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947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注射用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及扩展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2-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5-0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7-12;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3-05-2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2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因申办方研究产品开发策略的变更,决定于2023年8月1日终止本次临床研究。)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南省 · 郑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程向东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涛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峰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韩惟青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艳春
- 申请人名称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艳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88号越虹广场A座18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向东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广济路38#;腹部肿瘤外科207东病区
- 邮编
- 310005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1234
- 试验方案编号
- Gensci048-ST-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如可能)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如可能)。
评估单药及联合治疗时金纳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
评估单药及联合治疗时金纳单抗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评估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评估单药及联合治疗时金纳单抗多次皮下注射后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血液样本和肿瘤组织样本中潜在预测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疗效的生物标志物,寻找可能的获益人群。
评估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如可能)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如可能)。
评估单药及联合治疗时金纳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
评估单药及联合治疗时金纳单抗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评估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评估单药及联合治疗时金纳单抗多次皮下注射后的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血液样本和肿瘤组织样本中潜在预测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疗效的生物标志物,寻找可能的获益人群。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经组织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不可手术的局部晚期或伴远处转移。各阶段纳入标准如下:
1)剂量递增阶段: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扩展队列A: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结直肠癌、胰腺癌除外)。
3)扩展队列B: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4)扩展队列C: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胰腺癌患者。
2.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3.年龄 ≥ 18周岁且 ≤ 75周岁。
4.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放射治疗或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已证实疾病进展)。
6.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ECOG PS)评分为0或1分。
7.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储备,定义如下:
1)血常规(筛选检查前2周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支持、输血或其他药物纠正):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75×109/L;血红蛋白(HGB)≥ 90 g/L。
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上限(ULN);对于具有肝转移病灶或者具有Gilbert综合征病史/疑似该病的患者(持续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主要为非结合胆红素高,无溶血或肝脏病变证据),TBIL ≤ 3×ULN;对于无肝转移的患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在具有肝转移的患者,ALT或AST ≤ 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 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rCl)≥ 45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ULN。若患者长期使用抗凝药物,凝血指标不符合上述标准,但在该药物的治疗窗内者可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
8.育龄期女性患者或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禁欲或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9.患者的既往全身治疗相关的所有毒性恢复到 ≤ 1级(NCI-CTCAE V5.0,脱发、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
1)剂量递增阶段: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
2)扩展队列A: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实体瘤患者(结直肠癌、胰腺癌除外)。
3)扩展队列B: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4)扩展队列C:标准治疗失败、不可耐受标准治疗或患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经临床医生评估可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晚期胰腺癌患者。
2.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而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3.年龄 ≥ 18周岁且 ≤ 75周岁。
4.预期生存时间 ≥ 12周。
5.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1.1版(RECIST v1.1),有至少1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放射治疗或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已证实疾病进展)。
6.根据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ECOG PS)评分为0或1分。
7.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储备,定义如下:
1)血常规(筛选检查前2周内未使用生长因子支持、输血或其他药物纠正):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75×109/L;血红蛋白(HGB)≥ 90 g/L。
2)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 1.5×正常上限(ULN);对于具有肝转移病灶或者具有Gilbert综合征病史/疑似该病的患者(持续或复发性高胆红素血症,主要为非结合胆红素高,无溶血或肝脏病变证据),TBIL ≤ 3×ULN;对于无肝转移的患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在具有肝转移的患者,ALT或AST ≤ 5×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 1.5×ULN 或肌酐清除率(CrCl)≥ 45 mL/min(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ULN。若患者长期使用抗凝药物,凝血指标不符合上述标准,但在该药物的治疗窗内者可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
8.育龄期女性患者或性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及治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禁欲或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9.患者的既往全身治疗相关的所有毒性恢复到 ≤ 1级(NCI-CTCAE V5.0,脱发、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IL 1β抑制剂或类似机制药物治疗的患者。
2. 对IL 1β抑制剂、PD-1抑制剂或已知辅料严重过敏的患者。
3. 既往或现患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过去3年内确诊和/或需要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原位癌。
4. 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患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14天以上的患者可以入组(停用全身性激素治疗后需症状稳定)。
5.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以下任意一种治疗的患者:
1)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肿瘤栓塞术或放射治疗等,姑息性放疗除外)。
2)任何靶向于免疫系统的生物制剂(例如,TNF阻断剂、阿那白滞素、利妥昔单抗、阿巴西普或托珠单抗等)。
3)(减毒)活疫苗注射。
4)任何其他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正在参与观察性临床研究,或者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
6.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的患者。
7. 存在临床严重、未得到控制的心脏病,包括下列任何一种:
1) 6个月内曾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
