既往接受过除芦可替尼外的其他JAK抑制剂治疗者;
3. 既往进行过脾切除术者,或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脾区放射治疗者(包括内放射和外放射);
4. 首次用药前3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 [Ta (非浸润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T1 (肿瘤浸润基膜)];
5. 具有影响药物口服或吸收的多种因素(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急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6. 既往治疗引起的非血液学毒性反应未恢复至≤1级(血压参见第14条;不包括脱发);
7. 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或存在明显创伤性损伤者;
8. 存在先天性出血或先天性凝血性疾病者;
9. 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0.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或有精神障碍者;
11.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者;
12.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者,即HBV DNA阳性(>2500拷贝/mL或>500IU/mL,且大于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 RNA阳性(>1×103拷贝/mL)者;
13. ≥2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男QTc ≥450ms,女QTc ≥470ms)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者;
14. 经过标准治疗后,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 mmHg)者;
15.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16.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新诊断的肺间质纤维化、或药物相关性间质性肺疾病者;
1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8. 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者;
19. 首次用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治疗MF药物(羟基脲在接受研究药物前1天停用即可)、任何免疫调节剂(如沙利度胺、干扰素(长效重组干扰素-α治疗需停药4周))、雄激素、任何免疫抑制剂(如>10mg/天强的松或同等强度的皮质类固醇)、促红细胞生成素、>100mg/天的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者;
20. 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21. 未能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者;
22. 首次用药前4周内有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减毒活疫苗接种;
23. 已知对研究药物及辅料成分过敏者;
24. 首次用药前2年内诊断为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者;
25. 首次用药前4周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抗肿瘤临床试验药物者;
26. 经研究者的判断,存在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受试者完成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TQ05105: 英文通用名:TQ05105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用法用量:15mg bid,空腹口服,每日每次服药时间至少间隔8小时,间隔12小时最佳。
用药时程:每4周为1个给药周期,用药至终止治疗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第24周治疗结束时脾脏容积缩小≥35%的受试者所占比例评价时间:第24周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1. 脾响应:①最佳有效率、②起效时间、③脾脏体积较基线缩小≥35%持续的时间(DoMSR)评价时间:受试者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2. MF相关症状评分评价时间:第24周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3.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受试者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4. 无白血病生存期(LFS)评价时间:受试者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5.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受试者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6. 研究期间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等评价时间:受试者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3-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20784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申请人联系人
李琨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2-04-11
申请人名称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20784
药物名称
TQ05105片 曾用名: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骨髓纤维化
试验专业题目
TQ05105片治疗芦可替尼难治/复发/不耐受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b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TQ05105片治疗芦可替尼治疗后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Ib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TQ05105-Ib-03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1-10-08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