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87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S-1038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1-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5-3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6-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1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湖南省 · 长沙市山东省 · 济南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卢铀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燕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郭其森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赟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卢铀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8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2-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HS-10381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HS-10381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PK特征和抗肿瘤活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HS-10381口服给药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PK特征和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满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需提供明确诊断所需的关键性免疫组化/肿瘤细胞表型结果),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治疗。
3.根据RECIST 1.1, 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PS) 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5.最小预期生存期大于12周。
6.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 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7.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实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没有妊娠风险。
8.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需提供明确诊断所需的关键性免疫组化/肿瘤细胞表型结果),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标准治疗。
3.根据RECIST 1.1, 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4.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PS) 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5.最小预期生存期大于12周。
6.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 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7.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实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没有妊娠风险。
8.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
a.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以SHP2为靶点的治疗。
b.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 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 试验性药物、 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 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等);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c.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 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 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d.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 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
2. 脑转移(除非无症状、 首次给药前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筛选前的末次治疗中因脑转移疾病进展且未经处理的受试者;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通过放射影像学检杳发现, 无论是否有症状)的受试者。
3.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4.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外:
a.已根治的恶性肿瘤, 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
b.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
d.有明确治疗的非转移性前列腺癌。
5.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6.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如活动性乙肝(筛选期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检测到HBV-DNA检测值≥2×103 IU/mL,若经规律抗病毒治疗再次复测降至2×103 IU/mL以下可入组)或丙肝(定义为筛选期丙肝病毒抗体[HCV-Ab]检测结果阳性, 且HCV-RNA阳性)、结核(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的证据)、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与非特异性抗体均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每HIV感染(抗HIV抗体阳性)等。不主动筛查活动性传染病。
7.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 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8.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例如过敏性休克),或对HS-10381的任何组分过敏。
9.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1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状况的受试者。
a.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以SHP2为靶点的治疗。
b.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天内, 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 试验性药物、 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 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等);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
c.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 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 或接受过大面积放疗。
d.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 受试者曾接受过大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
2. 脑转移(除非无症状、 首次给药前病情稳定4周以上且在首次给药前至少2周不需要类固醇治疗及肿瘤病灶周围无明显水肿的影像学表现);筛选前的末次治疗中因脑转移疾病进展且未经处理的受试者;存在脑膜转移或脑干转移;存在脊髓压迫(通过放射影像学检杳发现, 无论是否有症状)的受试者。
3.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脱发和遗留的神经毒性除外)。
4.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外:
a.已根治的恶性肿瘤, 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
b.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如宫颈原位癌;
d.有明确治疗的非转移性前列腺癌。
5.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6.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如活动性乙肝(筛选期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同时检测到HBV-DNA检测值≥2×103 IU/mL,若经规律抗病毒治疗再次复测降至2×103 IU/mL以下可入组)或丙肝(定义为筛选期丙肝病毒抗体[HCV-Ab]检测结果阳性, 且HCV-RNA阳性)、结核(1年内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的证据)、梅毒(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与非特异性抗体均阳性)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每HIV感染(抗HIV抗体阳性)等。不主动筛查活动性传染病。
7.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 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8.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例如过敏性休克),或对HS-10381的任何组分过敏。
9.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1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状况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381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8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1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1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HS-10381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8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3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3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HS-10381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8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HS-10381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8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3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3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HS-10381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381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10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HS-10381,从预设的起始剂量3mg开始,按照3mg、10mg、20mg和40mg的顺序依次递增。
用药时程:每例受试者均需接受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的治疗,每例受试者先行第0周期的HS-10381单次给药,给药后观察7天。第8天开始连续21天的重复给药,持续服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口服HS-10381的MTD或MAD。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口服HS-10381的安全性。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口服HS-10381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口服给药HS-10381的有效性:根据RECIST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试验全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2-02-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87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1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874
- 药物名称
- HS-10381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S-1038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S-10381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381-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2-01-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