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078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HS301治疗NTRK或ROS1或ALK基因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安全性和
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9-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5-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7-06;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4-12-1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整体疗效数据一般,入组18例,其中1例SD,两例PR,安全性整体良好,随着剂量增高头晕的AE也增加,经公司综合评估后终止该研究)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吉林省 · 长春市河南省 · 洛阳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浙江省 · 杭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安徽省 · 蚌埠市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郭双双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晓荣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邬麟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沂平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李殿明、周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崔晓锋
- 申请人名称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崔晓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189号
- 联系人邮编
- 3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程颖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066号
- 邮编
- 130012
- 单位名称
- 吉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3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期主要目的:观察HS30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HS30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DLT和MTD。次要目的:评估HS30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HS30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的初步疗效。II期主要目的:进一步观察HS301治疗NTRK或ROS1或ALK基因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疗效。次要目的:观察HS301治疗NTRK或ROS1或ALK基因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性别不限。
2.受试者或监护人能够理解并自愿同意参加本临床研究,且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可以按计划进行访视、治疗、检查以及其他研究程序。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I期剂量递增阶段要求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患者。
4.存在NTRK基因突变阳性(包括融合突变、点突变、基因拷贝数变异等)、或ROS1融合突变、或ALK融合突变,且同意提供肿瘤组织样本用于 NTRK或ROS1或ALK等基因分析(仅适于I期扩展阶段和II期)。
5.根据RECIST V1.1标准,I期剂量递增阶段的患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I期扩展阶段和II期的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ECOG 评分0~1。
7.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8.良好的器官功能支持,并且筛选前7天内未接受过G-CSF(长效者2周内)、促红细胞生成素、血小板生成素治疗或输血。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且育龄期女性患者需要在入选前7天内排除妊娠(如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2.受试者或监护人能够理解并自愿同意参加本临床研究,且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可以按计划进行访视、治疗、检查以及其他研究程序。
3.经组织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I期剂量递增阶段要求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患者。
4.存在NTRK基因突变阳性(包括融合突变、点突变、基因拷贝数变异等)、或ROS1融合突变、或ALK融合突变,且同意提供肿瘤组织样本用于 NTRK或ROS1或ALK等基因分析(仅适于I期扩展阶段和II期)。
5.根据RECIST V1.1标准,I期剂量递增阶段的患者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病灶;I期扩展阶段和II期的患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ECOG 评分0~1。
7.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8.良好的器官功能支持,并且筛选前7天内未接受过G-CSF(长效者2周内)、促红细胞生成素、血小板生成素治疗或输血。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且育龄期女性患者需要在入选前7天内排除妊娠(如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大分子单抗、小分子靶向药、免疫治疗等。特殊药物说明如下: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3. 既往接受过同靶点药物治疗者(除外一代同靶点药物),适用于I期扩展阶段和II期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重大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5.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中效或强效CYP3A4/5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CTC AEV5.0 1级或以下(除外任何级别的脱发),或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7. 同时合并有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IB 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获得完全缓解(CR)>10 年的恶性黑色素瘤、获得CR>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者除外)。
8. 8. 存在重大临床意义的中枢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疾病控制稳定,经研究者判断后可入组);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经研究者判断癫痫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除外);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中枢系统疾病。
9. 存在重大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0. 患有严重的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
11. 知患间质性肺病、间质纤维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其他等引起的肺部疾病。
12. 存在以下任一病毒学指标异常:HBsAg阳性或 HBcAb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滴度>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范围上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
13. 妊娠期、计划妊娠,或哺乳期患者。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1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2.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3. 既往接受过同靶点药物治疗者(除外一代同靶点药物),适用于I期扩展阶段和II期
4.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重大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研究期间需要进行重大手术。
5.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研究期间需要使用中效或强效CYP3A4/5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未恢复至CTC AEV5.0 1级或以下(除外任何级别的脱发),或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
7. 同时合并有其他恶性肿瘤(已经治愈的IB 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非侵袭性的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获得完全缓解(CR)>10 年的恶性黑色素瘤、获得CR>5年的其他恶性肿瘤者除外)。
8. 8. 存在重大临床意义的中枢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疾病控制稳定,经研究者判断后可入组);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经研究者判断癫痫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的患者除外);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中枢系统疾病。
9. 存在重大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
10. 患有严重的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
11. 知患间质性肺病、间质纤维化、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其他等引起的肺部疾病。
12. 存在以下任一病毒学指标异常:HBsAg阳性或 HBcAb 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滴度>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范围上限;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HCV-RNA阳性;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
13. 妊娠期、计划妊娠,或哺乳期患者。
14.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15.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301: 英文通用名:HS301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mg,80mg
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阶段,40 mg、80mg、120mg、160mg、200mg、240mg剂量组受试者按既定剂量口服,单次给药间隔2 天后开始以28 天为一个周期的连续给药; 剂量扩展及II期治疗方案根据剂量递增阶段数据决定。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的毒性
规格:40mg,80mg
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阶段,40 mg、80mg、120mg、160mg、200mg、240mg剂量组受试者按既定剂量口服,单次给药间隔2 天后开始以28 天为一个周期的连续给药; 剂量扩展及II期治疗方案根据剂量递增阶段数据决定。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的毒性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HS301 英文通用名:HS301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阶段,40 mg、80mg、120mg、160mg、200mg、240mg剂量组受试者按既定剂量口服,单次给药间隔2 天后开始以28 天为一个周期的连续给药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的毒性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剂量递增阶段,40 mg、80mg、120mg、160mg、200mg、240mg剂量组受试者按既定剂量口服,单次给药间隔2 天后开始以28 天为一个周期的连续给药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的毒性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期:MTD和DLT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第一周期(31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ORR评价时间:治疗开始后每8周一次及治疗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PK指标评价时间:单次给药后0-48h、多次给药第一周期第1、8、15、22天,第二周期第1、15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疗效指标(PFS、DCR、DOR、OS)评价时间:治疗开始后每8周一次及治疗结束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评价时间:签署ICF后至末次用药后28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1-12-24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2-10-2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078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崔晓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5-19
- 申请人名称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078
- 药物名称
- HS301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NTRK或ROS1或ALK基因融合和突变的局部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HS301治疗NTRK或ROS1或ALK基因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的安全性和 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S301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3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