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097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3-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8-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8-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3-02-2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第一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何鸽飞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飞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飞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2号海航豪庭南苑一区1栋603室、603A室
- 联系人邮编
- 571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何鸽飞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水絮塘巷67号长沙市第一医院南院
- 邮编
- 410000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NMJL-20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2-03-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及餐后给药条件下,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片(10 mg/片)与 Pfizer Italia S.r.l.持证的尼麦角林片(10 mg/片,商品名:SERMION®)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研究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片(10 mg/片)与 Pfizer Italia S.r.l.持证的尼麦角林片(10 mg/片,商品名:SERMION®)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研究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片(10 mg/片)与 Pfizer Italia S.r.l.持证的尼麦角林片(10 mg/片,商品名:SERMION®)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包括18周岁)的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26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者;(联网筛查)
2. 对本品活性物质或麦角生物碱或任何赋形剂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三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或近期出现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出血倾向者或有高尿酸血症病史或有痛风病史者;
5.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6.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试验前2周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保健品、中草药、维生素等)或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
8.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过硬毒品(如: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1.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2.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14. 筛选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仅女性),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6.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妊娠检查(女性)、输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生命体征参考值范围:收缩压90 mmHg~140 mmHg(包括边界值),舒张压60 mmHg~90 mmHg(包括边界值),脉搏(静息)60次/分~100次/分(包括边界值),额温35.8~37.2 ℃(包括边界值));
17.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 对本品活性物质或麦角生物碱或任何赋形剂过敏,或过敏体质者;
3. 三年内有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或消化道手术者;
4. 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包括个人或家族史遗传性免疫缺陷)、精神病、代谢异常、恶性肿瘤、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或近期出现心肌梗塞、急性出血、严重的心动过缓、出血倾向者或有高尿酸血症病史或有痛风病史者;
5. 有体位性低血压、晕针或晕血病史或静脉穿刺采血不耐受者;
6.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7. 试验前2周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保健品、中草药、维生素等)或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者;
8.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40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者,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试验期间/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过硬毒品(如:甲基安非他明、苯环己哌啶等)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1.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2.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14. 筛选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仅女性),或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6. 试验前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妊娠检查(女性)、输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生命体征参考值范围:收缩压90 mmHg~140 mmHg(包括边界值),舒张压60 mmHg~90 mmHg(包括边界值),脉搏(静息)60次/分~100次/分(包括边界值),额温35.8~37.2 ℃(包括边界值));
17.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尼麦角林片: 英文通用名:Nicergoline Tablets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餐后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不少于七天)单次给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餐后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不少于七天)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尼麦角林片 英文通用名:Nicergoline Tablets 商品名称:SERMION
剂型:片剂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餐后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不少于七天)单次给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空腹/餐后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每周期(清洗期不少于七天)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 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7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压、脉搏、额温)、ECG、实验室检查和不良事件。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一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4-1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97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飞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4-28
- 申请人名称
- 海南科莱维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0979
- 药物名称
- 尼麦角林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试验专业题目
- 尼麦角林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尼麦角林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Y-BE-NMJL-202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2-03-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