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03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完整专业题目
DAJH-1050766片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9-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5-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7-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7-1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周彩存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鲁建雄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 联系人姓名
- 鲁建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26号 地奥集团
- 联系人邮编
- 61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肺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AJH-1050766-I-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2-09-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DAJH-1050766片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三级甲等医院或中心实验室经过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不可手术的、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4.(4)I期剂量递增阶段:纳入不可手术、既往经现有疗法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无法接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注:包括经检测或出具既往检测报告确认具有EGFR敏感突变、ALK阳性、ROS1阳性等基因异常的患者)。
5.I期扩展研究和II期研究阶段:
纳入确诊携带EGFR C797S突变和/或ALK阳性的晚期NSCLC患者(注:患者需提供肿瘤组织样本或血液样本[肿瘤组织要求新鲜肿瘤组织或存档2年内石蜡标本]用于EGFR C797S突变和/或ALK阳性基因分析,中心实验室确诊基因状态):
1. 既往经EGFR TKI抑制剂(包括以奥西替尼为代表的三代EGFR TKI)治疗后疾病进展携带C797S的晚期NSCLC患者;
2. 1个或1个以上ALK抑制剂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各种原因使用不了ALK抑制剂的患者,以及化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
3. 携带有EGFR和ALK共突变的患者。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1分;
7.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v1.1标准);
8.主要器官功能在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a.血常规检查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天内未接受如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状态下):
1. 血红蛋白(HB)≥ 100 g/L;
2.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3.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b.血生化肝功能检查标准:
1.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范围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
2. 如伴肝转移,则TBIL≤3×ULN,ALT和AST≤5×ULN;
c.血生化肾功能检查标准:
1. 肌酐(Cr)≤1.5×ULN或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 ≥ 60 mL/min;
d.凝血功能检查标准:
1.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2.年龄18~7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三级甲等医院或中心实验室经过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不可手术的、无认可的标准治疗方案或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4.(4)I期剂量递增阶段:纳入不可手术、既往经现有疗法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无法接受或缺乏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注:包括经检测或出具既往检测报告确认具有EGFR敏感突变、ALK阳性、ROS1阳性等基因异常的患者)。
5.I期扩展研究和II期研究阶段:
纳入确诊携带EGFR C797S突变和/或ALK阳性的晚期NSCLC患者(注:患者需提供肿瘤组织样本或血液样本[肿瘤组织要求新鲜肿瘤组织或存档2年内石蜡标本]用于EGFR C797S突变和/或ALK阳性基因分析,中心实验室确诊基因状态):
1. 既往经EGFR TKI抑制剂(包括以奥西替尼为代表的三代EGFR TKI)治疗后疾病进展携带C797S的晚期NSCLC患者;
2. 1个或1个以上ALK抑制剂治疗失败或不耐受,或各种原因使用不了ALK抑制剂的患者,以及化疗失败或不耐受的患者。
3. 携带有EGFR和ALK共突变的患者。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1分;
7.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v1.1标准);
8.主要器官功能在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a.血常规检查标准(在研究药物给药天内未接受如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其他医学支持状态下):
1. 血红蛋白(HB)≥ 100 g/L;
2.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3.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b.血生化肝功能检查标准:
1. 总胆红素(TBIL)≤1.5×正常范围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ULN;
2. 如伴肝转移,则TBIL≤3×ULN,ALT和AST≤5×ULN;
c.血生化肾功能检查标准:
1. 肌酐(Cr)≤1.5×ULN或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rCl) ≥ 60 mL/min;
d.凝血功能检查标准:
1.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部分活化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9.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期间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女性和绝经后2年内的女性。育龄期女性在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的血妊娠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辅料成分过敏。
2. 在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洗脱少于5个半衰期,取长者)接受过手术治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激素治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6周),若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已恢复,可由申办者或研究者商定替代的洗脱期。
3.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4. 任何可能显著影响本研究药物服用或吸收的胃肠道症状或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吞咽困难者。
5. 患有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无症状或病情稳定或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抗惊厥或甘露醇药物治疗满4周者除外)。
6.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7. 既往或现患有间质性肺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或放射性肺炎等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肺部疾病。
8. 证据显示患有严重或无法控制的肝病或肾病。
9. 患有临床上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既往或目前患有心力衰竭、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心律失常以及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第III-IV级;
b.基线期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心电图显示QT间期(QTcF)>480ms;
c.基线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50%;
d.经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e.既往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心脏外科病史。
10.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1.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1×103 copies/L;或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正常值上限;或HIV抗体阳性。
