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2139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赫尔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在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中考察硫酸阿托品滴眼液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2-05-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6-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2-12-1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轶雯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黄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大伟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赫尔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大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
- 联系人邮编
- 311307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轶雯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1号楼5层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人民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黄萍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上塘路158号浙江省人民医院7号楼1楼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JG-ATP-HES-Ⅰ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05-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评估多次使用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估多次使用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确定预计有效剂量下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合适的给药浓度和方案
(2)评估多次使用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健康成人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确定预计有效剂量下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为后续临床试验推荐合适的给药浓度和方案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45周岁,性别不限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包括边界值)之间
3.筛选时散瞳后验光,双眼等效球镜为-0.50D ~ -5.00D(等效球镜度数=球镜度数+散光度数*1/2,包含边界值),双眼中任一眼散光小于1.5D
4.双眼最佳矫正视力(近视力、远视力)≥ 1.0(标准对数视力表)
5.双眼中任一眼压≤21mmHg、且裂隙灯及眼底检查均正常或异常值无临床意义
6.双眼的屈光参差小于1.00D(按等效球镜度数计)
7.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包括边界值)之间
3.筛选时散瞳后验光,双眼等效球镜为-0.50D ~ -5.00D(等效球镜度数=球镜度数+散光度数*1/2,包含边界值),双眼中任一眼散光小于1.5D
4.双眼最佳矫正视力(近视力、远视力)≥ 1.0(标准对数视力表)
5.双眼中任一眼压≤21mmHg、且裂隙灯及眼底检查均正常或异常值无临床意义
6.双眼的屈光参差小于1.00D(按等效球镜度数计)
7.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对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过敏,或对两种及以上药物和/或非药物因素过敏,或现患过敏性疾病者(可能对抗毒蕈碱药物过敏)
2. 患有眼部疾病、包括有内眼手术史或激光手术史者
3.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检查(仅限育龄女性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至少一项阳性者
5. 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肝、肾、胃肠道、胆、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造血等系统疾病者,或有确诊的全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等);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6. 任一眼有急慢性眼周或眼部炎症(例如:睑缘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内炎等)或存在并发症(如角膜溃疡、角膜穿孔)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支/天)或筛选前48小时吸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8. 酗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9. 筛选前3个月长期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10. 筛选前14天内使用其他治疗眼部药物(包括滴眼液、眼膏、洗眼剂等,筛选时用于验光的散瞳药物除外)
11. 筛选前14天内内佩戴过隐形眼镜或美瞳的受试者
12.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13. 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茶、可乐,或者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含酒精的饮料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品或饮料)者
14. 尿液药物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烟碱筛查阳性者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16. 有晕针晕血史或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近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包括使用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
1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血浆≥400mL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21.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者,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物理性避孕措施者;筛选前2周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检查(仅限育龄女性受试者)呈阳性者
22. 筛选前3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筛选期2周内接种过新冠疫苗,或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一月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23.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其他情况
2. 患有眼部疾病、包括有内眼手术史或激光手术史者
3.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检查(仅限育龄女性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特异性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至少一项阳性者
5. 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心、肝、肾、胃肠道、胆、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造血等系统疾病者,或有确诊的全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等);以及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6. 任一眼有急慢性眼周或眼部炎症(例如:睑缘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内炎等)或存在并发症(如角膜溃疡、角膜穿孔)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过量吸烟(平均>5支/天)或筛选前48小时吸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8. 酗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
9. 筛选前3个月长期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10. 筛选前14天内使用其他治疗眼部药物(包括滴眼液、眼膏、洗眼剂等,筛选时用于验光的散瞳药物除外)
11. 筛选前14天内内佩戴过隐形眼镜或美瞳的受试者
12.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以及任何功能性维生素或中草药产品者
13. 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茶、可乐,或者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含酒精的饮料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品或饮料)者
14. 尿液药物筛查(包括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烟碱筛查阳性者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16. 有晕针晕血史或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近2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包括使用禁止医疗使用的违禁物质和列入管制的药品)
19.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血浆≥400mL者
20. 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者
21. 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者,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物理性避孕措施者;筛选前2周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血妊娠检查(仅限育龄女性受试者)呈阳性者
22. 筛选前3个月内接种过活疫苗或筛选期2周内接种过新冠疫苗,或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一月内计划接种疫苗者
23.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硫酸阿托品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Atropine Sulfate Eye Drops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剂
规格:0.3ml:0.03mg
用法用量:双眼给药,每日每眼各1次,1滴/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7天
规格:0.3ml:0.03mg
用法用量:双眼给药,每日每眼各1次,1滴/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7天
中文通用名:硫酸阿托品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Atropine Sulfate Eye Drops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剂
规格:0.3ml
用法用量:双眼给药,每日每眼各1次,1滴/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7天
规格:0.3ml
用法用量:双眼给药,每日每眼各1次,1滴/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7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Atropine Sulfate Eye Drops(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剂
规格:0.3ml
用法用量:双眼给药,每日每眼各1次,1滴/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7天
规格:0.3ml
用法用量:双眼给药,每日每眼各1次,1滴/次
用药时程:连续给药7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及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12导联心电图、双眼眼科检查(眼底检查、裂隙灯活体显微镜、屈光度检查、眼压、最佳矫正远、近视力、瞳孔直径、调节功能(调节幅度、调节灵敏度、调节滞后量评价时间:(D-14~D-1)、给药及采血(D1~D8)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Tmax、Cmax、AUC0-t、λz、t1/2z、AUC0-∞等;Cmax,ss、AUC0-t,ss、AUC0-∞,ss、AUCss、Cmin,ss、Cav,ss、Tmax,ss等评价时间:D1~D7给药前0h及给药后24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2-05-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3-03-2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39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大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6-21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赫尔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瑞年百思特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21391
- 药物名称
- 硫酸阿托品滴眼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延缓青少年和儿童近视进展
- 试验专业题目
- 在中国健康成人受试者中考察硫酸阿托品滴眼液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开展硫酸阿托品滴眼液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JG-ATP-HES-Ⅰ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2-05-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