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89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普米斯生物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PM8002注射液联合紫杉醇注射液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初步疗效、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2-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5-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5-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9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南省 · 郑州市山东省 · 临沂市安徽省 · 合肥市山东省 · 济南市江西省 · 南昌市湖南省 · 长沙市陕西省 · 西安市浙江省 · 杭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北京市 · 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天津市 · 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山西省 · 太原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王艳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赵艳秋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石建华
- 安徽省胸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闵旭红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孟祥姣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许飞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罗永忠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姚煜
-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醒亚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钦志泉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鹏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胡洪林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张涛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姚文秀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黄鼎智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周韶章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李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 河北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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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宋伽
- 申请人名称
- 普米斯生物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伽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长宁区凯旋路399号雅仕大厦16层
- 联系人邮编
- 20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颖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党委书记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 邮编
- 130012
- 单位名称
- 吉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M8002-B002C-SCLC-R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3-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评价PM8002注射液联合紫杉醇注射液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初步疗效、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本研究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小细胞肺癌;
4.仅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且失败(定义为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疾病进展,有明确影像学证据)的患者:
队列1:未经PD-1/PD-L1抗体治疗;
队列2:经PD-1/PD-L1抗体治疗;
5.有充足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5.1) 血液系统(在开始研究治疗前14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的情况下):
a)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b)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c)血红蛋白(Hb)≥90g/L;
5.2) 肝功能:
a)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肝转移受试者应≤2×ULN;
b)谷草转氨酶(AST)或谷丙转氨酶(ALT)水平≤2.5×ULN,肝转移受试者应≤5×ULN;
c)碱性磷酸酶≤2.5×ULN(骨转移受试者除外);
5.3) 肾功能:
a)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140-年龄]×体重[kg] × [0.85,仅对于女性])/(72 × 肌酐 (mg/dl)))(肌酐单位换算:1 mg/dL = 88.4 μmol/L);
b)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需进行24 h尿蛋白定量检查,如24 h尿蛋白定量<1g,则可以接受。
5.4)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均≤1.5×ULN;
6.体力状况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1;
7.预期生存期≥12 周;
8.根据RECIST 1.1 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肿瘤病灶(不接受将仅有的骨转移病灶或仅有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灶作为可测量病灶);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为阴性,且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套);
10.男性受试者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禁欲或采取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且在此期间不捐献精子;
11.受试者必须提供研究治疗前新鲜获取或24个月内的归档肿瘤组织标本(优先使用最接近本研究的归档样本),用于PD-L1、ASCL1和NEUROD1表达、CD8+ T细胞浸润分析,如无法获得归档标本,须在研究治疗前28天内活检采集标本(不接受骨活检标本、细针穿刺活检及胸腹水样本、也不接受对仅有唯一靶病灶可供活检的受试者进行活检);如受试者筛选期获得既往肿瘤组织标本时间超过24个月,与申办方医学经理沟通后决定是否接受。
2.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小细胞肺癌;
4.仅接受过一线标准治疗且失败(定义为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疾病进展,有明确影像学证据)的患者:
队列1:未经PD-1/PD-L1抗体治疗;
队列2:经PD-1/PD-L1抗体治疗;
5.有充足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5.1) 血液系统(在开始研究治疗前14天内,未接受如输血、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的情况下):
a)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b)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c)血红蛋白(Hb)≥90g/L;
5.2) 肝功能:
a)总胆红素(TBIL)≤1.5×正常上限(ULN),肝转移受试者应≤2×ULN;
b)谷草转氨酶(AST)或谷丙转氨酶(ALT)水平≤2.5×ULN,肝转移受试者应≤5×ULN;
c)碱性磷酸酶≤2.5×ULN(骨转移受试者除外);
5.3) 肾功能:
a)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140-年龄]×体重[kg] × [0.85,仅对于女性])/(72 × 肌酐 (mg/dl)))(肌酐单位换算:1 mg/dL = 88.4 μmol/L);
b)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需进行24 h尿蛋白定量检查,如24 h尿蛋白定量<1g,则可以接受。
5.4)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均≤1.5×ULN;
6.体力状况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为 0-1;
7.预期生存期≥12 周;