12. 严重的感染需要静脉输注抗生素或住院治疗;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细菌性、真菌性或病毒活动性感染。
13. 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或研究者认为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14. 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中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重大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
15. 在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研究药物者。
16.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17. 过去5年内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恶性程度低的肿瘤)。
18. 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患者。
19. 首次用药前4周内存在2级及以上的皮肤毒性反应。
20. 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为控制症状进行姑息性放疗。
21. 已知存在的家族性和/或获得性血栓倾向,如存在抗凝蛋白、凝血因子、纤溶蛋白等遗传性或获得性缺陷,或者存在获得性危险因素而具有高血栓栓塞倾向。
22.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具有眩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且CTCAE分级≥2级。
23. 存在严重的眼部疾病,且目前未恢复至≤1级。
2. 在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4周内(或洗脱少于5个半衰期,取长者)接受过手术治疗、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激素治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6周),若药物相关不良事件已恢复,可由申办者或研究者商定替代的洗脱期。
3.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4. 任何可能显著影响本研究药物服用或吸收的胃肠道症状或疾病,或接受过重大消化道手术,或吞咽困难者。
5. 患有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或存在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无症状或病情稳定或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抗惊厥或甘露醇药物治疗满4周者除外)。
6.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7. 既往或现患有间质性肺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或放射性肺炎等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肺部疾病。
8. 证据显示患有严重或无法控制的肝病或肾病。
9. 患有临床上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a.既往或目前患有心力衰竭、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不稳定性心绞痛、心律失常以及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级第III-IV级;
b.基线期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QT/QTc间期延长者;或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心电图显示QT间期(QTcF)>480ms;
c.基线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50%;
d.经药物治疗后仍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
e.既往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心脏外科病史。
10.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1.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滴度检测≥1×103 copies/L;或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正常值上限;或HIV抗体阳性。
12. 严重的感染需要静脉输注抗生素或住院治疗;或无法控制的全身性细菌性、真菌性或病毒活动性感染。
13. 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任何毒性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或研究者认为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14. 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中除诊断或活检外的其他重大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者。
15. 在首次服用本研究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研究药物者。
16.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者。
17. 过去5年内曾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经过根治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等恶性程度低的肿瘤)。
18. 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患者。
19. 首次用药前4周内存在2级及以上的皮肤毒性反应。
20. 首次用药前2周内接受过为控制症状进行姑息性放疗。
21. 已知存在的家族性和/或获得性血栓倾向,如存在抗凝蛋白、凝血因子、纤溶蛋白等遗传性或获得性缺陷,或者存在获得性危险因素而具有高血栓栓塞倾向。
22.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具有眩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且CTCAE分级≥2级。
23. 存在严重的眼部疾病,且目前未恢复至≤1级。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DAJH-1050766片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0mg、50mg
用法用量:给药第一天:在前一天隔禁食至少8小时后于次日晨空腹状态下口服规定剂量,用200ml水送服,并要求在服药后2小时内禁水,4小时内禁食。
其余时间给药方式:在禁食、不禁水1小时后口服规定剂量,并要求在服药后2小时禁食、不禁水。
用药时程: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标准。
规格:10mg、50mg
用法用量:给药第一天:在前一天隔禁食至少8小时后于次日晨空腹状态下口服规定剂量,用200ml水送服,并要求在服药后2小时内禁水,4小时内禁食。
其余时间给药方式:在禁食、不禁水1小时后口服规定剂量,并要求在服药后2小时禁食、不禁水。
用药时程: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直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安全性、耐受性、MTD、RP2D评价时间:第一周期,整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安全性、耐受性、ORR、DCR、PFS、DOR、OS评价时间:整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I期:ORR评价时间:整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第0周期、第1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扩展: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时间:第1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期:安全性、耐受性、DCR、PFS、DOR、OS评价时间:整个治疗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4-24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0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7-06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09-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03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鲁建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5-07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031
- 药物名称
- DAJH-1050766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DAJH-1050766片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有效性的剂量递增、开放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DAJH-1050766片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Ⅰ/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DAJH-1050766-I-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2-09-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