2) 6个月内进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3)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心功能分级 ≥ II级);
4)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无起搏器情况下有临床意义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 由研究者定义的未能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
9. 间质性肺病史。
10. 已知活动性或复发性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
11. 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活动性结核感染,或入组前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病史(经正规治疗且进一步检查证实无活动性感染证据者可入组)。
12. 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仅需局部治疗的皮肤感染可入组)。
13. 怀疑或已证实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
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包括接受抗病毒治疗者。
2)需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任何免疫调节药物进行全身或局部治疗的患者(可产生全身剂量效应的水平,例如:高剂量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醇 > 10 mg/d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或甲氨蝶呤 > 15 mg每周一次)。允许外用、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认为不会引起全身剂量效应的水平)。
3)患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以下情况除外: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
4)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
5)研究者认为有任何其他情况,参加免疫调节治疗可使患者处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14. 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或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的女性患者。
2. 对IL 1β抑制剂、PD-1抑制剂或已知辅料严重过敏的患者。
3. 既往或现患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过去3年内确诊和/或需要治疗,除外以下情况: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原位癌。
4. 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患者;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14天以上的患者可以入组(停用全身性激素治疗后需症状稳定)。
5.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以下任意一种治疗的患者:
1)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肿瘤栓塞术或放射治疗等,姑息性放疗除外)。
2)任何靶向于免疫系统的生物制剂(例如,TNF阻断剂、阿那白滞素、利妥昔单抗、阿巴西普或托珠单抗等)。
3)(减毒)活疫苗注射。
4)任何其他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正在参与观察性临床研究,或者处于干预性研究的随访阶段)。
6. 首剂研究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的患者。
7. 存在临床严重、未得到控制的心脏病,包括下列任何一种:
1) 6个月内曾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肌梗死;
2) 6个月内进行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3)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心功能分级 ≥ II级);
4)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例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无起搏器情况下有临床意义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8. 由研究者定义的未能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
9. 间质性肺病史。
10. 已知活动性或复发性肝脏疾病,包括肝硬化、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
11. 通过病史或CT检查发现活动性结核感染,或入组前有活动性结核感染病史(经正规治疗且进一步检查证实无活动性感染证据者可入组)。
12. 首次给药前2周内需全身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仅需局部治疗的皮肤感染可入组)。
13. 怀疑或已证实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
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包括接受抗病毒治疗者。
2)需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任何免疫调节药物进行全身或局部治疗的患者(可产生全身剂量效应的水平,例如:高剂量口服或静脉注射类固醇 > 10 mg/d泼尼松或其等效药物,或甲氨蝶呤 > 15 mg每周一次)。允许外用、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认为不会引起全身剂量效应的水平)。
3)患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以下情况除外: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
4)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
5)研究者认为有任何其他情况,参加免疫调节治疗可使患者处于不可接受的风险中。
14. 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或哺乳的女性,或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的女性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金纳单抗: 英文通用名:Genakumab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每次200mg,单药或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规格:150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每次200mg,单药或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金纳单抗: 英文通用名:Genakumab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每次300mg,单药或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规格:150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每次300mg,单药或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金纳单抗: 英文通用名:Genakumab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50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每次100mg,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规格:150 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给药,每次100mg,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中文通用名: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Tislel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百泽安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0 mg/10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每次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规格:100 mg/10 mL/瓶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 每次200mg
用药时程:每3周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1)DLT、AE/SAE的发生率、与试验药物相关性和严重程度;2)研究治疗前和治疗之后,疾病相关临床症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结果、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等的变化。评价时间:每次访视、整个研究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金纳单抗单次、多次给药的生物利用度、血药峰浓度(Cmax)、药物达峰时间(Tmax)、药物时间曲线下面积(AUC)、半衰期(t1/2)、稳态血药峰浓度、稳态血药谷浓度、累积指数等。评价时间:C1D1、C1D2、 C1D3、C1D4、C1D6、C1D8、C1D15、C4D1、C4D2、C4D3、C4D4、C4D6、C4D8、C4D15、CxD1、 EOT访视、安全随访、无进展生存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PD 指标分析,包 括但不限于hsCRP、总IL-1β、游离IL- 1β、IL-6、IL-8、TNF-α。评价时间:C1D1、C1D2、C1D4、C1D6、C1D8、C1D15、C4D1、C4D8、C4D15、CxD1、EOT访视、安全随访、无进展生存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疗效评价指标:用药后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每六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金纳单抗的抗药抗体(ADA)和中和抗体(NAb)。评价时间:C1D1、C1D15、C4D1、CxD1、EOT访视、安全随访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03-10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4-12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947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马艳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5-09
- 申请人名称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947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金纳单抗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1234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I期及扩展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金纳单抗单药及联合替雷利珠单抗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ensci048-ST-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2-02-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