8.根据RECIST 1.1 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既往未经局部治疗的可测量肿瘤病灶(不接受将仅有的骨转移病灶或仅有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灶作为可测量病灶);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开始研究治疗前7天内的血妊娠结果为阴性,且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保持禁欲或采取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套);
10.男性受试者愿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末次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禁欲或采取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且在此期间不捐献精子;
11.受试者必须提供研究治疗前新鲜获取或24个月内的归档肿瘤组织标本(优先使用最接近本研究的归档样本),用于PD-L1、ASCL1和NEUROD1表达、CD8+ T细胞浸润分析,如无法获得归档标本,须在研究治疗前28天内活检采集标本(不接受骨活检标本、细针穿刺活检及胸腹水样本、也不接受对仅有唯一靶病灶可供活检的受试者进行活检);如受试者筛选期获得既往肿瘤组织标本时间超过24个月,与申办方医学经理沟通后决定是否接受。
排除标准
1.严重过敏性疾病史、严重药物(含未上市的研究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研究药物任何成分过敏;
2. 既往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激动剂治疗(如CD137激动剂),或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如细胞毒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PD-1、PD-L1、LAG3单/双抗等);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4. 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5. 具有重大出凝血障碍或其他明显出血风险证据;
5.1) 颅内出血或脊髓内出血病史;
5.2) 肿瘤病灶侵犯大血管且具有明显出血风险者(如中央型肺鳞癌);
5.3) 开始研究治疗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或患有显著的血管疾
病(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
5.4) 筛选前 1 个月内出现任何原因的临床显著的咯血或肿瘤出血;
5.5) 开始研究治疗前 2 周内,使用出于治疗目的的抗凝治疗(低分子量肝素除外); 5.6) 开始研究治疗前 10 天内,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阿司匹林(>325 mg/天)、 氯吡格雷(>75 mg/天)、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或西洛他唑等;
5.7) 开始研究治疗前 7 天内,进行了粗针穿刺活检或其他小手术,不包括血管输液装置的放置;
6. 既往接受抗血管生成疗法时,出现过与抗血管生成疗法相关的≥3级毒性(发热等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不产生安全性风险的毒性除外);
7.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接受过以下治疗或药物:
7.1)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重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牙科侵入性操作(如种植牙),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7.2)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3)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包括未上市试验药物的治疗);
以下情况也需排除:开始研究治疗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治疗;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7.4)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免疫刺激剂治疗(如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2)或仍处于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取二者中较长者);
7.5)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或仍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如已知),以两者时间长者为准;
7.6)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静脉使用广谱抗生素治疗;
7.7)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8. 已知具有脑脊膜转移,或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和/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受试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8周后经研究者判定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
9.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型糖尿病患者;
10. 开始研究治疗前5年内,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可进行局部治疗且已治愈的恶性肿瘤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或非侵袭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11. 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卒中、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以上(含II级)的心功能不全;
12. 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有腹瘘、气管食管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
13. 目前存在无法控制的胸腔、心包、腹腔积液;
14. 目前有明确的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局部放疗引起的除外;
15. 存在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需止痛药治疗者应在筛选时已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无症状的转移性病灶,如其进一步生长可能会导致功能障碍或顽固性疼痛(如当前与脊髓压迫不相关的硬膜外转移),如适合,应在筛选前考虑局部治疗);
16.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
16.1) 先天性长QT综合征;
16.2) 使用心脏起搏器;
16.3)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6.4) QTcF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QTcF=QT/(RR^0.33));
16.5)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13.3 mmol/L);
16.6)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 mmHg);
17.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8. 已知有酒精滥用、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患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21. 梅毒抗体阳性;
22. 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有肺结核感染史但经治疗未能控制者;
23. 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DNA >500 IU/mL或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HBV-DNA检测下限高于500 IU/mL时);HCV-Ab阳性,且HCV-RNA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2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风险,或是对于出现的毒性反应及不良事件的解释造成混淆的;
25. 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抗肿瘤药物治疗;
26. 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27.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2. 既往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激动剂治疗(如CD137激动剂),或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如细胞毒T淋巴细胞相关抗原-4(CTLA-4)、PD-1、PD-L1、LAG3单/双抗等);
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4. 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病史;
5. 具有重大出凝血障碍或其他明显出血风险证据;
5.1) 颅内出血或脊髓内出血病史;
5.2) 肿瘤病灶侵犯大血管且具有明显出血风险者(如中央型肺鳞癌);
5.3) 开始研究治疗前 6 个月内,发生过血栓形成或栓塞事件,或患有显著的血管疾
病(如需手术修复的主动脉瘤);
5.4) 筛选前 1 个月内出现任何原因的临床显著的咯血或肿瘤出血;
5.5) 开始研究治疗前 2 周内,使用出于治疗目的的抗凝治疗(低分子量肝素除外); 5.6) 开始研究治疗前 10 天内,使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如阿司匹林(>325 mg/天)、 氯吡格雷(>75 mg/天)、双嘧达莫、噻氯匹定或西洛他唑等;
5.7) 开始研究治疗前 7 天内,进行了粗针穿刺活检或其他小手术,不包括血管输液装置的放置;
6. 既往接受抗血管生成疗法时,出现过与抗血管生成疗法相关的≥3级毒性(发热等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不产生安全性风险的毒性除外);
7. 在开始研究治疗前接受过以下治疗或药物:
7.1)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重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牙科侵入性操作(如种植牙),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7.2)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7.3)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包括未上市试验药物的治疗);
以下情况也需排除:开始研究治疗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治疗;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7.4)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免疫刺激剂治疗(如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2)或仍处于治疗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取二者中较长者);
7.5) 开始研究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或仍在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如已知),以两者时间长者为准;
7.6)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静脉使用广谱抗生素治疗;
7.7)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8. 已知具有脑脊膜转移,或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和/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受试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8周后经研究者判定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
9.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病、I型糖尿病患者;
10. 开始研究治疗前5年内,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可进行局部治疗且已治愈的恶性肿瘤除外(如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或非侵袭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11. 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卒中、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II级以上(含II级)的心功能不全;
12. 开始研究治疗前6个月内,有腹瘘、气管食管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
13. 目前存在无法控制的胸腔、心包、腹腔积液;
14. 目前有明确的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局部放疗引起的除外;
15. 存在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需止痛药治疗者应在筛选时已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无症状的转移性病灶,如其进一步生长可能会导致功能障碍或顽固性疼痛(如当前与脊髓压迫不相关的硬膜外转移),如适合,应在筛选前考虑局部治疗);
16. 开始研究治疗前,存在:
16.1) 先天性长QT综合征;
16.2) 使用心脏起搏器;
16.3)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16.4) QTcF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QTcF=QT/(RR^0.33));
16.5)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空腹血糖 ≥13.3 mmol/L);
16.6)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 ≥150 mmHg和/或舒张压 ≥100 mmHg);
17.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18. 已知有酒精滥用、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19.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患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21. 梅毒抗体阳性;
22. 有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有肺结核感染史但经治疗未能控制者;
23. 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DNA >500 IU/mL或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HBV-DNA检测下限高于500 IU/mL时);HCV-Ab阳性,且HCV-RNA高于研究中心检测下限;
24.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基础病情可能会增加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风险,或是对于出现的毒性反应及不良事件的解释造成混淆的;
25. 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抗肿瘤药物治疗;
26. 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27.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PM8002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M80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 ml : 200 mg /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30 mg/kg。
用法:将PM8002注射液稀释于 0.9%生理盐水输注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1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试验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 ml : 200 mg /瓶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30 mg/kg。
用法:将PM8002注射液稀释于 0.9%生理盐水输注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1次,直至疾病进展、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或试验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康铭诺
剂型:注射液
规格:16.7ml:100mg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175 mg/m^2。
用法:将紫杉醇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加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5周期
规格:16.7ml:100mg
用法用量:给药途径:静脉输注
剂量:175 mg/m^2。
用法:将紫杉醇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加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
用药时程:3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5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ORR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TRAEs发生率及严重程度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DCR、DOR和PFS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M8002在该联合治疗方案中的PK特征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D-L1、ASCL1和NEUROD1表达、CD8+ T细胞浸润评价时间:治疗过程中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1-24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2-30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3-03-0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89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伽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28
- 申请人名称
- 普米斯生物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893
- 药物名称
- PM8002注射液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PM8002注射液联合紫杉醇注射液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的初步疗效、安全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PM8002注射液联合紫杉醇注射液二线治疗小细胞肺癌
- 试验方案编号
- PM8002-B002C-SCLC-R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3-02-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